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政府采购:没有颠覆,只有融合
互联网+政府采购:一场姗姗来迟的约会系列谈⒃
互联网+政府采购:没有颠覆,只有融合
■ 张纪雄
前段时间,阿里巴巴以283亿元之巨资入股苏宁电器,让我们这些业内观察者都大跌眼镜。一个曾经信誓旦旦立志要“颠覆”零售行业的电商巨头,竟然低下了头,弯下了腰,与“传统行业”携起了手。那些正在举着“互联网思维”大旗的互联网公司,你还会喋喋“颠覆”不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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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商”的未来,不变则死
网商,是指不生产产品,也没有实体店面,只在互联网上开店的“虚拟”商家,是近些年随着互联网发展而兴起的一种职业。网商一般不生产商品,但有着“特殊”的进货渠道,在销售商品过程中,会先囤放少量的货品,然后根据网上的销售情况,再行补货,有的网商甚至不囤货,直接当起了“二传手”,网上接到订单后,即刻联系厂家,由厂家直接发货给客户。
我们分析一下,在这个电子商务过程中,网商在哪些环节实现了增值?大概只有“囤货”环节。也就是说网商购进了一批货,在送到消费者手里之前,他们进行仓储活动,这个仓储环节是增值的。或者从另一角度观看,网商帮助厂家节省了仓储成本和资金成本,厂家愿意价格低一些卖给网商。网商所赚的是厂家因为节省仓储成本而愿意让出的那个“低一些”。网商如果只是“二传手”,在互联网信息透明的时代,只能赚些辛苦费而已,因为真实价格很快就会被互联网“发现”。也许网商会说,我有特殊渠道,消费者从别人那里买不到这种商品。其实,“特殊”渠道是什么?信息而已!互联网上还会有特殊渠道吗?
另外,现在电商平台里的比价系统已经非常完善,靠时间差和信息不对称,已经不可能有太大的利润空间了,甚至你早两天卖出高于正常售价商品,还有着退货和赔偿的风险。
网商相比传统零售商,优势在于它不需要实体店面,可以把仓储地点设在相对偏僻一些的地方,从而减少了仓储成本。其实,这时候它已经不是“网商”了,而是“库存”商了。随着厂家的“精益”生产能力的提高, “零库存”得以实现,从而实现工厂对消费者的直接对接(F2C模式),那网商还有什么竞争力?只能作为中介被“去”掉了。而闹市里的实体商店,除了购物便利外,还有休闲体验等功能,如果借助于互联网的地理位置服务,让消费者走到哪里,就能发现附近有自己喜欢的东西,插上互联网翅膀的传统商家,会给消费都提供更多便捷服务,竞争力将会越来越强。
说到F2C,其实也就是厂家直销模式。这非常适合于手工产品、农产品这类自产自销的产品。所以,像“某宝”之类的C2C商城,今后怕只有往农村发展才有出路。如果就此谈到颠覆,那么互联网只会颠覆那些靠原始信息为生的人,而不会颠覆靠物质生产和转移为生的人。
世界总在自我否定,互联网的兴起,成就了一批网商,但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商的生存能力将会越来越弱,如不顺势求变,将会被市场毫不留情地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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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市场里参与人有哪些变化?
