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吹响代理机构大检查号角

栏目: 政采要闻 时间:2015-05-21 21:10:56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聚焦·市县代理机构监督检查

·编者按·

按照“全国联动、统一标准、分级检查、依法处理”的原则,由财政部牵头,中央、省、市、县四级财政部门共同参与的代理机构执业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当前,市、县级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情况如何?从本期起,本报开出相关栏目。

吹响代理机构大检查号角


青岛市:

律师成检查组重要力量

本报讯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15年度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和《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指标体系》要求,青岛市于近期启动了2015年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此次监督检查设立了领导小组和检查组,检查组由市、区两级财政政府采购监管人员和律师组成。

此次监督检查由青岛市财政局统一组织,按照财政部确定的原则和检查指标体系要求稳步推进。检查范围为2014年代理青岛市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检查主要针对2014年度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每家代理机构抽取的项目不少于5个,项目不足5个的全部检查。检查组将对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上报的2014年度政府采购项目情况表进行核查,发现代理机构存在提报项目不全、故意瞒报漏报、擅自修改档案材料等问题的,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理处罚。

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代理协议、招标(采购)文件、信息发布、评审委员会组成、评审过程、中标(成交)、保证金及文件发售费、质疑处理、废标情况9个方面。此外,还包括在公共资源交易办(中心)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情况的监督检查。

业内专家表示,将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所需要的法律服务交由专业的律师负责,能够保证整个检查工作依法行政、依法处理、依法追责,提升监管效能。


安徽滁州市:

市区两级携手推进检查

本报讯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近日,滁州市财政局联合琅琊区、南谯区财政局,对市本级及两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本次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代理协议、采购文件、信息发布、评审委员会组成、评审过程、中标成交、保证金及文件发售费、质疑处理、废标情况9个方面。检查组对照《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指标体系》,对被检查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了书面审查,目前正在汇总,形成报告后上报省财政厅。针对发现的问题,将依法进行处理处罚。

检查过程中,检查组严格执行八项规定,认真履行检查程序,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公正廉洁。同时注重加强与被检查单位的交流,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做好沟通工作。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

委托代理机构采购项目全覆盖

本报讯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2015年度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于近期全面启动。2014年度政府采购项目中,由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的项目全部列入本次监督检查的范围。

据了解,该市对各旗县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进行了部署,成立了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计划,并建立专人联络机制,确保监督检查工作顺利开展。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代理协议、采购文件、信息发布、评审委员会组成、评审过程、中标成交、保证金及文件发售费、质疑处理、废标情况9个方面。

此次检查中,各旗县区财政局可根据本地区政府采购项目委托代理情况,确定检查范围和检查对象,但检查比例不得低于本地区代理机构总量的10%,检查数量原则上不得少于20家。代理机构不足20家的旗县区,应对本地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全部检查,每家机构抽取的项目原则上不少于5个。

通过对代理机构的监督检查,能够进一步掌握代理机构执业情况,规范其执业行为,查找政府采购操作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完善政府采购管理改革提供参考依据。


新疆博州:

要求被查代理机构限期整改

本报讯 按照新疆财政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自治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要求,博州财政局于近日成立联合检查小组,对2014年博州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情况进行了核查。

本次监督检查范围覆盖全州5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其代理的139个政府采购项目中选择抽取了25个项目,检查内容涉及采购代理、招标文件、信息发布、评标委员会、开评标、中标、保证金及文件发售费、质疑处理8个方面。经过检查,发现部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存在以下问题:招标文件不规范、内容不完整;信息发布不规范;开标、评标资料不全,未保留专家打分表;保证金数额超过规定比例收取等。

针对这些问题,博州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提出了限期整改的意见,并要求各采购代理机构加强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升业务水平。


重庆武隆县:

检查侧重11项重点内容  

本报讯 为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执业行为,推动建立结果导向型政府采购监管体系,重庆市武隆县财政局切实开展了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纪检监督、采购办等监督检查机构参与的专项检查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二是明确检查内容。重点检查代理协议、采购文件、信息发布、评审委员会组成、评审过程、中标成交、保证金及文件发售费、质疑处理、废标情况、工作效率、廉政行为11个方面的内容,以及社会反映强烈的违规干预采购活动等问题。三是明确检查步骤。统一部署,制定单位自查、书面审查、现场检查、检查报告、问题处理5个阶段的实施步骤,明确时间要求。四是提出检查纪律。严格按照《财政监督检查办法》开展检查监督,做到程序规范、行为廉洁,监督检查过程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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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lei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第477期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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