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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灾保险采购看深圳

栏目: 绿周刊,电子报 时间:2020-09-21 17:23:03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关注巨灾保险采购系列报道②】

巨灾保险采购看深圳

■ 本报记者 吴敏

2020年入汛以来,中国南方地区发生多轮强降雨过程,造成多地发生较重洪涝灾害。在这个过程中,深圳在一定程度上是淡定的。因为这个城市有巨灾保险。

深圳市的巨灾保险采购经历了怎样的过程?采购方式是采用单一来源还是公开招标?采购需求如何做到精准有效?近日,《中国政府采购报》记者对此进行了深入采访。

制度保障先行打造三个层面的保障框架

深圳地处东南沿海,平均每年受台风影响45次,年降雨量约2000mm,深圳及周边地区平均每年发生近20次自然灾害。基于此,从2012年以来,深圳保监局一直在积极推进深圳巨灾保险方案的研究制订和推动工作。经过反复研究讨论,确定了“政府出资、商业运作、广泛覆盖、基本保障”的基本思路,制定了《深圳巨灾保险方案》。

20139月,中国保监会批复深圳作为我国巨灾保险首批试点地区。20131230日,《深圳市巨灾保险方案》经深圳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巨灾保险制度框架在深圳率先建立,为首批巨灾保险试点以及全国推广作出了制度示范。

2013年版本的《方案》看,深圳巨灾保险方案设计的是“政府主导、商业保险参与运作”的制度模式,实现“广泛覆盖、基本保障”。由政府出资向商业保险公司为全体居民购买巨灾保障服务,以政府在灾害发生时对受灾居民应承担的人身伤亡救助责任等为主要保障内容,为全体深圳市居民提供最基本、也最重要的保障。

由于巨灾救助保险赔付有一定限额,深圳还在全国首创设立巨灾基金制度,在为居民投保巨灾险的同时,政府还投入一定“种子”基金设立巨灾基金,可吸收企业、个人等社会捐赠资金,形成一个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应对巨灾风险的公共平台,并通过逐年积累和投资运作实现保值增值,作为政府应对重大自然灾害的长期“资金储备”。巨灾基金主要承担在巨灾救助保险赔付限额之上,对居民进行人身伤亡和应急转移安置等的救助费用,相当于为巨灾上了“补充险”。

此外,保险公司还根据居民的消费需求,推出满足居民更高层次、更加个性化巨灾保障需求的商业性个人巨灾保险产品,如在传统的普通家财险附加地震责任外,推出储金型巨灾保险、地震保险卡等产品,供居民自主选择购买,主要保障居民在巨灾发生时遭受的财产损失。

这三个层面的保障共同构成了深圳巨灾保险制度的框架,为居民提供比较全面的保障。

采购方式调整企业按排名划分份额

20145月,深圳市民政局与人保财险深圳市分公司正式签署《深圳市巨灾救助保险协议书》,由市政府出资3600万元向商业保险公司购买巨灾保险服务。这意味着巨灾保险在深圳率先进入实施阶段。首期保单保险期间为201461日至2015530日,保障灾种覆盖了地震、台风、海啸、暴雨、泥石流、滑坡等14种灾害,救助项目为因巨灾造成人身伤亡的医疗费用、残疾救助金、身故救助金及其他相关费用。

深圳巨灾保险试点一年后,深圳保监局牵头对深圳市巨灾保险方案和承保机制进行了完善。首先,在保险责任方面,增加“住房损失补偿”,对15种自然灾害导致的住房损毁,承担每户每次限额2万元,总限额1亿元的补偿责任。其次,引入“共保体”承保模式,以一家首席保险承保机构为主,多家保险承保机构为辅,共同承保深圳巨灾风险。最后,在政府采购方式上,由单一来源采购改为向社会公开招标。由于采购方式发生变化,经市政府同意,市政府与人保签署了补充协议,按照上年保单内容投保,保障期限为20156月至12月,保费金额1140万元。

2016年,深圳市民政局通过深圳政府采购中心网上平台进行公开招标,由国寿财险深圳分公司、太平洋产险深圳分公司和华泰财险深圳分公司组成的共保体中标2016年度深圳巨灾保险项目,三家公司的分保比例为55%40%5%。保单承保期间为201611日至20161231日,保费1689万元。2016年深圳市巨灾保险方案约定,保费的5%-8%将被提取作为防灾减损专项经费,这在制度设计上为防灾减损服务工作提供了资源保障。

