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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采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将于10月试运行

栏目: 政采要闻,全国政采新闻联播,电子报 时间:2019-09-19 17:32:35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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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采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将于10月试运行

本报讯记者乐佳超报道记者日前从中国供销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了解到,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将于下月起试运行,目前平台的各项管理制度体系陆续健全,对采购人和供应商管理、商品管理、交易模式、履约验收与支付结算都有明确规定。

根据《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实施方案》,10月底前,首批贫困地区农副产品要入驻平台,鼓励各级预算单位通过平台先行启动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采购工作。为确保平台顺利试运行,中国供销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出台了《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规则指引》(以下简称《规则指引》)、《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采购人管理规则》(以下简称《采购人管理规则》)、《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供应商管理规则》(以下简称《供应商管理规则》)。

《规则指引》明确,平台是集“交易、服务、监管”于一体,提供在线展示、网上交易、物流跟踪、在线支付、产品溯源、用户评价等功能的电子化交易平台。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是指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出产的农副产品。

在商品管理方面,《规则指引》强调,供应商在平台上进行销售的商品应为国家贫困地区农副产品,不得销售高档酒、高档营养品等高档奢侈产品。供应商销售的商品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须在安全有效期范围内。供应商须对所售商品的真实性和质量承担责任,严禁销售假冒伪劣商品。

供应商在平台上宣传商品,须保证商品图文描述的准确性,保护知识产权,不得发布违反广告法、电子商务法的内容。平台通过大数据比对和人工筛查等手段对平台上所售商品进行比价,对发现的价格虚高的商品,依照与供应商的协议作下架处理。平台或平台委托的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可对在线销售的商品进行抽检。对于存在质量问题的商品予以下架处理。

针对平台的交易模式,《规则指引》规定,平台提供直购和竞争性选购(以下简称“竞购”)两种交易模式,并将根据业务需求变化,适时推出其它交易模式。直购模式是指采购人根据采购需求,在平台上直接选择商品和供应商的采购行为。按照是否洽商价格,直购分为一口价和在线议价两种模式。一口价是指采购人根据采购需求,选定目标商品和供应商,以挂牌价成交的交易方式。在线议价是指采购人根据采购需求,选定目标商品和供应商,在线与供应商洽商价格、规格及采购数量的交易方式。竞购模式,是指采购人根据采购需求,在线发布商品竞购单,提出采购需求条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在线响应,采供双方协商确定商品规格、采购数量、成交价格、交付方式、交付时间等要素的交易行为。

关于履约验收与支付结算,《规则指引》提出,采购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严格开展履约验收,并在平台上对合同所约定的商品、数量、质量等进行确认。验收合格的,采购人应当依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不得拖欠。验收不合格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处理。平台支持线上与线下两种支付结算形式(含公务卡、采购卡等)。线上支付结算由平台依托银行通道、第三方支付通道提供。线下支付由采购人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直接向供应商支付货款。线下支付结算时,采购人应及时将汇款信息上传至平台。除按商业原则由平台代收的通道费及第三方成本费用外,平台实行“零收费”。

《规则指引》还对信用评价和经营能力评估、物流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其中提出,采供双方应在交易完成后及时进行评价。交易完成后15个自然日未作评价的,系统默认好评。供应商应当按照承诺或者与采购人约定的方式、时限向采购人交付商品,并承担商品运输中的风险和责任,采购人另行选择物流服务提供者的除外。物流费用由采供双方自行协商确定。平台基于第三方物流信息数据,为采供双方提供物流跟踪服务。

《采购人管理规则》对采购人入驻、信息变更、权利义务、培训、退出等作出了细化规定。其中提出,采购人须为平台审核通过的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主体。采购人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要遵循就近、经济的原则。采购人应当依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货款,不得拖欠。

《供应商管理规则》明确,供应商是指在国务院扶贫办公布的《国家级贫困县重点扶贫产品供应商名录》内的供应商。为维护平台正常经营秩序,提升平台购物体验,平台或其委托第三方定期组织对供应商进行电子商务经营能力评估。供应商电子商务经营能力评估包括商品质量、服务质量、管理质量、信用评价及带贫益贫效果等,其中,商品质量包括执法部门及平台抽检情况、消费者质量投诉等方面的评估;服务质量包括售后服务、投诉处理、物流配送等方面的评估;管理质量包括网络店铺装修、商品管理、商品描述、客服管理等方面的评估;信用评价包括基础信用、外部增信、交易评价等方面的评估;带贫益贫效果为经过当地扶贫部门核定的,带动当地建档立卡贫困户增收效果的评估。平台对供应商实行动态管理方式,视供应商的经营品类、经营能力评估等情况给予供应商不同的展示位置及标签展示。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平台有关规定的以及供应商的实名认证身份无效、不再合法存续或无法有效核实的情形时,平台可依照与供应商协议约定暂停供应商账户,下架店铺所有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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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894期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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