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生态环境已迈出坚实“三大步”
生态环境部在7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
保护生态环境已迈出坚实“三大步”
■ 本报记者 吴敏
记者近日在生态环境部召开7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生态环境部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在加快立法步伐、加快构建环保标准和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等方面迈出了坚实的“三大步”。
加快立法步伐
近年来,生态环境部加快立法步伐,推动完善最严密的法制体系,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三个层面。
一是法律层面,涉及六部法律。配合立法机关制定出台了《土壤污染防治法》《核安全法》等两部新的法律,填补土壤污染防治和核安全领域的立法空白,使我国的生态环境法律体系更趋于完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已报国务院审议通过后,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上个月底,全国人大常委会已进行初次审议。修订了《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和《环境影响评价法》中涉及机构改革带来的职能和部门名称变化,以及“放管服”改革带来的许可资质管理相关条款。配合开展《长江保护法》中有关生态环保部分条款的调研起草。
二是法规层面,涉及四部法规。配合原国务院法制办和现司法部推动修订生态环保方面的行政法规,已向国务院报送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草案。配合有关部门出台了《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修订了《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目前正在研究起草生态环境监测等方面的行政法规。
三是规章层面,涉及十二件规章。已经制定出台了九件,包括排污许可管理,农用地污染防治,污染场地、建设用地环境管理等方面的规章,还有《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三件规章已经完成部务会审议程序,即将发布。
据统计,迄今为止,生态环保领域由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的法律共计13部,行政法规共计30部。
生态环境部高度重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对报送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关党内环保法规,涉及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污染防治攻坚战等方面重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都按要求开展合法性审核。此外,自2016年以来,还完成了1400余件/次生态环境部行政性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处理了一部分与上位法不一致或有冲突,以及影响市场公平竞争等类型的问题,提高了规范性文件的质量,保障了法制的统一。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继续坚持立改废释并举,进一步完善生态环保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体系。
加快构建环保标准
除了立法以外,生态环境部还在6个方面不断加快构建生态环境保护标准体系。
一是气的方面。为支撑打赢蓝天保卫战,发布了固定源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等3项以及轻型汽车(国六)等11项移动源相关涉气标准,涉气标准总数14项。
二是水的方面,发布了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等18项涉水标准。
三是土的方面,发布了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等4项涉土标准。
四是环境管理标准方面,为支持排污许可制实施,制定发布了40项排污许可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18项企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5项可行技术指南,配合排污许可管理的相关规范标准共计63项。为支撑环境监测工作,包括环境质量监测和对企业的监督性监测,制定发布了国家环境监测类标准202项。
五是标准基础工作方面,为夯实标准基础,制定发布了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制修订技术导则等3项基础标准。
六是标准实施评估方面,组织开展了陶瓷、炼焦、铝等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评估工作。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国家层面有效环境标准总数已达2011项。国家层面标准分为五类,包括质量标准、排放标准、监测类标准、基础类标准和管理规范类标准。其中质量标准包括气、水、土等领域的标准,共17项。排放类标准共186项,覆盖了主要行业和主要污染物。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继续加大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力度,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标准方面的支撑。
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要改革部署,生态环境部全力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落地,包括实践方面和制度建设两个方面。
在各地的实践方面,全国31个省市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目前均已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印发了本地区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实施方案;126个市级单位印发了市地级的改革实施方案。各地还制定发布了涉及到生态环境赔偿的磋商程序、调查程序、赔偿资金的管理、修复方案的监督等相关配套文件90余件。
2018年1月全面试行以来,全国共办理案件424件,这些案件共涉及金额约10亿元,目前已经办结206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
根据中央改革方案的规定,结案的方式分为两种,即磋商和诉讼。其中以磋商方式结案的案件共186件,占结案总数的90%以上,磋商结案的比例要远大于诉讼结案。
在赔偿制度改革的立法保障方面,新出台的土壤污染防治法增加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相关规定。今年6月,中办、国办联合印发《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也将生态环境赔偿制度的实施纳入督察范围,规定对于督察发现需要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督察组移送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依照有关规定开展索赔。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继续深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推动各地方加快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磋商和诉讼,确保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赔偿改革的部署在全国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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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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