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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县:五举措规范代理机构执业

栏目: 全国政采新闻联播,电子报 时间:2017-09-26 11:24:43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江苏金湖县:五举措规范代理机构执业

本报讯 今年以来,江苏省金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创新管理办法,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规范代理机构执业行为,切实提高其从业水平,确保招标代理活动在“阳光”下运行。

一是严格“出入”动态管理。积极配合交易监管办组建招标代理机构库,通过公开招标比选方式确定入库机构,纳入动态管理,并充分发挥“退出机制”导向作用,自去年10月组建以来,20家代理机构已有8家被清退出库,多家机构被给予通报警示和诚信扣分。

二是坚持项目“一标一考”。编印“金湖县公共资源交易(招投标采购)市场主体行为‘一标一考’记分册”,明确专人管理,将违法违规行为和扣分情况记载入册。制作“金湖县政府投资项目开、评标过程代理行为实时评价反馈表”,并编印成《记载簿》,对所有项目开、评标进行全程管控,实时评价结果计入记分册,作为考核奖惩重要依据。

三是出台代理工作规范。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代理行为的通知》,从预制“代理函”、及时签合同、管好项目组长、规范业务接洽、严控人员变更等五方面对代理机构提出具体要求,为进一步规范代理从业行为、实现更加有效地动态管控提供制度支撑。

四是建立工作例会机制。通过季度例会,集中通报一段时期内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反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的具体情形,及时提醒敲响警钟。同时,适时进行新的政策法规解读、辅导、培训,帮助更新业务知识,明确工作要求,指明努力方向。

五是加强能力水平测试。常态化举行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综合能力水平测试,不合格者将不得在该县从事代理业务,直至补考及格。

(袁海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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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702期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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