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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车采购告别沉寂迎来新机遇

栏目: 汽车,政采要闻,电子报 时间:2017-11-03 10:04:09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编者按

近日,浙江、山东两省相继开始了新一轮全省公务用车采购。接连而来的两个大单,使公车采购市场掀起小高潮,也为各大车企带来了商机。两省公务用车采购项目均采用了全省联动协议供货的形式。此举可以实现资源共享,促进公平竞争,发挥规模效益,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从而最大程度满足采购单位需求的目的。

公车采购告别沉寂迎来新机遇

浙江:共29家车企入围

本报讯 10月26日,浙江省2017-2019年度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公务用车品牌入围公开招标项目公示中标企业名单,共有29家汽车企业入围。9月底,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吸引了众多车企的关注。

本次采购共5个标项,第1标项为价格5至12万元、排量不高于1.6升的5座小型轿车;第2标项为价格12至18万元、排量不超过1.8升的5座小型轿车;第3标项为价格10到25万元(含25万元)、排量不高于2.5升的7至12座汽车;第4标项为价格不高于45万元、13至36座(包括36座)的中型客车;第5标项为价格不超过65万元、36座以上的大型客车。

其中,第1标项共有13家汽车企业入围,包括一汽一大众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东风启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东风柳州汽车有限公司等。第2标项共有14家汽车企业入围,包括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第3标项共有12家汽车企业入围,包括上汽大通汽车有限公司、南京依维柯汽车有限公司等。第4标项共有10家汽车企业入围,包括一汽丰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上汽大通汽车有限公司等。第5标项共有3家企业入围,分别为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和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

从入围企业名单来看,本次浙江省公务用车品牌入围公开招标项目中,自主品牌表现十分出色。在第1标项入围的汽车企业中,有6家是自主品牌;第2标项入围的14家企业里,也有7家为自主品牌;第3标项入围的12家车企里,有7家自主品牌;而第4和第5标段的入围企业里,自主品牌所占的比重更大。

该项目评分方式采用了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评分因素包括4个部分。其中,价格因素分值最高,共40分,车辆的主要性能为28分,售后服务占25分,投标方及代理商基本情况和标书制作情况为7分。由此可见,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和各采购单位在本次公务用车采购项目中比较重视车辆的价格是否合理优惠,同时,车辆的性能及配套的售后服务也是他们比较关注的因素。

(孙冉冉)

山东:更为重视汽车技术性能

本报讯 10月30日,山东省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发布了公务用车全省联动协议供货项目招标公告。

本项目共分为3个包组。其中,第1包为国产自主品牌轿车,国产自主品牌汽车生产企业或其总经销商均可针对该包组进行投标,但所投的车辆必须为价格38万元(含)以下、排量2.5升(含)以下的5座轿车(不含两厢)。本包共有5个招标区间,分别是排量低于2.5升且采购价不高于38万元、排量不超过2升且采购价不高于28万元、排量不高于2升且采购价不超过20万元、排量不高于1.8升且采购价不高于18万元、排量1.6升以下且采购价在12万元以下。

第2包包括轿车、多用途乘用车、大中小型客车、越野车(含 SUV)、皮卡和微型面包车。与第1包不同的是,本包对轿车的要求为价格18万元(含)以下、排量1.8升(含)以下的5座非国产自主品牌轿车(不含两厢)。本包轿车有两个采购区间,即排气量不高于1.8升且价格不高于18万元、排量1.6升以下且采购价不超过12万元。多用途乘用车也有两个招标区间,分别是采购价不高于30万元且排量不高于3升的7座多用途乘用车和采购价不高于35万元的8至9座多用途乘用车。大中小型客车共3个招标区间,分别是价格不高于35万元的10到17座客车、价格不超过75万元的18至39座客车以及40座以上且价格不超过100万元的客车。越野车则拟采购价格不超过35万元且排量为3至3.5升(含3.5升)、价格不高于30万元且排量不高于3升这两种规格的车辆。本包拟采购的皮卡为5座的客货两用车,对微型面包车的要求则为5至7座的乘用车。

本项目第3包为新能源车辆,拟采购的车辆类别和采购规格同第2包基本一致,不过未对投标的轿车是否是国产自主品牌提出要求。值得注意的是,第3包拟采购的新能源车型限于采用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以及燃料电池技术的汽车,采购规格中所提到的排气量也仅针对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投标报价为扣除全部财政补贴后的价格。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供应商在对上述3个包组投标时,需注意同一车型仅可填报一个价格及排气量区间,且供应商所投产品应列入国家相关部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并满足国家及山东行政区域现行有效的汽车排放标准要求且适用于政府采购。

此外,招标文件还要求,山东省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如需使用财政性资金单次或批量采购10辆以下的轿车、多用途乘用车等车辆,均须在本次协议供货项目的中标供应商及其中标产品范围内选择。但是,山东省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轿车采购项目并不包含在本项目适用范围内。

与浙江省一样,山东省本次公务用车采购项目的评分方法也采用综合评分法,但评分因素和分值分配却与浙江不同。本项目的评分因素包括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服务部分和价格部分4大项,总分100分。

其中,第1包的商务部分共计10分,技术部分共45分,服务部分为20分,价格部分共25分。第2包和第3包的商务部分均为15分,技术部分为40分,服务部分20分,价格部分为25分。3个包组分值分配虽略有不同,评分因素中分值最高的均为技术部分。由此可见,本次采购中,山东省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和各采购单位对于汽车的技术性能方面的重视程度要超过价格等其他因素。

该项目将于2017年11月21日上午10时开标,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于当日上午9时至10时到山东省人民政府采购中心递交投标材料。

(孙冉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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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711期第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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