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十二五"以预算为抓手强化监管
黑龙江“十二五”以预算为抓手强化监管
---在7项强化监管的具体措施中,有5项涉及对采购人的要求,包括预算管理、采购计划、明确责任、考核评价、监督检查等
本报讯 记者 袁瑞娟 实习记者 贾璐 通讯员 李砚石 报道 “十二五”时期,黑龙江省将以预算为抓手加强政府采购监管,其中,在7项强化监管的具体措施里,有5项涉及对采购人的要求。这是记者从日前召开的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工作会上获悉的。
据记者了解,黑龙江省召开此次会议旨在贯彻落实全国GPA谈判应对工作及政府采购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全省“十一五”时期政府采购工作取得的成效,明确“十二五”时期全省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部署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点工作。黑龙江省财政厅副厅长高大伟在会上表示,“十一五”时期,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工作以改革创新作为开展工作的主推动力,把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作为提升工作水平的基础性措施,初步建立了政府采购制度的管理体系,使全省政府采购工作保持了快速发展势头,2010年全省采购规模达145.3亿元。“十二五”时期,黑龙江省将围绕财政“十二五”改革发展目标,全面加强政府采购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以扩大采购规模、强化队伍建设和创新监管方式为重点,不断提升政府采购工作水平,进一步推动全省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全面和谐发展。
会上,高大伟部署了全省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任务,并将创新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实施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管作为工作重点。高大伟提出,首先要进一步规范采购程序和采购行为,加强预算管理,细化预算编制,并加强采购计划和采购过程监督管理;其次要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的公开透明度,严格执行招标制度,巩固公开招标方式的主导地位。要建立对采购人、评审专家、供应商、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代理机构的考核评价机制,尤其要加强对评审专家的管理。并积极开展对采购人集中采购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和对集中采购机构的年度考核;再次是着力提高采购效率,具体要优化采购程序、提高管理水平,进一步明确采购各环节工作任务和办结时限,确保采购计划按时启动和顺畅执行。同时,还要加快电子化采购建设的步伐,努力扩大网上采购规模,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透明度,提升采购效益和质量。此外,高大伟对如何进一步扩大采购规模、做好队伍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
据悉,黑龙江省各市县财政局和集中采购机构的相关负责人,以及省直单位负责政府采购工作的相关人员参加了此次会议。会上,黑河市、哈尔滨市、牡丹江市和绥化市等地市介绍了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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