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代理进入微利时代?
本报记者王晓清
政府采购代理服务是微利或亏损执业吗?
最近,记者在采访过程中听到了两种不同的声音,一种声音认为,分散采购的预算额度相较于集采项目要小,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政府采购程序中所必须的场地、专家等各项费用样样不少,这让一些代理机构陷入了“小的项目不愿接,大的项目接不到”的恶性循环;而另一种声音认为,有人把政府采购代理当鸡肋,也有人拿他当宝贝,现在想要申请资质的大有人在。仅河北省今年就有19家机构申请政府采购代理资格。
政府采购代理服务真的是微利执业吗?采购代理是鸡肋还是宝贝?记者带着这些疑问,采访了代理机构、监管部门和专家。
项目越小越“微利”?
北京一家代理机构总经理告诉记者,相比较于他们公司拥有的建筑类代理服务资质,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让她感到有些无奈,主要原因在于分散采购的预算较小,但是诸如专家费用、场地、标书制作、质疑投诉处理等各种运营成本等却不能少,同时刚起步的政府采购业务不容易拓展,公司是抱着“试试”的态度来对之。而与之对比鲜明的是在建筑领域,该公司轻车熟路,且项目标的额高得多,“来钱快”,该经理说。某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在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调查时也发现一些公司宁愿往工程业务投入更多,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代理业务的投入却被压缩,空间慢慢被“挤占”得越来越小,甚至被边缘化。
一家长期从事招投标业务的业内专家很了解一些代理机构的心理:“能吃肉为什么要吃窝头?当然,连饭都吃不上当然窝头也是香的。”言外之意就是与那些资金大,代理费用高的项目相比,政府采购代理成了“鸡肋”。
四川一家以政府采购代理服务为主业的公司负责人左先生告诉记者,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收费标准,10万元的货物或服务代理项目,代理费1500元,“这是名符其实的微利。”左先生说,“我算了一下,做一个项目要想盈利,采购预算至少要在20万元以上才有点赚头。上千万元的项目,一年不过10个。”
记者算了算,如果用1500元加上销售标书的费用,去减专家、场地、人工、工本费等成本的话,代理机构的确有可能会“所剩无几”。
湖南一家大型招标公司的负责人曹先生说:“服务费一两千元的时候,就是亏本在做。”但他们还有其他资质的招标业务作为支撑,那些小型代理机构就困难了,“他们担心经营业绩,尤其是61号令颁布以后,他们有可能因业绩不足而丧失资质,如此下去恐怕难以为继。”曹先生认为,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是代理机构间的恶性竞争,相互压价,使得按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得不到支持,而暗地里乱收费却无人查处,加之场地等成本的增加,代理机构在亏损或微利从事采购代理。左先生同意道:“如果没有收费标准做指导的话,价格竞争会更惨烈。”
代理机构应该算“总账”
“有人可是会拿鸡肋当宝贝,对于整个政府采购代理市场我一点也不担心。”面对代理机构的上述担忧,某地监管部门负责人轻松回应。该省今年仍有多家公司申请政府采购代理资质,他认为,政府采购业务总体上不太可能亏损,关键是代理机构是否认真对待。“任何一个领域都有做得好或坏的,你‘功课’做足了,自然有大的项目来,政府采购项目上千万的也有,但这种项目肯定要找好的代理机构来做。”
“其实这与经营观念有关,有时候就是要做口碑,然后慢慢发展等待时机。不做小生意,大生意怎么会来?”左先生说,他们公司长期以来对业务不挑不捡,不管预算多小“来者不拒”,注重服务水平,成立3年来积累了一定的人气和口碑,目前的业务特点是“中间粗,两头尖”,即100万元以下和上千万元的政府采购项目相对较少,而主营业务则是集中在几百万元的金额范围,从而保持了总体上的赢利。
曹先生指出,既然申请了政府采购代理资质,就要重视,这也关乎一家代理机构的整体形象,“如果你有这项业务却不去做,相应的业务机构处在空耗之中,更划不来。”曹先生说。
专家:单项收费“只能微利”
对于政府采购项目出现“几家欢乐几家愁”的情况,中央财经大学教授徐焕东分析道:大量的工程采购游离于政府采购之外,政府采购的特色是集中采购,分散采购业务再分摊到每家代理机构,就可能导致微利;代理机构是服务于采购人的,如果收取很高的代理费或者有很丰厚的利润,采购成本就会增加,那么采购人为什么不转而选择不收费的集采机构呢?收费比例太高政府采购“不合算”,也不利于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所以这项服务“只能是微利”。
徐焕东建议,政府采购代理服务收费应该制定出基本的收费标准作为参照,例如要考虑到代理业务的工作量,有些工作是有重复性的,就不应收费太高。曹先生也希望规范代理机构收费行为。他建议:“监管部门可以做个调查,看看政府采购市场的代理机构是否已经能够满足当地的业务需求,还是已经业务饱和了,如果是,就适当地收紧口子,在一段时间内不要再增加数量才好。当然,要保留表现好的代理机构。因为有些新的代理机构对政策和专业并不了解,而这个行业往往需要比较成熟的执业者,如果大家都只是为了赚钱进入这个领域,甚至认为只要有钱就可以办到资质,这样形成不了一种良性的循环。”、、
据了解,现在很多地方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采取了树立先进典型的做法,例如浙江、安徽等省对代理机构考核时“评星定级”,让“榜样”凸显出来,充分肯定,防止低水平的公司进入政府采购市场,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恶性竞争。而对于代理机构自身来说,正如左先生所言,政府采购代理要把眼光放长远一点,“也许你这单生意没有赚钱,但是却多了一个潜在客户,当你的代理能力和组织能力等方面被越来越多的业主认可之后,自然会有大的项目找上门来。”
责任编辑:
点击排行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我国政府采购领域第一份“中”字头的专业报纸——《中国政府采购报》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创刊!
《中国政府采购报》由中国财经报社主办,作为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服务政府采购改革,支持政府采购事业,推动政府采购发展是国家和时代赋予《中国政府采购报》的重大使命。
《中国政府采购报》的前身是伴随我国政府采购事业一路同行12年的《中国财经报?政府采购周刊》。《中国政府采购报》以专业的水准、丰富的资讯、及时的报道、权威的影响,与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国政府采购发展事业的脉搏与动向。
《中国政府采购报》为国际流行对开大报,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个版,全年订价276元,每月定价23元,每季定价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订阅方式:邮局订阅(请到当地邮局直接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