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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系统搭建政采电子平台

栏目: 政采要闻 时间:2015-07-06 20:43:46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国税系统搭建政采电子平台

拟选择部分“目录内、批量外”的项目进行试点,借鉴社会电商经验,建立供应商库和产品库


本报讯 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将选择部分项目为试点,搭建国税系统政府采购电子平台。为此,采购中心近日组织12类产品的56家供应商进行市场调研,听取供应商建议,推进平台建设。

调研会上,采购中心有关人员表示,此前,国税系统IT类产品、办公用品及执法执勤用车等项目一直实行协议供货采购,存在着提出采购需求困难、产品多为定制专供、中标产品覆盖面窄以及中标产品价格偏高的弊端。近期出台的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对推动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电子化政府采购活动作了明确,这为国税系统建设电子平台提供了法律依据。鉴于国税系统点多、线长、面广的特点和现有协议供货采购存在诸多问题的实际,采购中心在对部分地方省、市、县三级国税局以及已建立或正在建立电子平台的部分地区调研后,提出了建设国税系统政府采购电子平台的战略构想。目前,采购中心已将建设电子平台作为“服务基层年”重要举措和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采购中心有关人员还介绍了国税系统开展政府采购电子平台建设的基本情况和初步构想。按照构想,平台将借鉴社会电商的成功经验,按照“做大做多做实做好”的理念,建立丰富的供应商库和产品库,供各级国税系统采购人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进行采购。建设先期拟选择部分“目录内、批量外”的项目进行试点。所有供应商及其产品都要经过评审小组严格评审,只有符合条件的才能入库。同时,平台还将建立动态更新、比价竞价、协调解决问题和供应商评价等多项机制,确保平台顺利运行。

据了解,此次调研活动,采购中心邀请了计算机软件、服务器、计算机网络设备等12类产品的56家供应商参加。采购中心工作人员与供应商代表就电子平台的产品分类及投报产品数量,投报产品及价格要求,供应商资质条件,供应商入围规则,后续执行管理等内容进行了分类研讨和交流,广泛听取各供应商的意见和建议。(刘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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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lei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第489期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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