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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别“以钱养人” 走向“以钱养事”

栏目: 政采要闻,全国政采新闻联播,电子报 时间:2017-08-03 22:23:05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告别“以钱养人” 走向“以钱养事”

——河南安阳市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纪实

近日,在河南省安阳市龙安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启动仪式上,该区第一批符合条件的300余名老年人领到了专用手机。借助手机终端,老人可拨打12349免费通话1500分钟,并享受每月两个工时的免费上门居家服务。

龙安区此举并非安阳市首例。自安阳市在全省率先实行政府购买养老服务以来,截至目前,安阳市已有2630多名符合条件的老年人纳入这一服务体系,预计今年年底再新增2000人。安阳市政府角色正成功从大包大揽向统筹社会资源转变。

事实上,不仅在养老服务领域,安阳市在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整体工作方面,通过研究制定制度,加强项目管理,优化绩效考核,抓好衔接落实,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

全省首例“无围墙养老院”

在安阳市,“老有所养”正变得更加居家化、专业化。安阳市出台的《关于政府购买居家(机构)养老服务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下称“养老通知”),明确了政府购买居家(机构)养老服务的购买主体、承接主体、购买内容、购买程序、服务对象、服务标准和保障措施。经过多方考察调研和公开招标,安阳市与河南安康通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签约,引进了“互联网+线上线下居家养老”服务平台,不仅使更多老年人享受到居家养老社会服务,还满足了他们的多样化需求。

在安康通公司指挥中心,接线员们每天都十分忙碌。该公司负责人郭劲松指着信息不断跳动的大屏幕说,这套“安康云”系统整合了助老热线12349和为老服务“一键通”紧急呼叫功能,形成了居家养老呼叫服务网络,建立了老年人信息数据库,还能随时对助老员的服务动态进行跟踪和监督。

“在养老问题上,政府应从‘划船者’向‘掌舵人’角色转变,从‘大包大揽’向统筹社会资源转变。”安阳市老龄委相关负责人说,此次安阳在居家养老领域的尝试,目的在于引导养老服务产业在更高层次上贴近老年人的需求。

养老通知中规定,凡具有安阳市城区户籍、符合相关条件之一的60周岁以上困难老年人,可享受政府购买的养老服务。服务分线上信息化服务和线下日常援助服务两种。信息化服务主要是为老年人配备专属老年手机、制定套餐和补助话费等,服务标准为每人每月20元,信息服务费拨给安阳市12349为老服务中心;日常援助服务主要是助老员为每位老人每月提供两个工时的上门服务,服务标准为每人每月40元。所需资金和相关工作经费,按照预算管理要求列入财政预算。改传统的发放补贴为购买服务,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据统计,截至目前,12349平台已录入老人信息近12万人,全市共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发放了1400余部专用手机,与489家商家和服务机构签订了加盟服务协议。12349信息平台提供了3894人次生活类服务,为3万余名老人提供了主动关怀类服务,为286名老人提供了紧急救助类服务,与医疗机构联合开展了30余次义诊活动,为1000余名老年人进行体检,被老年人亲切地称为“无围墙敬老院”。

政府购买服务形成大格局

事实上,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只是安阳市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这个大盘子里的一个分支。近年来,安阳市财政部门立足实际,研究制定制度,加强项目管理,优化绩效考核,抓好衔接落实,全力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是建立健全机制。安阳市政府多次召开常务会议,研究解决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成立了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市政府购买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政府统一领导、财政部门牵头、主管部门协同、职能部门履职、监督部门保障”的工作机制。在全省率先出台了《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实施办法(暂行)》《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流程(暂行)》《第一批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暂行)》《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绩效评价办法(暂行)》等规范性文件,初步形成了“1+3+N”三个层次的政策体系,基本明确了“买什么”“谁来买”“向谁买”“怎么买”“买得值”等问题,保障了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是推进项目实施。按照“先易后难、积极稳妥”的原则,在经过深入调研之后,2014年选择购买条件较为成熟的市区路灯设施日常维护和城市园林保洁、保卫及绿地管养等项目先行试点,初步实现政府由“以钱养人”向“以钱养事”的转变。2015年,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将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扩展到市政环卫、城市辅助管理、公共安全辅助管理、水务设施维护、公共培训、社工服务和社会福利等七类公共领域,尤其是将社会救助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的做法,受到了前来调研工作的民政部、财政部领导的充分肯定。2016年起到2017年分别将适合社会力量承担的单位办公楼运行、信息系统建设运行、公共文化、培训等项目,单列政府购买服务预算,为全面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是优化绩效考核。为了科学合理地确定项目承接主体,在工作实践中,总结出“三考两加强”的绩效考评办法。“三考”,即购买主体建立一套数据量化的科学考评体系,使参与考评的第三方一目了然。财政部门对项目前后预算资金作一个量化对比,防止购买主体在项目运行过程中出现管理和考评不严的问题,解决了“考什么”的问题;购买主体按照项目金额大小、社会影响度或有无固定场所、范围等因素,合理确定第三方,解决了“谁来考”的问题;购买主体合理确定权重分值的内外考评方式,将日常考评与第三方考评相结合,设置一定比例的评分标准,并把绩效考评结果作为拨付项目资金和与承接主体续约合同或再次招评标时优先考虑的重要依据,解决了“怎么考”的问题。“两加强”,即:一方面加强信息公开。建立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开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内容及对承接主体的要求、绩效评价标准等信息,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竞争。一方面加强资金管理。强化部门责任意识,加强成本效益分析,注重结果应用,不断强化预算绩效评价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是抓好衔接落实。为了扎实做好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坚持做到“三衔接一落实”。“三衔接”即政府购买服务与部门预算编制、政府采购、绩效评价有机衔接,在编制年度财政预算时,凡适合社会力量承担的服务项目,原则上都要向社会购买;依据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按照方式灵活、程序简便、竞争有序、结果评价的原则合理选择政府购买方式;项目实施单位应参照出台的绩效办法,制定相应的公共服务绩效目标、日常监管和绩效考评等措施,实施全过程绩效目标管理。“一落实”即落实好督导检查,把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纳入到政府责任目标考核体系,召开购买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加强对相关单位责任目标督导、考核,做到财政资金“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申志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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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687期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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