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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将记分管理模式引入代理机构监管

栏目: 政采要闻,全国政采新闻联播,电子报 时间:2018-12-13 17:41:43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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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将记分管理模式引入代理机构监管

实施“平台考核、分级监管、记分考核、统一处理”,对代理机构违规违法行为予以记分并在网上公布,一个年度记分累计满20分的将进行行政纠错,责令整改

本报讯 记者耿丹丹报道 将“驾照式”记分管理模式引入代理机构管理中。按照代理机构违规违法行为的轻重程度,市财政局严格实施记分管理制度,并对扣分程度不同的代理机构实施相应的行政纠错(整改)措施。近日,江苏省无锡市财政局出台《无锡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实施“平台考核、分级监管、记分考核、统一处理”,全面升级代理机构监管,提高代理机构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办法》提出,监管部门对代理机构的记分考核采取日常监管记分和专项检查记分相结合的方式,由市级和各市(县)、区监管部门进行。在实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备案管理的同时,将“驾照式”记分管理模式引入代理机构管理中。按照代理机构违规违法行为的轻重程度,记分分值分为2分、3分、5分、10分四档,监管部门记分后,采用开具《行政提示(记分)通知书》的手段予以行政提醒;对记满20分的代理机构则由市级监管部门实施行政纠错(整改)措施,开具《行政纠错(整改)通知书》;监管部门对行政纠错(整改)的代理机构组织验收合格后出具《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行政纠错(整改)验收表》,验收不合格的,继续整改,直至验收合格。

《办法》明确在行政纠错(整改)期间,将被行政纠错(整改)的代理机构列为重点监管对象,采购人委托被行政纠错(整改)的代理机构代理政府采购业务的,应事先向同级监管部门说明合理理由并备案,否则监管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对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行为,监管部门将依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代理机构的违法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同时,无锡市在市政府采购网开辟“代理机构记分通报”专栏,对代理机构违规违法行为予以记分并在网上公布,对代理机构实施记分处理后五个工作日之内,记分情况在该专栏公布。适时向采购单位通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管情况统计和分析,作为采购单位选择代理机构的重要参考依据。

据介绍,目前无锡市登记备案代理机构达47家,市本级代理机构代理政府采购规模占市本级全部采购总量的一半左右。近年来,无锡市财政局全面升级代理机构管理,引导代理机构加快向诚信代理、规范代理、专业代理的方向发展,提高代理机构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维护和保障采购人正当权益,营造健康有序的采购环境,取得突出成效。将驾照记分管理模式引入代理机构管理就是其中重要的一项举措。

除此之外,无锡市还着力将代理机构监管工作重心从事前备案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对项目代理过程、采购信息公开等环节进行实时监管,落实分散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实现从登记入库、接受项目委托、采购文件编制、采购公告发布、评审专家抽取、评审活动组织、评审结果公示、电子归档、记分考核等全流程电子化操作,实现系统留痕、风险预警、诚信评价、统计分析等功能。推动社会代理机构常态化监管,采取“双随机、一公开”、联动检查等多种手段,根据财政部和江苏省财政厅统一部署,每年随机选取一定数量的代理机构由监管部门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并通过集中培训、政策宣传、案例解读等多种形式加强多层次、全覆盖的培训,提高代理机构的执业水平和业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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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818期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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