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升级“优驾容错”措施
浙江杭州升级“优驾容错”措施
本报讯近日,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交警局组织召开“春雷行动”第二次专项打击新闻通报会,通报第二次“春雷”专项行动打击“黄牛”买分卖分的主要情况,并推出升级版的轻微交通违法“优驾容错”措施。
据介绍,为从源头上遏制“黄牛”买分卖分行为,杭州交警坚持一手抓打击、一手抓预防,秉持惩处与教育相结合、宽严相济的执法理念,将从2021年3月1日起,推出升级版轻微交通违法“优驾容错”措施,倡导机动车驾驶人自觉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营造文明出行、守法出行的良好风气。
2019年4月。杭州发布了首批“优驾容错”措施。经对比,升级版升级了其中8项内容,并对原有“在高架道路(含匝道以及附属桥梁、隧道)、绕城高速及机场公路以外道路,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予以警告,不进行罚款和记分”的内容进行了调整。
升级版轻微交通违法“优驾容错”措施具体分为两类:
第一类:非营运小型载客汽车在杭州市范围内连续3个月以上未发生任何交通违法行为的,如有以下5项违法行为之一的,公安交警部门将通过短信进行警告教育,不罚款不扣分:一是违反错峰出行(高架道路除外)、景区单双号出行规定通行的;二是在道路上不按规定停车的;三是违反规定使用公交专用车道的;四是不按规定掉头的;五是遇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未依次交替通行或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的。
第二类:非营运小型载客汽车在杭州市范围内连续6个月以上未发生任何交通违法行为的,如其有以下5项违法行为之一的,公安交警部门将通过短信进行警告教育,不罚款不记分:一是行驶超速10%未达到20%的;二是未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三是通过路口遇红灯停车越线的;四是变更车道影响正常行驶机动车的;五是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措施不适用于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车辆,而是限于偶发性且对交通安全没有重大影响的行为。在接受警告教育后,时间将重新开始累计。
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优驾容错”措施,2020年杭州已有193万人次接受了警告提醒,被免于处罚,收到了较好的教育效果。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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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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