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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有效服务于税收中心工作

栏目: 热点专题 时间:2014-02-21 10:53:28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本报记者 赵辉

几个简单的数据,就可以将过去5年国税系统政府采购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充分展示吗?几个“漂亮”完成的重点项目,就可以将过去5年国税系统政府采购工作者的努力充分展示吗?当然不够。在日前召开的2011年全国国税系统政府采购工作会议上,国家税务总局总经济师张志勇对“十一五”时期国税系统政府采购工作进行了充分肯定。张志勇说,“十一五”时期国税系统政府采购工作的深入开展,为各级国税部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降低税收成本、促进国税系统廉政建设和税收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和保障。可以说,政府采购服务税收中心工作的职能得到了有效发挥。

据了解,“十一五”时期,国税系统政府采购规模和效益不断提高,实现采购预算金额348.33亿元,节约资金49.4亿元,节约率为14.18%。先后完成了金税三期前期建设、税务制服换装、12366纳税服务热线系统、税务发票印制等多个重大项目采购。此外,政府采购范围不断拓展,各级采购部门严格执行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

同时,各级采购部门认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强制、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有关规定。国税总局集中采购中心在公开招标项目中,积极贯彻节能、环保政策,设定政策因素评分内容,对符合自主创新、安全认证的产品予以加分,政府采购政策在国税系统得到较好体现。

张志勇表示,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5年来国税系统各级采购部门依法采购意识的提高,采购程序、采购政策的较好执行,依法采购、规范采购局面的形成,采购工作框架的建立以及采购队伍建设的推进,更为重要的是,国税系统各级采购部门能够坚持把服务大局作为工作的根本宗旨,把依法采购作为工作的首要原则,把提高效率作为工作的基本要求,把队伍建设作为工作的重要保障。

“服务税收中心工作是国税系统政府采购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税收事业的发展是广大政府采购工作人员义不容辞的责任,只有找准政府采购工作为税收中心服务的切入点,为税收工作提供规范高效的物质保障,政府采购工作才更具有生命力,才有更为广阔的发展前景。”张志勇说。

 

【关注框架建设】

国税系统政府采购工作框架初步建立
----总局—省局两层工作架构确立;7省成立了政府采购专门机构;“三位一体”运行机制发挥了重要作用

本报记者 赵辉

“符合国税系统特点的政府采购工作框架已经初步建立。”这是国家税务总局总经济师张志勇在日前召开的2011年全国国税系统政府采购工作会议上作出的表示。张志勇说,经过“十一五”时期的努力,各级国税机关,特别是各省级国税局注重理顺关系,结合税收工作实际情况,初步建立了政府采购工作框架。

据了解,政府采购工作框架的建立,得益于几方面改革的同步推进。其一,按照总局—省局两层工作架构的要求,总局采购中心和各省级国税局采购部门加强规范管理,政府采购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政府采购管理体制初步确立。

其二,在组织体系建设方面,截至目前,已有7个省级单位成立了政府采购专门机构,有的单位在财务部门内成立了相对独立的采购工作机构,其他省级单位政府采购工作也已经全部实现了统一归口财务部门管理,并按照总局“四岗”分离的要求,不断充实专职工作人员。如辽宁省国税局优化管理模式,开始构建省市两级合理分权、集中管理的政府采购管理架构。

其三,在制度体系建设方面,“十一五”时期,国税总局先后印发了《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多个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各省市国税局也都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了相应的政府采购专项管理办法。如山东省国税局制定了《山东省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府采购实施办法(试行)》,《山东省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府采购操作规程》等制度,建立了一套系统、科学、规范的工作规程;淄博等市局在采购资金支付上,严格执行“三不报”制度,即手续不全、不通过政府采购程序、不办理固定资产入账手续等的不予报账,德州市局制定了较为齐全的政府采购表证单书等。

其四,在运行机制方面,“十一五”时期,“三位一体”的工作运行机制在工作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采购项目专家咨询、听证和论证制度被普遍运用,促进了政府采购质量和效率的提高。贵州省国税局将“三位一体”运行机制从政府采购实施环节延伸到采购预算编制和货物服务验收资金支付环节,实现了政府采购权限在不同部门之间的制衡。

其五,在监督制约体系方面,国税系统各级采购部门加强内控机制建设,有的地区建立了政府采购责任追究制,促进了政府采购工作的健康发展。

“十二五”时期,国税系统将继续坚持“三位一体”的运行机制,建立专家论证、咨询制度和政府采购项目公示制度,形成集体议定、专家咨询、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决策体系。要进一步健全内控机制,实现工作岗位相互分离、重点环节有效制约,及时预警、发现和纠正采购操作执行中的偏差。

