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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霖:天津模式的核心是什么

栏目: 阳光时评 时间:2014-02-21 10:54:12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近期,“标准化建设走进天津”系列报道引起了业内人士的广泛关注,一些读者的反馈信息中对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的工作给予了很高的评价。在为采购中心工作叫好的同时,笔者认为,天津市政府采购工作能演奏出科学、和谐之曲,政府采购操作执行机构兢兢业业、不断创新固然非常重要,而更重要的是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科学管理和良好的大环境。

与许多地区不同,天津市是先有政府采购中心,后有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该市政府采购办公室是依据《政府采购法》管采分离的要求而成立的。一直以来,和谐是天津市政府采购工作的一大特点,而科学发展则是其工作的主旋律。能达到这个高度,除了监管部门和执行部门先天上是“同根生”之外,后天上大家对事业的共同追求以及相互支持和配合也是非常重要的。

当一些地区集中采购机构在为“口粮”考虑时,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的工作已经屡有创新,在工作理念等方面,走在了全国的前列。该中心负责人告诉笔者,能有这样的成绩,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是只要对政府采购工作有推动作用的创新,政府采购办公室都会理解并全力支持其落到实处;二是该市政府采购办公室始终坚持集中采购机构的主渠道作用,不断扩大集中采购目录。

笔者了解到,近年来,天津市政府采购办公室在管理方面下了很大的功夫,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天津市政府采购当事人在评审现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天津市政府采购采购人行为规范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关于加强天津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办法从各方面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引导产业发展和政府采购工作发展方向。截至目前,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的地方政策一栏已有132条相关制度。这套严密的管理体系,为天津市政府采购机构的创新协作提供了制度保障。此外,在一些省市集中采购目录出现“瘦身”的情况下,天津市的集中采购目录却每年都有新项目被纳入,牢牢巩固了集中采购机构政府采购主渠道的作用。

那么,天津模式的核心是什么?笔者认为,它的核心应是最大限度地公开,即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执行部门上下联动、齐心打造全透明的采购交易平台,在制度下全心全意服务好采购人,树立政府采购好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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