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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公共建筑“十二五”目标降耗15%

栏目: 电器 时间:2014-02-21 10:53:35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本报讯 记者孙善臣 报道 “十二五”期间我国将力争实现公共建筑单位面积能耗下降10%,大型公共建筑能耗降低15%。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共建筑节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上述“十二五”期间公共建筑节能目标。

“十二五”期间,两部门从加强新建公共建筑节能管理,推动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推进能效交易、合同能源管理等多方面采取一系列措施,力争在推进建筑节能上有所突破。《通知》提出,新建公共建筑应按照节能省地及绿色生态的要求指导工程建设全过程,要严格执行工程建设节能强制性标准,把能耗标准作为建筑项目核准和备案的强制性门槛,遏制高耗能建筑的建设;要大力推广绿色设计、绿色施工,广泛采用自然通风、遮阳等被动节能技术。同时,要强化公共建筑特别是大型公共建筑建设过程的能耗指标控制,应根据建筑形式、规模及使用功能,在规划、设计阶段引入分项能耗指标,约束建筑体型系数、采暖空调、通风、照明、生活热水等用能系统的设计参数及系统配置,避免建筑外形片面追求“新、奇、特”,用能系统设计指标过大,造成浪费。

鉴于当前我国还存在大型公共建筑能耗高、增长势头猛、节能改造进展缓慢等突出问题,两部门明确,“十二五”期间将切实加大支持力度,积极推动重点用能建筑节能改造工作,有效改变公共建筑能耗较高的局面。一方面实施重点城市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两部门将启动一批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到2015年,重点城市公共建筑单位面积能耗下降20%以上,其中大型公共建筑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30%以上。改造重点城市在批准后2年内应完成改造建筑面积不少于400万平方米。对改造重点城市,中央财政将给予财政资金补助,补助标准原则上为每平方米20元,并综合考虑节能改造工作量、改造内容及节能效果等因素确定。另一方面推动高校等重点公共建筑和中央本级办公建筑节能改造,明确高校建筑节能改造示范应不低于20万平方米,单位面积能耗应下降20%以上。同时,两部门将会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共同组织中央本级办公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并给予资金补助。

对此,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环境与节能研究院副院长路宾认为,此次有针对性地推进公共建筑节能对于公共建筑尤其是大型公共建筑节能降耗必将起到巨大的促进作用。目前公共建筑节能最大的阻力是用能单位节能改造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不够,《通知》的出台将有助于提升用能单位节能改造的积极性。同时,他表示,目前国家在节能减排方面政策力度很大,但确保政策贯彻落实、充分体现政策效果还需要有关部门加速公共建筑节能意识的普及,并加强政策执行过程中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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