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采购报社主办 财政部指定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当前位置:首页 >>理论实务 >> 理论前沿电子报 >> 从一起投诉案剖析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自由裁量权

从一起投诉案剖析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自由裁量权

栏目: 理论前沿,电子报 时间:2021-02-04 18:23:47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从一起投诉案剖析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自由裁量权

■ 舒心

日前,“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便携式B超采购项目”被质疑投诉,投诉焦点为中标供应商所投产品的彩色监视器分辨率、电池续航时间、硬盘容量等相关参数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证据材料为中标供应商所投产品官网资料。

财政部门经调阅查看评标资料及中标供应商投标资料,并对投标技术参数组织专家论证,中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关技术参数确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应为负偏离,但部分评审专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指标参数打分,导致中标供应商分数有误,投诉事项部分成立,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采购人废标,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评审专家未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未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是近年来行政裁决案例的聚焦点之一。政府采购引入专家评审机制,出发点是为保障政府采购活动不受采购人、代理机构及供应商影响,由第三方评审专家进行独立评审,确保评审结果的公平公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等对评审专家职责履行都有相应规定,但在实际评审过程中,评审专家客观分打分不一致、超越量化区间打分、不按固定分打分等现象频繁发生,其本质都是评审专家的自由裁量权力过大。近两年,宁夏地区因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共处罚评审专家20余人。

评审专家自由裁量权必须要基于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自由裁量权过大,主观评分项很难制约,为腐败寻租提供空间,评审专家容易出现倾向性;自由裁量权过小,评审专家作用难以发挥,失去了引入评审专家评审项目的意义所在。如何找到其中的平衡点很重要。首先,在采购文件制作环节要细化量化,对能够定量描述的评标参数尽量固定,定性描述要准确全面,减少分值设置区间,从源头对专家评审形成约束。其次,严谨评审程序,加强专家独立评审监督,不得串通协商打分。最后,强化评审专家责任,建立信用评价机制,对专家评审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严肃处理处罚,清理出专家库并公开曝光,充分发挥法律震慑作用。

(作者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本报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中国政府采购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1027期第3版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我国政府采购领域第一份“中”字头的专业报纸——《中国政府采购报》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创刊!

《中国政府采购报》由中国财经报社主办,作为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服务政府采购改革,支持政府采购事业,推动政府采购发展是国家和时代赋予《中国政府采购报》的重大使命。

《中国政府采购报》的前身是伴随我国政府采购事业一路同行12年的《中国财经报?政府采购周刊》。《中国政府采购报》以专业的水准、丰富的资讯、及时的报道、权威的影响,与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国政府采购发展事业的脉搏与动向。

《中国政府采购报》为国际流行对开大报,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个版,全年订价276元,每月定价23元,每季定价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订阅方式:邮局订阅(请到当地邮局直接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