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部署新阶段政采新任务
内蒙古部署新阶段政采新任务
内蒙古财政厅召开全区政府采购改革工作推进会,财政厅副厅长马保国总结了去年内蒙古政府采购工作开展情况,并从六大方面对新一年全区政府采购工作作出详细安排
本报讯记者昝妍报道内蒙古财政厅近日召开全区政府采购改革工作推进会。会议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蒙古政府采购工作要全面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推动建立“物有所值”采购交易制度;发挥政府采购政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推进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提升政府采购专业化水平。
会上,内蒙古财政厅副厅长马保国总结了去年内蒙古政府采购工作开展情况。他指出,去年以来,内蒙古财政厅按照《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专门召开专题会议,细化梳理了政府采购活动网上运行、电子卖场、规范专家和代理机构管理、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规范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等重点问题,研究部署开展了17项整治活动,除常规性工作外所有问题均已整改落实。
马保国还对新一年内蒙古政府采购工作作出详细安排。他强调,今后一个时期内蒙古各级财政部门、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应该切实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重要决策部署上来,凝聚改革共识,准确把握《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的新任务新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重点把握以下六方面工作:第一,全面落实“谁采购、谁负责”的采购人主体责任。首先要明确采购人是采购活动的核心,也是制定采购需求、落实采购政策、选择采购方式、公开采购信息、组织质疑答复、开展履约验收等采购活动各环节的第一责任人。其次赋予采购人灵活选择采购方式,自主确定评审专家的权利。再次建立以落实预算绩效目标为导向的采购人内控制度。第二,推动建立“物有所值”采购交易制度。首先要建立采购需求管理制度。采购人要开展采购需求调查,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预算安排及绩效目标、采购管理制度、市场状况,合理确定政府采购需求。其次是健全适应不同需求特点的交易制度体系。对现行采购方式与竞争范围严格挂钩的制度进行改革,由采购人依据项目需求特点、采购金额、交易成本等因素,确定完全竞争或有限竞争。再次是优化评审因素设置。采购活动中的评审因素应主要围绕货物、服务的质量来设置,不宜将对供应商本身资质条件、经营状况等的判断设定为评审因素。第三,发挥政府采购政策落实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首先是将落实政策功能的重点从交易环节前移到需求编制环节。其次是完善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机制。再次是强化公共采购政策协同。第四,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和保障公平竞争。首先要依托内蒙古政府采购网推动全区各级财政部门优化简化政府采购管理流程,在全区范围内推广审批、核准事项“网上办、一次办”,备案事项“不见面、网上办”,实现政府采购信息注册“一网通办”。其次是进一步提升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便利程度,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再次是建立政府采购信用评价指标和标准。引入区块链技术推进政府采购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处罚、评价、质疑投诉等信用信息的共享和运用。此外,还要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和完善政府采购行政裁决工作机制,畅通供应商救济渠道,依法保障供应商的合法权益。第五,推进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首先按照规范要求升级改造政府采购管理系统,实现与预算编制和国库支系统的实时连接,将采购公告信息、合同信息在线传输给支付系统,强化预算执行控制。其次是研究推进电子化采购平台,电子卖场与国库支付系统建立衔接,逐步实现项目采购评审、合同签订、履约验收、资金支付等政府采购全周期、全流程电子化,进一步提高采购效率。再次是加强内部采购信息系统与预算管理、资金支付、资产管理、业务管理等系统的互联互通,强化内部业务的一体化管理。第六,提升政府采购的专业化水准。首先明确采购代理机构和专家的职责定位。其次是研究建立集中采购机构竞争机制,允许采购人打破行政级次、地区和部门隶属关系,自主择优选择集中采购机构。再次是引导社会代理机构走专业化的差异发展道路。此外,还要加强采购代理机构专业能力建设。
会上,内蒙古财政厅政府采购处相关负责人还就2020年1月1日上线的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七个基础库十大子系统的总体规划、核心要点和推广实施进行了详细介绍。据介绍,该系统与财政核心一体化系统实时对接,实现采购计划、采购公告、合同信息在线完成。同时,内蒙古政府采购中心、呼和浩特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包头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体育局等单位的相关负责人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分享了各自的经验做法。
据悉,内蒙古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法制处、绩效管理和监督局、驻厅纪检监察组的相关负责人以及各盟市(市)、旗(县、市、区)政府采处、集中采购机构等近百位负责人出席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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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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