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竹溪】规范政采项目资金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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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动态 时间:2014-02-21 10:54:15 发布: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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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今年以来,湖北省竹溪县为实现工程类政府采购资金拨付与监管有机结合,从规范政府采购项目资金监管入手,规定凡属工程类政府采购项目资金支付,必须由用款单位出具政府采购下达函、中标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及相关监管部门的验收报告办理财政资金拨付审批手续,并在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中录入直接支付计划。仅上半年,该县有36项工程类政府采购资金纳入了监管,涉及资金额度6050万元,国库集中直接支付率达100%。(柯昌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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