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典型经验——走进河北】
强化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加强采购环节监控、健全工作考核机制,河北省——
加强政采管理机制环环相扣
本报记者 王晓清
日前,河北省财政厅专门下发了《关于细化2011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有关事项的通知》,这是该省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管理机制的又一举措。
近年来,河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办”)在完善管理机制上打出3套“组合拳”:强化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加强采购环节监控、健全工作考核机制,这“三拳”招招打在了实处:2010年以来采购办纠正政府采购预算执行中的各类问题1000余个,通过代理机构随标实时反馈了评审专家表现情况,近半年来培训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人员400余人。
加大预算编制执行培训力度
“我们在工作中坚持以政府采购预算为审批依据,不断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的执行力度,努力从源头确保政府采购的科学性、合理性。”据采购办相关负责人介绍,针对现有采购预算内容不全、编制不细等问题,日前河北省财政厅专门下发了《关于细化2011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有关事项的通知》进行规范明确,采购办也多次召开省直预算部门培训会议,专门就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和执行问题进行培训讲解,下大力气抓好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正如该负责人所言,此举“既方便采购单位办理采购事宜,也增强了政府采购预算的可操作性。”
据了解,2010年来,河北省围绕政府采购预算相关内容累计培训620人次,有效提高了政府采购的科学化和精细化水平。
加强采购环节监控
采购办将监管力量投入到了采购环节。首先是细化采购计划审核,通过对预算、金额、资金等6个方面加强对采购计划和采购方式的合法性审查,避免项目化整为零以避免公开招标等情况的发生。
对专家的管理方面,该省采购办引入了动态管理评审专家的机制。更值得一提的是,采购办引入了新的政府采购专家管理系统软件,采取限定时间、随机编号、隐去单位、专家回避等约束条件,最大限度地降低采购人、供应商与评审专家串通作弊的可能性。
采购办还畅通了供应商投诉通道,进一步完善供应商投诉受理机制,制定了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和工作程序,专人负责受理,为供应商投诉搭建“绿色通道”。
健全工作考核制度
一项制度出台之后,具体执行情况如何考核成为关键。采购办在加强政府采购监管人员考核工作方面有一整套方法,形成了讲学习、比业务、争第一的良好工作氛围。
另据了解,采购办还加大了对社会代理机构的考核制度,围绕着提高从业人员素质、规范业务操作流程、加强代理机构行业队伍建设的原则,重点加强对代理机构政府采购基础法律、法规和基本操作规范的培训,按照财政部第61号令的要求,已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相关培训10余次,培训人员400余人,督促社会代理机构依法从业及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张家口7家代理机构考核全合格
本报讯 记者 王晓清 报道 日前,河北省张家口市财政局完成了对全市7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全面考核工作,结果表明,各家代理机构都能够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规和采购人的需求完成招标代理工作。
从3月份开始,张家口市财政局按照该市2009年出台的《张家口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考核办法》,对在辖区内执业的7家采购代理机构进行了全面考核,这也是河北省地市范围内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首次考核。
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主任陈广维告诉记者,本次考核内容包括综合情况、业务基础工作、采购业务开展情况和服务质量等方面,总分值为100分,其中比重最高的为采购业务开展情况,包括执行采购方式的规范性、合法性、采购程序的规范性、合法性、办公场所及设备的满足程度、报送备案材料情况、处理供应商质疑情况和政府采购信息发布情况。
从考核情况看,各代理机构都能够按照政府采购的相关制度规定和采购人的需求完成招标代理工作,受到了采购当事人的好评。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服务采购人和规范采购行为上的作用不可或缺。”陈广维说,希望通过考核进一步促进各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公正执业,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优化政府采购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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