谋求新常态下的政府采购新发展——访全国人大代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厅长黄伟京
谋求新常态下的政府采购新发展
——访全国人大代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厅长黄伟京
■ 本报记者 吴敏 程红琳
十八大以来,依法治国理念的提出、经济新常态的形成影响着政治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作为公共财政管理的重要内容和实现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重要工具,政府采购在制度立法、实践执行上将迎来新一轮的大发展。在政府采购法颁布以来的12年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工作可圈可点。新形势下,他们又将如何把握新常态政府采购发展路径?如何更好地理解并执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近日,《中国政府采购报》记者与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厅长黄伟京进行了一次深度对话。
记者:政府采购法的颁布,标志着政府采购工作进入了有法可依的阶段,12年来,广西在依法采购方面有哪些突出成就?您又如何评价这些年广西政府采购工作?
黄伟京:自2003年1月1日政府采购法施行以来,广西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实施政府采购法,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不断深入,范围不断扩大、规模不断增加、制度不断创新、机制不断完善,如今,我区政府采购已进入全面深化改革的新阶段。
回顾政府采购法施行以来我区政采工作,可以用“五个基本”来概括:政府采购目标基本实现,政府采购程序基本完整,政府采购运行基本有效,政府采购管理基本符合要求,各采购当事人对政府采购工作基本满意。
记者: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国家治理和全面深化改革提出了许多新思想、新论断和新举措。广西政府采购工作将如何适应这种新形势?
黄伟京:党的十八大提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明确了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等改革部署。这就要求广西在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中,必须服从服务于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原则,明确采购过程中的对等责权,完善公平交易的核心市场规则,推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形成;必须服从服务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简化程序、改革监管方式,努力推动行政效能的提高,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保障能力完善;必须服从服务于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动政府采购需求管理与预算经费标准、公共服务绩效标准相结合,丰富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强化财政政策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宏观调控能力;必须服从服务于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遵循GPA的非歧视和透明度原则、加强电子化手段管理等要求,同时对我国政府采购制度进行必要的改革和重构,注重改革的系统性、协同性、完整性和前瞻性。
记者:您认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将给政府采购工作提出哪些新的要求?
黄伟京:依法治国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依托和必然要求,也是全面深化改革各项工作任务取得成功的根本保障。政府采购制度也必须按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要求,深化改革,推进政府采购从法制向法治的转变。要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法治引领和规范政府治理能力的作用,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采购中的各种难题,不断提高政府采购治理能力,主动将依法采购置于依法治国体系中去定位、谋划和推动,守住法律底线,充分认识新形势、新格局、新任务对制度体系、监管手段和方式等要素的影响,重塑一个规范确定、公开透明、执法统一、监督有效的政府采购法制体系。
具体而言,我们要推进广西政府采购管理制度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政采规章制度体系,增强规则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依法加强对政采工作的管理,一是要强化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工作,建立常态化的监督检查机制,突出监督检查重点,推进依法采购;二是要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公开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政府采购过程,公开政府采购结果,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自动化和网络化;三是要建立违法责任追究机制,坚决查处和纠正各种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行为,建立责任追究终身问责机制。
记者:在经济新常态下,广西政府采购工作将做出哪些调整?
黄伟京:201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经济新常态的9个特征作了高度概括,指出经济增速、经济发展方式、经济结构、经济发展动力出现新变化。我认为,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对当前和今后的政府采购工作提出了新的任务。现如今,我国正从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财政收入由高速增长转为中低速增长,政府采购要从追求规模数量向提速保质增效转变。同时规范服务标准,关注和回应供应商、采购人的个性化需求,为政府采购治理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推广应用PPP模式,创新投融资模式,发挥投资对经济发展的关键作用;加快推动GPA谈判进程,实现政府采购国际化;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的制度设计,加大对节能环保产品采购扶持政策力度。
记者:今年两会,政府采购再次受到了代表委员热议。其中最引人注目的话题莫过于《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颁布。您怎么看待条例的出台,您认为,条例出台后,广西应该围绕哪些方面开展工作?
黄伟京:制定出台条例,是更好地实施政府采购法,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要求,进一步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条例的出台将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的规范化、法制化,构建规范透明、公平竞争、监督到位、严格问责的政府采购工作机制。
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要求,以学习、宣传、贯彻政府采购法与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为主线,以健全完善政府采购制度为基础,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为重点,以实现“提速、控价、保质”为目标,积极探索政府采购工作的新方法和新路子,提高政府采购工作的科学化水平,不断开创我区政府采购工作的新局面。广西将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以完善制度和依法采购为重点,着力推进政府采购法制建设;以规范行为和提高效率为重点,着力打造政府采购操作规范管理。二是以信息化和标准化建设为推手,着力打造“政府阳光采购”;三是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和监督检查为重点,着力推动政府采购监管方式创新;以推进服务项目采购和PPP模式为重点,着力扩大政府采购管理范围;四是以加强政府采购宣传和队伍建设工作为重点,着力提升采购队伍素质。
责任编辑:lil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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