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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未批复又着急采购的项目其采购意向该如何发布?

栏目: 实务操作(探讨),电子报 时间:2021-03-29 18:26:23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实务探讨】

预算未批复又着急采购的项目其采购意向该如何发布?

■ 本报记者 杨文君

3月25日,102家中央部门集中晒出了预算。记者了解到,在本期预算批复之前,某中央预算单位急于开展一政府采购项目,但苦于预算还未得到批复,在能否提前公开采购意向和如何发布采购意向的问题上备感困惑。

针对上述疑问,记者向业内专家进行了咨询采访。专家一致表示,在预算批复后和预算批复前,采购意向公开的操作流程略有不同。

预算正式批复后的常规流程

一般情况下,采购意向要等预算批复后再进行发布,而且应遵循一套完整的流程。

以中央部门为例。据介绍,首先,在每年两会前,中央部门通过相应的预算系统上报预算(该环节又被称为“二上”预算环节),而在上报预算时,已经附带了年度政府采购计划;其次,根据预算法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后20日内批复各中央部门预算(此环节被称为“二下”预算环节);最后,预算正式批复后,中央部门就可以通过“财政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根据此前的采购计划编制和发布采购意向了。

“系统里的每步操作都是‘一环扣一环’的。另外,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采购意向公开时间应当尽量提前,原则上不得晚于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公开采购意向。”新华社办公厅政府采购处高级工程师李刚强调。

在预算批复前的临时添加

据了解,实践中往往存在这样的问题:如果预算还未得到批复(即没有完成“二下”预算环节),采购人着急开展采购活动,但需要发布采购意向,又该如何操作?

仍以中央部门为例。“这一问题可以通过‘添加临时预算’加以解决。”中贸国际工程招标(北京)有限公司负责人成凯说。

成凯向记者具体介绍道,第一步,登录“财政部政府采购计划管理系统”—基层采购人版,点击“预算指标管理”—“新增预算指标”;第二步,填写预算指标详细信息,指标类型是“临时预算数”,临时预算金额为“二上”环节本项目报送的预算金额,附件上传信息是添加的临时预算说明(加盖公章),其他信息根据项目情况填写;第三步,填写预算指标详细信息并核对无误后进行保存,在“待上报预算调剂信息”中找到该项目,点击“上报”;第四步,采购人的预算主管单位上报财政部备案后,在“已备案预算调剂信息”中显示该预算后,方可添加下一步的采购申请。

“上述4步环节与采购意向发布在时间上没有前后关联。”李刚解释道,采购意向和采购申请都由采购人自主操作。但如果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采购,则又要区分两种情况:一是在委托之前发布意向,在新增采购意向时,录入采购意向公开项目,发布意向公告。这部分采购意向公开项目在进行采购委托时可以进行关联。二是已经进行采购申请委托,再发布采购意向时,选择委托的采购项目,则项目信息自动添加到意向公告中,用户完善采购需求概况内容后,可以发布采购意向。

“总之,采购人可以根据‘二上’预算提前发布采购意向。”李刚说。

同时,记者发现,《通知》对预算批复前发布采购意向的这种情况也有说明,即部门预算批复前公开的采购意向,以部门预算“二上”内容为依据。

此外,根据《通知》,因预算单位不可预见的原因急需开展的采购项目,可不公开采购意向。

中央与地方采购人操作的具体差异

采访中,记者发现,针对采购意向的发布,中央和地方的采购人在操作上稍有不同。

一方面体现在预算环节。根据预算法的规定,中央预算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地方各级预算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另外,上报预算的时间节点也不同,一般情况下,地方单位预算“二上”“二下”完成的时间要早于中央部门。

另一方面体现在意向的发布渠道上。记者了解到,很多地方是直接在当地的政府采购网(也就是各地的中国政府采购网分网)发布采购意向,而未通过有关系统填报,这一点是有别于中央部门的。

“我们湖北省的采购意向是通过互联网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湖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有关负责人表示。

“而且各地政府采购管理系统的承建商不同,在具体操作层面也会有差异。”成凯继续介绍说。

具体操作因地而异,但各地对急于发布采购意向的态度是一致的。华北某地财政局政府采购处的工作人员就告诉记者:“可以提前发布采购意向,不一定要等预算批复下来,我们这里一般会要求采购人提供相应的资金证明。”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第四十四条 国务院财政部门应当在每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的45日前,将中央预算草案的初步方案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进行初步审查。

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的30日前,将本级预算草案的初步方案提交至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进行初步审查。

延伸阅读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对于政府采购计划编报、临时预算替换、采购申请提交等问题,很多采购人不甚了解。记者根据采访内容和有关资料查询,归纳了以下三项实践操作要点(以中央部门操作为例),希望能帮助到广大从业人员。

第一,什么是政府采购计划?政府采购计划是对政府采购政府采购活动的整体规划,是政府采购需求管理的重要内容。随着实践的拓展,政府采购计划的管理内容和承载功能也在不断扩大。目前,采购项目计划管理内容前移至预算编制环节,并增加了项目名称、拟实现的目标等信息,为采购意向公开做准备。预算批复前需要采购的项目,可以在财政部“政府采购计划管理系统”中录入部门预算“二上”数,据此进行下一步的操作。

第二,预算指标管理—临时预算替换该如何操作?财政部将正式批复的部门预算导入有关系统后,不得再手工录入临时采购预算,应当严格按照正式批复的部门进行接下来的操作。

第三,采购申请填报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内容?集采目录内的必须填报;集采目录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必须填报。另外,采购申请分为非审批类申请和审批类申请,其中,审批类申请又包括进口采购审批申请、方式变更审批申请、公开招标失败变更审批申请。

第四,政府采购意向的填写与发布在“财政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如图1、图2)中完成,而添加临时预算、进行采购申请等环节需要在“财政部政府采购计划管理系统”(如图3)中完成。这一点是要区分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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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1040期第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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