【延伸阅读】

贵州省国税局:完善运行机制实现权力制衡

本报讯 按照总局“三位一体”运行机制的要求,贵州省国税局结合实践经验,将“三位一体”运行机制从实施环节延伸到采购预算编制环节和货物服务验收资金支付环节,实现了全覆盖。

首先,在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环节,明确了需求部门(资产管理)—财务部门(办公室)—局长办公会议“三位一体”的运行机制,实现预算计划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

其次,在政府采购实施环节,明确了政府采购部门(财务部门或办公室)—政府采购工作组——政府采购领导小组(或局长办公会议或政府采购领导小组组长)“三位一体”的运行机制。

最后,在合同执行和货物验收环节,明确了资产管理部门—采购部门—财务管理部门“三位一体”的运行机制。

辽宁省国税局:构建两级管理架构

本报讯 省局、市局、基层局三级分散管理的政府采购模式,存在管理层级偏多、采购规模分散、操作无法规范、工作效率不高等突出问题,该怎么解决?

辽宁省国税局通过广泛调研,按照总局“合理划分权限、集中规范管理”的指导思想,构建了省市两级合理分权、集中管理的政府采购管理架构。在具体操作层面,重点明确了以下事项:

一是划分管理权限。规定基层局主要负责报送采购需求,原则上没有采购权限,不承担具体采购项目的组织实施。各市局负责汇集和编报本地区的采购计划,统一集中本地区组织货物、服务类30万元以下及工程类200万元以下和上级授权的采购项目。省局负责汇集和编报全系统的采购计划,承办省局机关采购项目,组织或授权系统内货物、服务类30万元至500万元及工程类200万元以上和上级授权的采购项目。

二是强化人员配备。省局要求各市局必须配备1名专职政府采购人员,基层局必须有1名人员负责政府采购工作。

三是明晰岗位职责。根据各层级的管理事项和人员配备情况,制定了不同层级采购人员的岗位职责规范,确保各项采购工作任务分解到人、落实到位。(整理周黎洁)

 

【新闻速览】2011年国税系统将组织政采检查考核

本报讯 记者 赵辉 报道 记者日前从2011年全国国税系统政府采购工作会议上获悉,2011年国税总局将组织开展政府采购检查考核工作。

据了解,财政部今年首次对中央部门集中采购机构进行考核并于日前公布了考核结果,此次考核包括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和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等3个中央部门集中采购机构。国税总局集中采购中心主任赵兴玉表示,国税总局于去年首次在全系统部署了政府采购考核工作,吸收财政部考核的相关内容,今年,总局计划采取专项检查与工作考核相结合的方式,选取部分省(市、区)国税局就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通报检查考核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入分析和总结制定出整改措施,以建立依法操作、依法采购的长效管理机制。

 

【经验交流之普通发票印刷采购】

重庆市国税局:将风险防范贯穿发票印制采购工作

重庆市国税局把风险防范贯穿于普通发票印制采购的全过程,取得了不错的效果。

一是严把3个关口。按照国税总局的要求,该局将普通发票印制全部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实行公开招标。并规定任何人不得干涉代理机构自主履行受托招标职责的纪律,由市局监察室安排专人实施全程监督。

二是抓好3个环节。在确定评标标准环节,以综合评分法作为评标标准,对价格、产品质量及生产工艺、内部管理、业绩(包括防伪票据和普通发票印制的业绩)、商务要求等5个因素分别确定了25分、20分、25分、20分、10分的分值。并在编制招标文件时,把对普通发票的风险管理要求体现了进去,以增强中标企业的责任意识。在招标评审环节,由征管科技处分管发票工作的副处长、财务处分管政府采购工作的副处长作为参评代表,对企业的设备情况、印制车间、成品仓库、原料仓库、保密条件等进行综合考察,选择真正有实力的企业。

通过上述工作,印制企业的数量由原来的8家减少到5家,并明确了质量要求和基本服务要求;57个规格的发票中标价格均比原印制价格下降6.7%—14%不等。

 

