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特菱杀虫药业有限公司因伪造证书被处罚
本报讯 浙江特菱杀虫药业有限公司因提供伪造的《农药生产批准证书》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
据了解,浙江特菱杀虫药业有限公司参加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环境提升市政绿化带等病媒生物控制药物采购项目”(招标编号:SZCG2011029149)时,在该项目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0.005%溴鼠灵饵剂和0.005%溴敌隆谷饵剂《农药生产批准证书》,其有效期分别为2011年10月9日和2011年10月8日。经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核实,该公司2个产品0.005%溴鼠灵饵剂和0.005%溴敌隆谷饵剂的《农药生产批准证书》有效期均为2009年10月9日。
因此,深圳市财政委员会认定该公司投标时所提供的《农药生产批准证书》是伪造的。其行为属于提供虚假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77条的规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决定将该公司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日前,特别开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深财书[2011]84号)。(来源:深圳政府采购网)
责任编辑:
点击排行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我国政府采购领域第一份“中”字头的专业报纸——《中国政府采购报》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创刊!
《中国政府采购报》由中国财经报社主办,作为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服务政府采购改革,支持政府采购事业,推动政府采购发展是国家和时代赋予《中国政府采购报》的重大使命。
《中国政府采购报》的前身是伴随我国政府采购事业一路同行12年的《中国财经报?政府采购周刊》。《中国政府采购报》以专业的水准、丰富的资讯、及时的报道、权威的影响,与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国政府采购发展事业的脉搏与动向。
《中国政府采购报》为国际流行对开大报,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个版,全年订价276元,每月定价23元,每季定价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订阅方式:邮局订阅(请到当地邮局直接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