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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公党中央对《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提出4项建议

栏目: 2020年两会报道,电子报 时间:2020-05-26 11:57:00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致公党中央对《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提出4项建议

本报讯记者吴敏报道近日,致公党中央在《关于加快推动“放管服”升级,促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提案》中对国务院公布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实施提出4项建议。

第一,健全领导机制和工作推进机制,要在机制方面出真招。一是推动“一把手”工程,健全领导机制。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强化上下级部门对接,打通关键领域数据壁垒。二是尽快完善“一张网”建设。软件互联和硬件统一协同发力,打破部门“信息孤岛”,打通省、市、县三级信息壁垒。

第二,提升基层承接能力,确保基层“接得住管得好”。一是加大对乡镇服务机构投入,保证基层服务质量。二是加强网上办事的“乡镇普及”,提高乡镇企业对于网上办事的知晓度,通过多种方式对企业普及网上办事操作流程,逐步减弱企业对于实体窗口的依赖性。

第三,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坚持放权与公共服务配套保障同步。一是聚焦社会需求,实现精准放权和有效监管相结合。二是完善联系沟通机制,对相关部门进行一定程度的政策约束,并让企业或行业协会来进行监督,同时将这些监督情况纳入相关部门的工作考核指标。

第四,加强对县域企业金融支持,制定个性化金融服务。一是加强各类基金投放力度,统一完善各类产业基金使用办法与投放细则,加强对民营企业优质项目的资金支持。二是强化县域企业个性化金融服务方案,进一步下放县域金融机构审批权限,根据县域企业不同的行业属性与生产实际,对县域企业资产给予合理抵押,对确实有扩大生产需求或是优质项目的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增加信贷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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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958期第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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