天津市国税局:灵活创新巧解难题

按照总局简并票种、统一式样的要求,发票种类、联次随时都有可能发生变动,采购数量的确定成了一道难题。

天津市国税局从总局协议供货竞价方式以及服务类项目公开招标采用综合评标法时,价格因素所占的比重较小,主要对投标人的服务能力、服务水平进行考核中得到启发,在采购需求中只列出技术要求,不确定采购数量,评标中不考核报价因素,对投标人资信、技术、管理、服务等方面进行考核,拟择优选择3家定点企业,服务期为5年。服务期内征管和科技发展处依据年度使用计划提供印制需求,集中采购中心编制竞价文件。集中采购中心、征管和科技发展处、监察室有关人员组成竞价小组。3家定点企业根据竞价文件要求进行一次性报价,由最低报价的定点供应商承印,其报价为该批次发票的印制价格。

 

【经验交流之信息统计及计划管理】

宁夏自治区国税局统筹规划推进管理系统上线

为保证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及计划管理系统工作的有效有序开展,宁夏自治区国税局领导小组组织制定了科学有效的系统推行工作实施方案,各级各部门按照区局的统一部署,狠抓3项重点工作:一是在前期准备阶段,一方面集中精力开展设备更新、网络改造和维护工作,另一方面集中时间开展培训。二是选择了2个试点单位进行网上初步推行,实行原系统和新系统同时并行,生成报表进行核对,在原系统运行的基础上,实时录入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基础数据,基础数据主要以采购合同要素为主,即每发生一项政府采购活动录入一次,期末自动生成报表。对无法取得采购合同的项目,依据其他购销凭证如发票和验收单等进行编报。对于网络环境下录入数据出现的各种问题,集中解决,为在全系统推行新系统积累了经验。三是在第四季度转入实际应用阶段,全区国税系统停止使用原系统,正式实行新系统,目前,新系统运行平稳,效果良好。

 

内蒙古自治区国税局A、B岗确保管理系统规范运行

针对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及计划管理系统上线后编报工作出现的新情况,内蒙古自治区三级国税机关全部实现管理系统操作A、B岗制度。

区局专门为上线工作借调、抽调了工作人员;各盟市国税局将专职政府采购人员设为A岗,财务科分管政府采购副科长设为B岗;旗县区国税局指定1名财务人员为A岗,办公室主任设为B岗。在设备方面,区局于三季度为每一个预算单位都配备了一台连接互联网的专用台式计算机,部分盟市局专门给系统管理人员配备了笔记本电脑,使上报监控工作更加便捷。

系统上线后,除2、5、8、11月外,其他每个月都有报表要报送,今年5月以后每个月都会有报表,工作量较为繁重。为了确保报表质量,在各盟市、旗县区国税局两级认真审核报表的前提下,由区局财务处再进行严格的双人审核,发现错误随时纠正。(整理周黎洁)

 

【理论思考】关于实行全市集中采购的思考

尝试省级集中采购并积极扩大采购范围是总局深化政府采购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发挥政府采购优势、进一步发挥规模效益的内在要求。相比于省局,计划单列市在实施集中采购中有其自身特点,如管辖区域范围小、层级少、采购规模适度等,这些特点利于推进全市集中采购实践。下面以宁波市为例,就该问题进行探讨。

一是必须建立相对独立的采购机构。目前可归口财务管理部门,同时按照“综合管理、审核监督、项目操作、合同执行”四岗分离配足人员。

二是研究制定市级集中采购的程序和办法。必须对全市采购项目进行调研和分析,合理确定集中额度和范围,在此基础上,制定市级集中采购的制度和办法,明确程序,细化操作,强化责任落实。

三是加强采购预算管理。提高政府采购预算意识,增强采购预算的科学性,市局对各单位的预算情况进行整合,合理确定采购时间。

四是逐步扩大集中采购项目范围。对哪些项目需要集中进行可行性分析,确定集中采购项目。现阶段可考虑将机关大楼物业管理、绿化租赁、大楼保险、大楼监控系统、信息中心过保修期设备维保、门户网站建设维护、宽带线路供应商、排队叫号系统等纳入集中采购。同时可考虑将维修、修缮项目实行集中采购。对进入总局基建项目库管理的各单位的维修、修缮项目,进行统计分类,按年度时间安排尝试进行市级集中采购;对新建工程中的装修、修缮等项目也应实行集中采购,改变目前由招标代理机构对工程所有项目实行统一招标的现象。

五是控制分散采购的范围和额度。市局目前的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为货物和服务项目(单项或批量)20万元,工程50万元,下属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再适当降低。要扩大市局的集中采购范围,须研究控制分散采购的规模。

六是借助地方政府采购中心平台,达到规模集中采购目的。全市系统的办公印刷、复印纸和车辆保险等项目,经沟通都加入了市政府采购中心的采购协议中。(宁波市国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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