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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车自燃频发 主管部门拿住“灭火器”

栏目: 汽车,政采要闻,电子报 时间:2019-06-20 17:15:40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新能源车自燃频发主管部门拿住“灭火器”

工信部出台《通知》要求车企排除安全隐患

本报讯记者孙冉冉报道近来,新能源汽车自燃事件接连发生,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工业和信息化部日前发布《关于开展新能源汽车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有关新能源车企对本公司生产的新能源汽车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于201910月底前完成,并形成书面报告如实向工信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报送;对隐瞒不报或不配合开展事故调查的行为将予以处罚;确实存在产品缺陷的,生产企业应主动向主管部门备案召回。

《通知》指出,本次排查工作的重点是对已售车辆和库存车辆的防水保护、高压线束、车辆碰撞、车载动力电池、车载充电装置、电池箱、机械部件和易损件等部件的排查。此前已进行过检查的车辆,可不再重复检查。

对于出租车、网约车、物流车、公交车等使用强度高、安全隐患较高的运营类车辆,《通知》要求车企应按照行驶里程和监控平台数据分析结果设定排查比例。行驶10万公里以下的排查比例不低于5%,行驶10万公里至20万公里的排查比例不低于10%,行驶20万公里以上的排查比例不低于20%,动力电池故障较多的车辆应适当增加排查比例。

对于私家车,《通知》要求汽车生产企业应明确告知用户,车辆触发何种条件时应回店检修。触发条件应包括:车辆正常行驶里程或使用年限间隔,车辆发生碰撞、泡水等意外情况,车辆仪表出现严重故障报警信号(如电池、过压、过温、充电插座过温等)等情况。《通知》提出,车企发现车辆达到以上触发条件时,应及时通过电话、短信、车辆报警等方式提醒用户回店检查维护,并应将上述触发条件、通知方式及记录、回店检修项目等列入年度报告,存档备查。

另外,《通知》还要求车企应对各地区售后服务机构的消防器材配置和应用能力、防雨防雷防水条件、专用维修工具配备、绝缘防护、技术人员维修及防护能力等进行排查,对存在问题的,应积极整改。

《通知》还要求车企对其安全监控系统进行检查,查看其功能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是否及时反馈车辆安全信息,并对发现的整车及动力电池等关键系统运行状态异常、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及时预警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

据悉,今年4月以来,全国多地发生了多起新能源汽车起火事故。其中发生事故较多的品牌为特斯拉和蔚来汽车。这一系列事故使得新能源汽车的安全问题再度被推到风口浪尖,严重打击了市场和消费者对新能源汽车的信心,从而成为新能源汽车推广路上的一大阻碍。

而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数据显示,2018年新能源汽车召回数量已超过13万辆,占据总销量比例高达13.5%。新能源汽车发生故障的主要原因有电池过热导致自燃、变速器存在安全隐患、制动助力真空泵故障等。其中最多的还是由于电池过热导致车辆自燃。

《通知》明确了新能源汽车起火燃烧事故的具体责任方、处理方式、处理流程以及时间范围,并会对隐瞒不报的车企进行处罚。这些举措也将敦促车企提高对新能源汽车安全问题的重视,从而减少这类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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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868期第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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