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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品目 新系统 新方法

栏目: 政采要闻 时间:2015-07-20 20:16:53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编者按:对于日前结束的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信息类产品协议供货,无论是长期植根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市场的供应商还是投标“新人”,均有一些必须掌握的投标要领。本期奉上此次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协议供货新“玩法”以及实用投标攻略,以飨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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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直属机关2015年信息类产品协议供货项目综述


■ 本报记者 程红琳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信息类产品协议供货有了“新玩法”。

制作标书、递标书、离场是常见的协议供货投标“三步曲”。依托“财政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新一期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信息类产品协议供货投标现场景象却大为不同:投标供应商投完纸质标书后现场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以下简称“中直采购中心”)工作人员现场唱读投标人投标报价及投标“优惠率”并对投标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现场答复……

作为首个使用“财政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组织协议供货的中央级采购中心,此次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信息类产品协议供货显然成为了风向标。

协议供货品目增至27类

从6月中直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公告中记者发现,2015年中直机关信息类产品协议供货项目共设置了27包,采购品目涉及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操作系统、数据库管理系统、中间件、办公套件、信息安全软件、通用应用软件、服务器、网络交换机、网络路由器、磁盘阵列、网络存储设备、防火墙、入侵检测设备、安全审计设备、安全路由器、复印机、多功能一体机、喷墨打印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传真机、扫描仪、投影仪、复印纸及打印用通用耗材等27类。

对比中共中央直属机关2013年信息类产品协议供货品目,不难发现,新一期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信息类产品协议供货品目进一步扩容且增加的品目多集中在信息安全产品。如信息安全软件、入侵检测设备等。

与此同时,一些协议供货品目被进一步细分。如2013年信息类产品协议供货“打印机”这一品目在新一期协议供货中被细分为“喷墨打印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3个品目。

“新玩法”,供应商如何“接招”?

早在今年4月,中直采购中心便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公告,明确新一期中直机关2015年信息类产品政府采购协议供货项目将采用“财政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投标人应当按照要求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和以光盘存储的电子投标文件。同时,投标人须使用财政部统一办理的数字认证证书办理投标文件签封、加密、上传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

一位来自星网锐捷网络有限公司的投标人李先生告诉记者,新系统使用起来感受最明显的便是产品库录入更加方便。“当然标书制作起来也方便许多,现在一份纸质标书制作完成厚度不到1厘米,每本标书制作费用节约了100-200元。”李先生告诉记者。

政府采购电子化招投标与以往的人工方式相比,更有利于规范采购行为,降低投标供应商投标成本。从此次协议供货现场投标情况来看,虽然中直采购中心从去年开始便对部分项目试行电子招标,但一些投标“新人”仍需进一步了解电子投标各个环节。

例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在“财政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中将产品按价格区间进行填报。不同品目价格区间也不尽相同,如台式计算机的价格区间为0-4000元(含),4000-6000元(含),6000-8000元(含),8000元以上,投标供应商可针对不同的价格区间给出基于投标基准价的优惠率。

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供应商应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数字认证证书加密和签章。这一点尤为值得注意。因为没有加密的投标文件将被协议供货系统拒绝接收。投标人应自行将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协议供货系统。上传成功后,协议供货系统将予以记录并提供上传成功的回执。

记者发现,虽然中直采购中心早在4月就发文告知投标供应商数字认证证书的重要性并在此次协议供货的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投标当日须携带数字认证证书,但在投标当天,仍然有个别投标供应商因没有携带数字认证证书,无法完成解密。

除此之外,投标现场有一些投标人虽带了数字认证证书却未能及时解密电子标书。记者咨询现场工作人员后了解到,一些投标供应商标书中插入过多图片,使得标书占用空间过大,有的甚至超过700MB,这样“臃肿”的标书在上传过程中可能出现异常并最终导致解密不成功。

一份多大的电子标书上传会毫无压力呢?现场工作人员告诉记者,30MB至50MB之间比较适宜。解密需要多长时间呢?记者询问了一位现场解标的刘女士,刘女士告诉记者:“30秒足矣。”

报价不可“任性”

除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中直采购中心此次信息类产品协议供货变化的重心还是控价。

“这次我们除了在产品库中填写产品的基准价外还要给出优惠率。”李先生告诉记者。据了解,中直采购中心新一期协议供货尝试用“优惠率”作为报价的指标,为协议供货价格开出“新方子”。

记者了解到,中直采购中心为基准价定了一系列“硬杠杠”。一是基准价不得高于2014年1月1日(含)以来的成交合同中同品牌同型号产品最低价格。成交合同指的是生产制造厂商与最高级别代理商签订的合同;生产制造厂商与最终用户、消费者签订的合同以及生产制造厂商认定的最高级别代理商与最终用户、消费者签订的合同(本项目有效期内签订的中直机关协议供货合同不计算在内)。二是每个产品的基准价格也不得高于同期生产制造厂商或最高级别代理商(含投标人)在网上电子商城(包括但不限于京东、国美、苏宁、大中等)展示的销售价格。

在基准价的基础上,各包投标人应当针对每个价格区间都投报出相应的优惠率,并且每个价格区间只允许有一个优惠率,该优惠率在协议供货执行期内是不可变更的。招标文件所列的不同价格区间优惠率并非超额累进优惠率,计算最终成交价格时直接根据产品价格选用相应区间优惠率进行计算。如果在任何一个价格区间,投报了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优惠率,将被认为是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或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最终,在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按照各包价格区间优惠率从高到低的顺序将投标人进行排序。随后,按照规定的淘汰率对优惠率较低的投标人进行淘汰(第一包台式计算机、第二包便携式计算机、第二十一包激光打印机、第二十二包针式打印机的投标人除外),其它为中标人。投标人所投包的各价格区间优惠率均不得低于2%。

记者在投标现场了解到,每个厂商都针对产品的采购规模给出自己的基准报价及优惠率。PC厂商给出的产品优惠率基本在3%-8%之间;OA厂商给出的产品优惠率基本在6%-20%之间;网络、存储及信息安全等信息类产品给出的优惠率较高,厂商在原有报价的基础上给出了10%以上的优惠。

对于一些已然适应了批量集中采购制度的IT厂商而言,中直采购中心此次信息类产品协议供货控价新政似乎是“情理之中”。一位久经沙场的投标供应商刘女士向记者表示,对于中直采购中心此次协议供货新政,公司也给予了支持,因此也比较顺利地从公司获得了优惠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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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lei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第493期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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