★供给方
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厂家一定会在网上做直销,也会雇佣代理商帮忙,代理商就跟厂家的销售员一样,帮助厂家处理商务事宜。只订货不存货的经销商将被淘汰,有库存能力的可以向仓储企业转型。
专业服务商。不需要“物理库存”而只需“知识库存”的专业服务商将会大量增加,它们可以提供诸如提供安装调试、软件实施、技术支持之类的专业服务。
仓储企业。随着分工的发展,仓储行业将成为一个新兴的独立产业。厂家租用仓库,仓储企业负责保管并提供发货服务,围绕仓储行业的物流企业也会更加集中化。
★采购方
行政事业单位公务人员。以前未被纳入集中采购目录且在限额标准以下的零星采购,在有了政采电商以后,完全可以纳入政采电商的交易范围。这些业务的采购经办人,会成为新生的采购参与人。
采购代理机构,将成为政采电商的“团购”组织者。政采电商平台有两类主要功能,一是直购,二是委购(委托采购)。委购的商品会直接进入采购代理机构的“购物车”里,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团购”,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根据不同类型的商品,采用平台内置的不同的竞价规则。
行政事业单位,作为采购人,既作为市场的参与者,也可以成为采购业务的监督者。在平台上,可以设置采购业务的时限,平台为其定制信息提示窗口,可以随时掌握采购进度,从委托开始,到货物送达整个过程都是透明可知的。
★中介方
物流企业。除了第三方物流,依托于仓储行业的物流企业将会更加快速地发展。物流与仓储企业紧密结合,将会为采购人提供更好的服务,除了服务快捷及时,还杜绝了发生推诿扯皮的情况。
支付机构。不通过财政支付的交易,可以通过第三方支付机构进行支付。
供应链金融机构。财政付款有一定时长的账期,这对中小供应商会造成资金压力。供应链金融就会应运而生。供应商可以将财政的应收帐款抵押给供应链金融机构,从这些金融机构借出一定数额的周转资金。
市场信用机构。通过对交易数据的分析,对供应商或采购人进行信用评级,评级的结果可用于信用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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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颠覆,只有融合
有些媒体,一些专家,把互联网的功能吹得神乎其神,似有“颠覆”一切之势。但正如我们在本栏一开始讲的“互联网思维”那样,互联网解决的是“信息”问题,我们只能站在信息的角度观察它、思考它,千万不要被一些浮华的概念引入岐途。虽然互联网可以提高物质生产和流通的效率,但它终究不能代替物质的生产和流通。所以,就有了线上线下融合的概念(O2O)。
线上线下的融合,就是互联网与传统产业的融合。开篇讲到的阿里巴巴与苏宁电器的资本合作,就是互联网与传统产业融合的最好例证。所以,互联网 “颠覆”不了传统产业,它只有与传统产业互相融合,才能更有效地发挥威力。互联网与传统行业的融合,可以帮助生产厂家布局产业链,减少流通距离,缩短仓储时间;互联网会告诉仓储企业,哪个网点发货最近,哪个仓储点应该准备多少货;互联网还会告诉生产车间,提前多少时间生产是最优的。线上与线下融合,结合了信息技术与物质技术两个优势,线上是数据世界和信息世界,解决管理交流问题;线下是现实世界或物质世界,解决生产交付问题。
紧紧把牢“信息”这根主线,就可以分析出被互联网颠覆的究竟是什么?颠覆的当然是与信息有关的产业。其实用“颠覆”二字已经不够准确了,这仅仅是一种产业替代。社会上的信息产业、组织内部的信息生产部门,将很大程度上被替代。比如,微信替代短信和电话,软件服务代替信息化建设。互联网可以在最终需求者与最终供给者之间建立了直通渠道,信息中介也就是耗费信息成本的行业或机构,将会被无情地削掉。这些传统信息机构,都是在互联网与传统行业融合过程中,通过人们自然的理性的选择,逐步被互联网替代。
“互联网+政府采购”,就是通过“政采电商”将政府采购整个产业链连接在一起。即,将供应商、服务商、仓储企业、物流企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采购监管部门等政府采购市场的参与人,通过互联网,紧密粘合在一起,它们的粘合剂,在技术上是政采电商,业务上则是采购代理机构。
其实,对于网上购物,我们已经深有体验,它并不总是轻松愉悦的。虽然免去了亲临实体店的车马劳顿,但在网上搜寻商品、比较价格以及核实信用,也是一件耗时费力的“苦差事”。消费者本来只想货比“三”家,有时硬是被“诱惑”的不得不货比“百”家了,甚至整天泡在网上,也作不出购买决定,并没有比逛商场来得方便快捷,好不容易发送了订单,却又要忍受“快递哥”不期而至的“骚扰”。
上述烦恼和痛楚,谁可以帮助我们解决?答案是采购代理机构。互联网与政府采购融合后,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非常专业地解决采购人的“痛点”,帮助采购人搜寻信息、加工信息、增值信息,从而转型成为知识型组织,或者蜕变为深谙大数据处理的专业征信机构。所以,互联网不但不会颠覆他们,还能给他们提供更加广阔的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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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l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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