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住采购中“乱伸的权力之手”
管住采购中“乱伸的权力之手”
——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工作纪实(下)
■ 本报记者 范春荣
为什么要上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系统?
在不久前召开的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动员部署会上,福建省财政厅林贻武副厅长开宗明义,2016年,全省政府采购规模达到了831.75亿元,其中,省级政府采购31.55亿元,近3年年均增速超过50%,快速增长的采购规模对于管理能力和规范运行均提出了更高要求。仅仅依靠传统的工作方式方法,显然已经不能适应推进政府采购改革与发展、促进廉政建设的要求。只有通过“制度+科技”的方式才能够在政府采购管理中更好地落实中央“放管服”的治理理念,管住采购中“乱伸的权力之手”。
目标既然非常清楚,那么如何才能实现呢?福建政府采购人想法是:利用“制度+科技”的手段,充分体现改革创新和流程再造成果;整合利用现有的资源,绝不搞推倒重来的大拆大建,避免造成不并要的浪费。
四大功能实现流程再造
正如前文所介绍的,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系统围绕政府采购网上公开试点工作确定的目标和任务进行研发,将已有的“部门政府采购网上公开系统”和“福建省政府采购电子化监管平台”进行整合升级,统一部署在外网云平台。新系统包括公共服务、业务交易、监督管理三个子平台,具备电子交易、监督管理、信息公开、分析预警、协作共享等主要功能,用实现采购活动有记录、有痕迹、可追溯、可跟踪。“除了试点以外,为了使采购单位工作人员尽快熟悉系统功能和操作方式,自去年12月系统试运行开始,财政厅共组织了3期业务培训,对省直部门及所属单位的970余名工作人员进行了上机操作培训,基本做到了采购单位全覆盖。”福建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主任兰生告诉记者,用起来是系统产生效果的基础,他们在这方面没少想办法、动脑子。
新系统实现了对福建政府采购流程的再造,其中四大功能真是可圈可点:一是实现业务在线流转。采购人与采购监管部门、代理机构、供应商等主体之间的业务往来均可通过系统在线办理,节约在途时间。对于计划审核、结果确认、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设置时限监察节点,限时办结。
二是建立违规情形自动预警机制。设置红、黄、绿三种预警信号灯,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实时监控,对招标文件排他性、歧视性条款和供应商围标、串标情形进行自动排查,促进政府采购规范运行。
三是实现政府采购常用业务规则的自动识别和智能判断,规范采购行为。通过固化流程和设置统一规则,通过引导式业务流程提示,实现智能化判断,帮助采购人依法选择采购组织形式和采购方式,降低采购人因政策不了解、业务不熟悉等原因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风险。
四是加强政府采购验收监督管理。将采购需求处室人员和采购验收人员在系统内按不同角色设置,验收过程中要求有本单位采购需求处室以外的人员参与并出具验收意见书,在线进行备案,强化验收人员责任,避免供应商提供的商品“以次充好”。
“放管服”的管理升级
“放管服”对于广大的政府采购干部来说,并不是新鲜事儿。放,不仅要使“权”能放得下来,还得确保放下去的“权”要能接得住、接得稳;管,该挑的担子要挑起来,要做到“管”出实效,不能换汤不换药;服,更是要服务到位,以敬民之心,开便利之门。这些要求,如何从一件件事情、一条条法规中体现出来?这是全体政府采购人需要面对的课题,福建政府采购正借此次新系统上线开始了破冰之旅——
放,放权于预算主管部门。在新系统,他们进一步强化省直预算主管部门在政府采购中的主体责任意识,从需求管理、履约验收、强化内控等方面加强对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政府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比如,自2017年起分三个年度,省直主管预算单位要对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政府采购活动进行自查,内部监督的项目比例从10%逐年递增至30%。同时要按照系统预警处置机制的要求和程序,及时处理黄灯、红灯预警,加强对预警原因的分析研判,举一反三、追根溯源,确实存在问题的,应当要求责任单位按规定进行整改,加强内部管理,建立风险识别及预防机制,将问题消除在萌芽阶段。另外,采购单位还可以通过系统使用应用,深入挖掘业务数据的内在价值,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提升政府采购活动的组织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以及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中的权力运行。
管,管住采购中“乱伸的权力之手”。“2016年福建省级政府采购共包括几百种商品类别,4000多个采购项目,仅依靠采购监管部门的人力较难实现全面覆盖和实时监控。”兰生说介绍说,他们在新系统内设立了一个违规情形自动预警机制,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在线监管,建立排他性、歧视性条款筛查词库,包括77个关键词条,通过系统对招标文件排他性、歧视性条款和供应商围标、串标情形进行自动排查预警,预防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为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提供技术支撑。比如,建立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动态管理机制,实现系统随机抽取、自动语音通知、名单加密控制,管住了采购人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专家的“权力之手”。
服,提供实用的采购工具。自政府采购制度实施以来,“质次价高”等问题就如噩梦一般萦绕着政府采购不去,为此,2015年全国政府采购工作会议上,财政部提出了“物有所值”的管理理念。那么,怎样才算是“物有所值”呢?福建政府采购人借新系统的技术力量试图来回答这一问题。据介绍,新系统建立了集中采购目录内商品比质比价机制,由设区市级以上财政部门负责本级政府集中采购品目商品价格比对库的建设,制定比质比价商品清单和规则。各采购人必须通过新系统将政府采购预算与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比质比价商品中标或成交平均价格进行比对,采购预算超出平均价格规定幅度的,必须对采购预算编制进行调整或对其合理性进行说明。“福建政府采购人通过比质比价的方式来实践‘物有所值’,而不是简单的提要求、下文件,这种服务的态度与方式值得推荐。”一位业内专家如此评价福建的比价系统。
正如兰生一开始所说,上系统不是为了给使用单位增加工作量,而是要通过推广应用新系统促进政府采购操作更加规范,流程更加合理,风险防控更加到位,逐步形成依法合规、运转高效、风险可控、问责严格的政府采购内部运转和管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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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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