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通防疫物资采购专区显成效
辽宁:开通防疫物资采购专区显成效
本报讯 2月11日,辽宁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并结合全省疫情防控实际,向省直各部门,各市财政局和沈抚新区财政局提出了合理安排政府采购活动、网上受理政府采购投诉、开通疫情防控物资采购专区等贯彻落实意见。
辽宁省财政厅提出,疫情防控期间实施网上受理政府采购投诉业务,省财政厅暂停现场受理政府采购投诉工作,相关业务改为网上办理,现场受理恢复时间另行通知。具体事宜按照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省本级政府采购投诉受理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规定执行,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确定相关政策,保证投诉工作正常开展,保障投诉人合法权益。
同时,开通疫情防控物资采购专区。针对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疫情防控物资购买渠道少、货源不足等问题,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防控物资保障工作,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2月10日,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开通了疫情防控物资采购专区(以下简称“专区”)。专区开通3天来,共上线商品291种,主要包括消毒液(剂)、酒精、医用洗手液、一次性餐盒、一次性手套、一次性非医用防护口罩、清洁液体喷洒器、垃圾处理设备和体温检测设备等九类。累计17个单位采购了469件/次商品,其中销量最高的是一次性非医用防护口罩、消毒液、洗手液等。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辽宁省检验监测认证中心和辽宁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等一线防疫部门对防疫物资需求量较大且采购数量最多,电商也第一时间为一线防疫部门供货。
此外,目前已有辽宁省盘锦市监狱等17个单位在专区发布采购需求。收到采购需求后,辽宁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立即与网上商城入驻电商联系,组织供货,已有部分电商与采购需求单位达成采购意向,助力疫情防控工作。
(曹冬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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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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