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直采购中心进一步规范办公家具定点采购程序
中直采购中心进一步规范办公家具定点采购程序
需组织不少于3家定点供应商进行比价
本报讯记者吴敏报道近日,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以下简称中直采购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办公家具定点采购程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每月组织办公家具定点采购项目监督检查,将要求被检查到的采购单位提供相关合同的比价情况记录表。
据了解,根据《中直机关采购中心协议供货、定点采购项目价格监督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要求,中直采购中心每月对中直机关办公家具定点采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在近期监督检查中发现,个别单位未按《关于中直机关2019年度办公家具定点采购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中管采购发〔2019〕42号)要求,在采购前组织3家以上定点供应商进行比价,存在一定的廉政风险和隐患。为加强中直机关办公家具定点采购管理工作,特出台此《通知》。
《通知》明确,中直系统各单位应严格执行《关于中直机关2019年度办公家具定点采购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中直机关各单位在办公家具定点采购中,应当明确采购需求,并在定点供应商范围内选择不少于3家供应商进行比价,确定满足需求且价格最低的供应商成交,填写采购情况记录表并妥善留存。
《通知》指出,中直采购中心将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按照要求,每月组织办公家具定点采购项目监督检查,将要求被检查到的采购单位提供相关合同的比价情况记录表。如无法提供比价记录,中心将督促采购单位进行整改,视情将相关情况向采购单位主管部门通报。《通知》也强调,各单位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和建议,可请及时向中直采购中心反映。
据了解,按照《关于中直机关2019年度办公家具定点采购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中直机关2019年度办公家具定点采购的范围是中直机关各京内行政、事业单位及其所属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和与之配套的单位自筹资金单项或批量采购20万元至100万元之间的办公家具。该年度定点办公家具入围供应商共有73家,包括木制家具生产制造商和钢制家具生产制造商,其服务有效期均为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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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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