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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示范区县资源利用率达50%

栏目: 绿周刊,电子报 时间:2018-11-19 18:03:26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安徽省公布第二批省级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区),要求——

2019年示范区县资源利用率达50%

本报讯 记者吴敏报道 近日,安徽省公布了第二批省级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要求2020年,示范县(区)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50%。

此次公布的示范县(区)包括合肥市包河区、合肥市庐阳区、界首市、临泉县、六安市裕安区、当涂县等。对于各示范县(区),安徽省提出了相应的要求:一是各示范县(区)要学习借鉴国内外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经验,建立健全支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的行政、经济、技术等政策,形成多部门协作机制。

二是各示范县(区)要充分发挥政府、企业、村民在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中的作用,鼓励从事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和综合利用的企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激励机制,加大低价值可回收物的回收力度。引导村民从源头将有机垃圾就近就地还田利用,降低进入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环节的垃圾量。

三是各示范县(区)要本着农民可接受、财力可承受、操作较容易、环境效益显的原则,因地制宜制定或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进一步优化技术路线,形成源头分类收集、中间分类运输、末端分类处理处置的完整链条。

四是到2019年底,各示范县(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基本达到85%;人均生活垃圾清运量较2017年下降20%以上;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含再生资源回收、焚烧、生物处理等方式)达50%。2020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达到100%。

五是有关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主管部门要积极跟踪示范县(区)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总结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提出解决措施,并将相关情况反馈省住建厅。同时,要在总结示范工作基础上,研究制定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办法或措施。未列入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省级示范的县(市、区),今年要选择1-2个基础条件好的乡镇开展示范。

据了解,安徽省各示范县(区)将分别于每年的6月底、12月底向安徽省住建厅报送工作推进情况以便相关部门进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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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811期第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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