对于为何深圳巨灾保险采购方式为何从单一来源到公开招标?人保财险深圳市分公司相关负责人曾指出,巨灾保险作为新生事物,首期可合作的企业只有人保。在试行一年多后,市场培育起来了,能提供巨灾保险服务的企业已不止一家。根据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已不属于可适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情形,于是向社会公开招标,通过市场竞争选择合作单位。

上述负责人介绍,第二期的招标方案,他们根据保险行业排名将报名企业进行分类分级,要求三个档次的公司组成联合体,再经公开招标程序选择合作单位,通过这种方式,带动更多保险企业参与巨灾保险。

但保险行业的同业竞争激烈,关系也很复杂,几家公司组合到一起,在业务分工上很难达成一致。排名靠前的企业“组队”竞标的意愿不强,最后参与的只有两个联合体。对于政府来说,各个公司的实力也存在较大差距,联合体竞标时很难进行综合评分。

深圳第三期巨灾保险再次调整了招标方式。各家保险公司独立竞标,评标时根据保险公司的方案、报价及公司综合实力进行打分。根据排名,划分不同责任份额,组成共保体。排名第一的公司为主承保人,占有较大的责任份额,分配相应保费。

引入专业机构赔付率大幅提高

深圳市巨灾保险从2018年起,引入了保险经纪服务机构。同样通过市场竞争,友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成为深圳市巨灾保险当期经纪服务机构。

引入保险经纪服务机构的目的是什么?友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总经理关则钦表示:“我们的定位是帮助采购人制定采购需求,做专业的采购咨询。”

作为经纪机构,友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希望能提高巨灾保险的赔付率。该公司副总经理王珍曾指出,前期制度中保障内容相对单一,没有涉及更多的安置、救费用。另外,人身伤亡救助限额也相对较低。在第三期的方案中,他们把政府承担的灾害救助职能,大部分通过巨灾保险服务来实现。2019年试行新方案之后,当年的赔付率超过10%,而2016年和2017年的赔付率分别是3.08%1.93%

2019年,巨灾保险的采购人由民政局换为应急管理局。之前,深圳市巨灾保险工作职责由市民政局负责。机构改革后,该工作职责由市民政局划转至市应急管理局主办。2019年以来,深圳市实施新一期巨灾保险,扩大灾害救助范围,提高了人身伤亡救助额度,增加防灾防损经费投入,探索新形势下灾害救助模式。2019年,深圳市巨灾保险救助284人次(含人身伤亡救助16人次,转移安置268人次),支付救助理赔款426.698万元;使用防灾防损费用375万元,开展了防灾避险宣传、灾害研究、防灾制度研究与修编等防灾防损事项,有效发挥了政府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补充作用。

2020年的深圳巨灾保险服务协议在20191230日签订。人保财险深圳市分公司总经理助理郭幸代表共保体,与深圳市应急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金山签订了《深圳市巨灾保险保险协议书(2020年度)》。深圳市巨灾保险共保体由人保财险、太平洋财险、太平财险、国寿财险、平安财险5家保险公司组成,其中,人保财险为首席保险人。

为完善巨灾保险制度,今年深圳市应急管理局还发布了《深圳市巨灾保险救助工作规程(2020年)》,指出深圳市巨灾保险救助包括人身伤亡救助、转移安置救助、灾后救助等。对因台风、洪涝、地震等自然灾害导致的受灾人员,深圳将实施一定的资金救助及物资帮助,最高救助费用金额可达1000万元以上,且在七个工作日内支付救助款。

多方受益开创巨灾保险意义深远

深圳市开创巨灾保险采购的意义深远。尽管友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珍一直在强调,深圳巨灾保险采购是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有自己的特点,很难在全国复制推广。但是深圳在这一事件上开创先河至少对于当地老百姓和财政以及培育保险市场都有积极的作用。

这些年,深圳在巨灾保险采购以后并不是默默无闻,而是通过各种渠道进行宣传,让当地居民都知道深圳有巨灾保险这项服务。这项服务涵盖的保险责任以及赔偿渠道,采购人和保险公司都在大力进行宣传,做到广而告之,真正遇到灾难的时候,居民能够获得及时的救助,有助于提升政府城市管理能力以及增强人们的安全感。

除了居民以外,政府也从中获益。尽管购买保险政府也要花钱,但借助保险制度安排以财政为主的经济补偿模式向以财政、保险赔付、巨灾基金共同支撑的多元化模式转变,可以避免在某一个灾害严重的年头,给财政带来巨大冲击。同时,政府可以在每一个年度有预见性地规划财政预算,让财政预算更加精准。

另外,从深圳市的巨灾保险采购方式看,从单一来源到公开招标,保险市场逐渐被培养起来,河北、宁波、四川等地也逐渐开展了具有当地特点的巨灾保险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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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991期第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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