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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税务局全面推广网上采购

栏目: 全国政采新闻联播,电子报 时间:2019-01-07 18:32:52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采购动态】

陕西税务局全面推广网上采购

本报讯  陕西省税务局为积极稳妥开展网上采购推广工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系统全面推广网上采购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全面覆盖、积极有序、稳步推进”的原则,在全省税务系统积极推进网上采购工作,目前基本实现了“网上采购是常态,网外采购是例外”的新局面。

据了解,为做好网上采购的推广工作,陕西省税务局一是领导高度重视,部门组织保障。总局提出全面推广网上采购的要求后,陕西省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进行了学习传达和部署,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系统全面推广网上采购工作的通知》,安排部署推广工作,要求各级采购部门把推广工作作为当前政府采购重点工作任务抓紧、抓好。二是制定任务工作单,强化推进措施。把工作任务落实、落细、落好。三是全员分级培训,强化辅导沟通。四是坚持以“点”带“面”,抓好基层联系点示范建设。五是从抓“网上超市”入手,实现线上采购全覆盖。

从陕西省税务系统网上采购开展情况来看,税务网上采购充分利用线上采购平台的优势,有效发挥集中采购的规模效应,较好地实现采购工作规范与效率的统一。在推广应用过程中发现与线下采购模式相比,线上采购具有五大优势:一是覆盖面更广。网上超市的纳入突破了政府采购狭隘的观念,实现了采购范围全覆盖,逐步构建了“大采购”管理模式,真正实现了“应采尽采”。二是更加便捷高效。为采购人提供了方便快捷高效的采购体验,避免了线下采购周期较长的弊端,提升了采购工作质效。三是流程统一规范。网上采购形成了规范统一的采购工作流程,解决了部分采购人员业务不强、专业不精的问题。四是更加公开透明。采购网上能够查看各供应商的产品报价,网上采购的过程和结果也更加透明,真正实现了“阳光采购”。五是实现全面监督。网上全流程监控、痕迹管理,在实现采购实时监控的同时,有效防范了采购工作风险。

下一步,陕西省税务局将按照“四要四不要”标准,进一步做好网上采购的推广应用工作:一要严格遵守《税务网上采购交易规则》,进一步减少线下采购,但不要违规选择网上采购方式,化整为零违规变通。二要做好原采购合同(网上超市子系统)过渡工作,但不要强行终止现有线下供应商合约。三要保持政策口径规范统一,不要形成制度与现实操作衔接不顺畅。四要归集好网上采购资料,保证采购行为全程留痕可追溯,不要忽略网上采购项目档案资料的管理。

(刘玮 蒲蔚 夏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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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824期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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