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发布首批政采指导性案例
财政部发布首批政采指导性案例
以推进政府采购执法标准化建设,弥补现行政府采购法律规范的不足,解决政府采购领域个别存在的“同错不同罚”的问题
本报讯 记者乐佳超报道 财政部日前发布首批政府采购指导性案例,以此推进政府采购执法标准化建设。首批发布的10个案例涵盖了货物、服务和工程等各种采购类型,争议事项均为实践中反映的热点问题。
财政部国库司相关负责人介绍,首批指导案例由专门成立的案例编审组,按照财政部门已经作出处理决定或法院已判决胜诉的;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裁判说明充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良好的;法律法规规定不清晰、不明确,实践中反映较多的等4项原则,从财政部裁决生效的大量案例中反复筛查选出。10个指导性案例都涉及实践中反映的热点问题。从案例类别看,包括7个投诉案,3个举报案,涵盖了货物、服务和工程等各种类型。下一步,还将精选一部分地方有借鉴意义的案例纳入指导性案例范围,并分期发布。
据了解,此次发布政府采购指导性案例是财政部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要求,构建阳光政府,深入推进政府采购执法标准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是贯彻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要求的举措之一,是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健全行政裁决制度相关工作部署的有力抓手,也是推进政府采购执法标准化建设的有效措施。此举旨在弥补现行政府采购法律规范的不足,解决政府采购领域个别存在的“同错不同罚”的问题。同时指导性案例的发布也有利于规范统一执法判定标准,压缩执法自由裁量弹性空间,有利于纠正法律法规落实的执行偏差,有利于推进政府采购执法标准化建设,切实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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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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