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采购报社主办 财政部指定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当前位置:首页 >> 阳光副刊电子报 >> 我与政府采购的情缘

我与政府采购的情缘

栏目: 阳光副刊,电子报 时间:2019-06-06 15:26:59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甘苦政采人】

我与政府采购的情缘

■ 陈莉萍

20164月,我到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担任负责人,满打满算至今也只有短短三年的时间,但我与采购中心、与政府采购工作却有着整整二十年的情缘。

二十多年前,我还在市机管局财务处工作,主要负责市级机关行政经费预算管理。1998年底《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发布,19995月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成立。我与政府采购工作及中心的缘分由此开始。

在实施政府采购工作的起步阶段,预算单位对政府采购工作存在着一定的抵触情绪,作为预算管理部门,我们必须先对政府采购办法、预算编制、操作流程等有所了解,才能推动、检查各机关实施。为此,我时常打电话与采管办或中心的领导、老师联系沟通。中心成立初期,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和中心是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给予我业务指导最多的是邹华新主任及陈美玲、吴光明、费嗣梁老师。在工作中,我先后又结识了许永伟、李鸣、冯正风、秦志龙等老师。通过他们的指导、培训及帮助,我将政府采购的政策、要求及流程等贯穿到预算管理中,对市级机关落实政府采购制度实施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

中心成立之初是以采购通用办公设备为主,如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2000年初,为了加强市级机关公务用车管理,控制公务用车修理费较快增长,市机管局领导提出了在市级机关试行公务用车定点修理的举措。当时公务用车定点修理尚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局领导考虑到该项工作涉及面广、影响大,决定委托中心实施公开招标采购。作为该项目的联系人,我加强与中心联系沟通,得到吴光明老师等的大力支持。从采购需求的策划、落实、委托,到招标公告发布、中标结果确认以及签约仪式,我参与了采购的全过程。

2002年起采管办创新出台了聘任政府采购特邀监察员的办法,特邀监察员一聘3年,最多可聘两次。我有幸成为第一、第二连续两期的特邀监察员。从邹华新主任手中接过编号为020007的红色聘书、监察证,我顿感这是采管办领导对我的信任,更是一种责任。在采管办组织对中心相关项目的监察活动中,我在开评标现场观摩了整个开评标工作,看着业务经办人员有序接待一个个供应商并把一包包纸质标书拆封、唱标、协助专家评审、评审情况汇总等,我对开评标现场情况有了了解。在政府采购工作起步阶段,要改变市级机关随意采购情况还是有难度的,我时常听到预算单位有人反映政府采购的货物价高、质次、速度慢。作为预算主管部门管理人员、政府采购特邀监察员,我将开评标的流程和把控情况向采购人反馈,消除他们的疑惑和误解;同时,将采购人遇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采管办和中心,得到协助解决。

在政府采购工作开创期,没有成功的经验可以借鉴,面对一个个采购项目,需要根据不同的品目编制采购文件;面对来来往往川流不息的供应商和一本本正本、副本的纸质投标文件,需要仔细审核整理,不能有任何的疏漏;面对采购人的不解和疑惑尤其是社会上的一些质疑,需要面带微笑地去解释和忍受,中心在推进采购工作中所承受的压力和委屈是局外人无法理解的。

随着政府采购法的颁布和政府采购工作的逐步推进,市级预算单位对推进政府采购制度的认识有所提高,支持和配合度得到加强,本市政府采购工作快速发展,短短几年,由以货物采购为主逐步发展到工程和服务采购,采购品目和采购方式逐步增加,采购金额持续提高。2006年,中心率先开创了信息化的采购模式,在全国集采机构中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

200711月底,我被告知将轮岗到局人事处工作,12月中旬,本市财政预算管理模式发生较大改变,采购中心划归市机管局管理。这造就了我与中心的关系又进了一步。

中心转隶后,在对中心领导班子建设、年度绩效考核等干部人事工作管理中,我与每位干部有了面对面沟通交流的机会。在与他们的接触中,感受到这是一批朴实无华、务实敬业、不善言辞、专业素养高的干部。

2012年市委批准中心参公管理。参公管理后有的干部副高职称不再保留,套改职务有下降,收入会明显减少。我与中心每位干部一一谈话,征求是否愿意参公管理,明确不愿意参公管理的可按照原有职称安排到局属其他事业单位。一下午的谈话结束,全体干部都选择了参公管理,这有点出人意料。我从谈话中不仅体会到这些干部有较强的大局意识,更体会到他们对政府采购事业不离不弃的执着热爱。

在局人事处工作8年,我始终在关注中心的队伍建设和业务发展,却不曾想到接下来我会成为其中的一员,与中心合为一体。

20164月中旬,我正式到中心工作。进入办公室,已有一堆事务等着处理,当务之急是需要尽快了解、熟悉工作。我向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虚心请教,逐个部门开展工作调研。调研中听到了许多新的专业术语,说明自己对政府采购工作的了解只是表象,新的法律法规、新的信息化流程等已使中心的采购业务发生了巨大的改变,工作中新矛盾、新问题不断显现,我唯有抓紧从头学起,紧紧依靠全体干部、齐心协力来推进工作。

从推动本市政府采购改革创新发展的大局出发,中心坚持以财政大平台为主,以中心小平台为辅,大小平台加强融合衔接。近几年来,除监管部门批准同意不在大平台实施的项目外,中心完成的项目全部在大平台按规范的流程操作运行,做到信息公开、透明,推进了本市政府采购信息化的发展。

2018年中心主动承担了进博会采购项目,优质高效完成,得到市领导和采购人的好评。

与此同时,在经济活动和采购活动内控规范建设、采购业务量逐年增加、中心干部队伍逐渐趋向年轻化等方面中心也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回望风雨兼程走过的二十载,中心干部敢为人先,攻坚克难,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绩。我们承受过许多不解和委屈,但每每看到通过我们的辛勤付出使财政资金得到节减,中小微企业、节能、环保等政策得到落实,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得到推进,营商环境得到改善,感到承受点委屈算不了什么,我们为是中心的一员感到自豪和骄傲,更加坚定继续前行的信心和决心。

(作者单位: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本报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中国政府采购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864期第8版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我国政府采购领域第一份“中”字头的专业报纸——《中国政府采购报》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创刊!

《中国政府采购报》由中国财经报社主办,作为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服务政府采购改革,支持政府采购事业,推动政府采购发展是国家和时代赋予《中国政府采购报》的重大使命。

《中国政府采购报》的前身是伴随我国政府采购事业一路同行12年的《中国财经报?政府采购周刊》。《中国政府采购报》以专业的水准、丰富的资讯、及时的报道、权威的影响,与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国政府采购发展事业的脉搏与动向。

《中国政府采购报》为国际流行对开大报,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个版,全年订价276元,每月定价23元,每季定价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订阅方式:邮局订阅(请到当地邮局直接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