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采购报社主办 财政部指定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当前位置:首页 >>供应商 >> 汽车政采要闻电子报 >> 补贴标准大幅降低倒逼车企向高质量发展

补贴标准大幅降低倒逼车企向高质量发展

栏目: 汽车,政采要闻,电子报 时间:2019-03-28 17:58:38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2019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新政出炉

补贴标准大幅降低倒逼车企向高质量发展

■ 本报记者 孙冉冉

备受关注的2019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终于正式发布。

近日,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今年3月26日至6月25日设定为过渡期,同时明确,过渡期后,我国新能源乘用车、新能源客车、新能源货车的补贴标准将比去年平均降低50%,续航里程在250公里以下的纯电动乘用车将不再享受中央补贴。

完善补贴政策,治疗车企“补贴依赖症”

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有助于改善空气质量,促进节能减排,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早在2009年,我国中央财政就开始大力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在多方努力下,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飞速发展。据统计,2018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别达到127万辆和125.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59.9%和61.7%。同时,新能源汽车整车、关键零部件的技术水平也有明显提升,产业综合竞争力显著提高,动力电池和整车成本大幅下降。

但在产业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例如部分车企形成 “补贴依赖症”,致使产业竞争力不强;充电等配套基础设施不健全;地方保护仍然存在等。据财政部有关负责人介绍,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2016年以来,四部委建立了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动态调整机制,不断对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进行调整完善。

《通知》指出,本次调整是按照技术上先进、质量上可靠、安全上有保障的原则,适当地提高了技术指标门槛。主要表现在稳步提高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系统能量密度门槛要求,适度提高新能源汽车整车能耗要求,提高纯电动乘用车续驶里程门槛要求。

在提高技术要求的同时,本次调整还加大了补贴下调力度。该负责人表示,按照2020年以后补贴退出的制度安排,为了使新能源汽车产业平稳过渡,将采取分段释放调整压力的做法,即2019年补贴标准在2018年基础上平均下调50%,至2020年底前退坡到位。这一调整幅度与当前整车综合成本下降的比例基本适应。

补贴标准平均下调50%

四部委发布了新的《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方案及产品技术要求》(以下简称“新标准”)。在对比了2018年补贴标准后,记者发现,新标准补贴下调幅度较大,平均下调50%,部分车型补贴降低60%。同时,对纯电动乘用车工况法续驶里程要求进一步提高。

根据2018年补贴标准,续航里程150公里以下的纯电动乘用车不享受中央补贴;续航里程在150公里至200公里(不含)之间的纯电动乘用车,可享受1.5万元补贴;续航里程在200公里至250公里(不含)之间的,可享受2.4万元补贴;续航里程250公里至300公里(不含)的,可获补贴金额为3.4万元;续航里程300公里至400公里(不含)的,可获补贴4.5万元;续航里程400公里以上的可获补贴5万元。

新标准将对纯电动乘用车工况法续驶里程的要求提高至250公里,并按照续航里程区间将补贴标准分为2档。其中,续航里程250公里至400公里(不含)的,可获补贴金额为1.8万元;续航里程400公里以上的可获补贴2.5万元。由此可见,与2018年标准相比,新标准中,续航里程250公里至300公里(不含)的纯电动乘用车补贴降低47%,续航里程300公里至400公里(不含)的纯电动乘用车补贴降低60%,续航里程400公里以上的纯电动乘用车补贴降低50%。

与去年的标准相比,新标准对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含增程式)的续驶里程要求未变,仍为不低于50公里,但补贴金额由去年的2.2万元降至为今年的1万元,下调54.5%。

新能源客车补贴标准设置分类与去年相比并无太大变化,但如果按照每度电补贴来算,非快充类纯电动客车补贴由去年的1200元降低至今年的500元,下调58%;快充类纯电动客车补贴由去年的2100元降至今年的900元,下调57%;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客车补贴由去年的1500元降至为600元,下调60%。

新标准对纯电动货车装载动力电池系统能量密度要求进一步提高,明确其不低于125Wh/kg。同时,从电池单位补贴看,如果按照2018年中位数计算,则新标准中纯电动货车补贴降低53%。

为避免补贴大幅下调对车企产销产生较大影响,《通知》设置了3个月的过渡期,并要求过渡期期间,符合2018年技术指标要求但不符合2019年技术指标要求的销售上牌车辆,按照2018年对应标准的0.1倍补贴;符合2019年技术指标要求的销售上牌车辆按2018年对应标准的0.6倍补贴;过渡期期间销售上牌的燃料电池汽车按2018年对应标准的0.8倍补贴。

地方购车补贴将被取消

值得一提的是,为了营造公平环境,杜绝地方保护等问题的出现,《通知》还要求地方完善政策,过渡期后不再对除新能源公交车和燃料电池汽车以外的新能源汽车给予购置补贴。如果地方继续给予购置补贴,中央将对相关财政补贴作相应扣减。同时还要求地方将购置补贴转为用于支持充电(加氢)基础设施“短板”建设和配套运营服务等方面。

由此可见,在降低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的同时,《通知》还强调在新能源汽车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服务等方面要进一步加强。

此外,《通知》还强化了对新能源汽车产业的监管。面对部分企业此前反映的清算时间长、资金占用压力大等问题,《通知》提出要优化清算制度,缓解企业资金压力。《通知》规定,自2019年开始对有运营里程要求的车辆,完成销售上牌后即预拨一部分资金,满足2万公里后再予以清算。

为保证新能源汽车产品质量和安全,《通知》明确,将建立产品安全监控和“一致性”抽检常态机制。对由于产品质量引发重大安全事故,或经有关部门认定存在重大质量缺陷的车型,暂停或取消推荐车型目录,并相应暂缓或取消财政补贴。

对于新补贴政策,有业内人士认为,将会进一步推动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规范化、高质量发展。但也有车企相关负责人担心,补贴降低幅度加大可能会给原本高速发展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带来波动。




本报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中国政府采购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845期第5版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我国政府采购领域第一份“中”字头的专业报纸——《中国政府采购报》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创刊!

《中国政府采购报》由中国财经报社主办,作为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服务政府采购改革,支持政府采购事业,推动政府采购发展是国家和时代赋予《中国政府采购报》的重大使命。

《中国政府采购报》的前身是伴随我国政府采购事业一路同行12年的《中国财经报?政府采购周刊》。《中国政府采购报》以专业的水准、丰富的资讯、及时的报道、权威的影响,与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国政府采购发展事业的脉搏与动向。

《中国政府采购报》为国际流行对开大报,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个版,全年订价276元,每月定价23元,每季定价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订阅方式:邮局订阅(请到当地邮局直接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