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集采目录及标准暂缓调整
栏目:
全国政采新闻联播,电子报 时间:2019-01-14 18:18:57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业内动态】
中央集采目录及标准暂缓调整
本报讯 记者乐佳超报道 财政部近日出台通知,对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有关问题进行明确,其中提出,目录及标准待《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印发后再行调整。
财政部称,经国务院同意,中央预算单位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及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暂仍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2017-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国办发〔2016〕96号)执行,待《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印发后再行调整。
本报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中国政府采购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826期第1版
下一篇:
指导性案例17号A单位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投诉案
上一篇:
淮南去年交出一份“放管服”靓丽成绩单
点击排行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我国政府采购领域第一份“中”字头的专业报纸——《中国政府采购报》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创刊!
《中国政府采购报》由中国财经报社主办,作为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服务政府采购改革,支持政府采购事业,推动政府采购发展是国家和时代赋予《中国政府采购报》的重大使命。
《中国政府采购报》的前身是伴随我国政府采购事业一路同行12年的《中国财经报?政府采购周刊》。《中国政府采购报》以专业的水准、丰富的资讯、及时的报道、权威的影响,与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国政府采购发展事业的脉搏与动向。
《中国政府采购报》为国际流行对开大报,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个版,全年订价276元,每月定价23元,每季定价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订阅方式:邮局订阅(请到当地邮局直接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