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青岛市巧借电子化解决预算难题
本报讯记者邢晓丹报道今年,青岛市各市级预算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必须精确到规格要求和数量,否则无法在其政府采购网络平台上进行采购。
近日,青岛市2011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表的表样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发布。记者看到,在这份表样中,分别有采购项目、资金来源等几大项。其中,采购项目又细分为名称、品目等小项。预算单位在填写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表时,须详细填写每个品目的规格要求、数量和计量单位。据青岛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以下简称“采购处”)处长谢宜豪介绍,按照规定,市级预算单位须在单位部门预算批复之后15日内上报政府采购预算,经相关业务处室审核后,再汇总到采购处,由采购处将批复的政府采购预算导入到政府采购网络管理系统中。随后,预算单位根据财政部门批复的政府采购预算在网上填报政府采购计划。“如果预算单位没有及时填写政府采购预算,并上报政府采购计划,就无法申报政府采购项目,更不能进行政府采购。”谢宜豪如是说。
谢宜豪告诉记者,虽然近年来青岛市财政局大力推进政府采购预算工作,但是效果并不理想,从往年的政府采购预算来看,其精准率基本维持在30%-40%之间。为了解决政府采购预算难题,该局近期组织开发了青岛市政府采购网络管理系统,并进一步细化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所有市级预算单位的采购项目必须先有详细的采购预算,才能通过该系统申报办理。而此次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表表样,正是为了配合这项工作。
据记者了解,政府采购预算不详尽、不被预算单位重视,是困扰各地政府采购工作者的问题之一。为了理顺政府采购工作、从源头上控制财政资金的使用,近年来部分省市在细化政府采购预算的工作上进行了不同程度的尝试。据记者了解,目前天津市已着手从政府采购计划编报入手,促进各预算单位重视政府采购预算。对此,天津市要求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组织采购活动,禁止在没有计划的情况下进行政府采购,切实做到无计划不采购。此外,云南省于2008年出台了《关于规范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规定未在部门预算中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采购项目以及未在追加预算项目支出中列清采购预算的采购项目,财政不予办理政府采购手续。而青岛市从2010年开始,就在规范政府采购预算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该市于2010年年初印发了《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大宗货物政府统一集中采购实施方案》,规定在大宗货物采购工作推进的过程中,依据各采购单位提报的采购计划和采购需求,统筹安排,集中汇总,批量采购,提高采购工作的计划性。
对于青岛市的创新做法,部分省市的政府采购工作者表示了赞同:“精细化的预算配合电子化系统的控制,才能将政府采购预算落在实处,这个办法值得其他省市考虑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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