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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门槛”激活政采代理市场

栏目: 政采要闻 时间:2015-01-19 21:05:42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撤门槛”激活政采代理市场

“审批制”取消后,新增代理机构数量大幅增长,网上登记工作有序推进。但在代理机构的管理上,部分地方管理理念和方式有待转变


■ 本报记者 张静远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行政许可事项取消后,其激发政府采购代理市场活力的作用已进一步显现。截至2015年1月1日,完成纸质登记的新增代理机构达349家,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网上登记系统运行11个工作日,完成网上登记的代理机构也已达390多家,并呈现持续增长态势。不过,业内专家也指出,在政策落实和衔接上,部分地方仍需转变对代理机构管理的理念和方式,以促进市场活力进一步释放。

政采代理市场扩容

财政部此前明确,2015年1月1日前,有意从事政府采购业务的新的代理机构,可以携带网上登记信息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填写《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登记表》进行纸质登记。

《中国政府采购报》记者日前从中国政府采购网了解到,目前共有349家有意从事政府采购业务的新的代理机构完成了纸质登记,其属地重点集中在山东、山西、广东等18个省(市、自治区)。

据统计,截至2014年8月31日,代理机构资格“审批制时代”全国有政府采购代理资格的代理机构共3000多家,与此相比,目前登记代理机构数量已有大幅增长,政府采购代理市场进一步“扩容”。

网上登记使多方受益

自2015年1月1日起,凡有意从事政府采购业务的代理机构可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其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分网站进行网上登记。对此,记者了解到,网上登记系统运行11个工作日,登记代理机构的数量迅速攀升,目前已完成网上登记的代理机构390多家,提交网上登记信息的代理机构数量还在以每天20家左右的速度攀升。

“网上登记系统非常方便快捷,很快就可以完成登记工作。”一位刚完成网上登记的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李先生告诉记者,与以前资格认定相比,网上登记没有审核环节,需要提交的材料也少了很多,大大减轻了他们的工作。

取消了审批制的资格门槛和审核、复核环节,登记制的效率自然提升。“代理机构在网上提交登记信息后,我们仅对信息进行逐条核对,通常在录入信息的当日或第二天,代理机构就能收到登记成功或退回补充修改的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信息核对旨在提高信息准确程度,核对内容包括注册地址是否与营业执照一致、上传图片是否与图片要求对应等。

实行网上登记不仅方便了代理机构,获益的还有采购人。一位地方采购单位负责人告诉记者,点开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专栏,就能看到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近三年有无重大违法记录以及专职人员情况等基本资料,还可以查看代理机构的主要业绩情况,让采购人对代理机构有了较为直观的了解,也扩大了选择的范围。从政府采购代理市场看,这有效增强了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

监管理念需转变

资格认定取消后,财政部门对代理机构的后续监管显得尤为重要。为此,各地财政部门按照由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的要求,相继出台措施转变对代理机构的监管方式,落实对代理机构“宽进严管”监管理念。然而,其中部分地方的监管措施却受到了业内专家的质疑。

中国人民大学宪法与行政法专业博士李样举表示,部分地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本地代理机构进行比选,并规定仅比选入围的代理机构可代理当地项目,这种做法极有可能产生变相的行政审批。此外,还有个别地方要求外地代理机构在本地设立分支机构后方可备案。对此,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何红锋认为,此举有悖于财政部“一地注册,全国通用”的要求,不符合行政管理原则。国家信息中心助理研究员吕汉阳也提醒,地方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应按照国务院和财政部的要求,进一步清理地方性行政文件,加强地方监管能力建设,尽快完成从审批政府到监管政府的转型。

业内专家也指出,随着各地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代理机构管理理念的逐步转变、相关监管措施的不断改进完善,取消代理机构资格认定行政许可事项的政策红利将进一步释放,政府采购代理市场的活力也将进一步提升,采购人的选择范围更加丰富。

代理机构需尽快完成网上登记

据了解,部分代理机构在网上登记过程中遇到了一些问题。对此,中国政府采购网工作人员解释,目前主要存在退回补充修改和系统不能予以登记两种情形。退回补充修改是工作人员核对发现的问题,大都是代理机构信息录入人员出现的低级错误,如提交的登记信息中纳税证明材料是登记单位的母公司、错将营业执照扫描件上传至组织机构代码证上传位置等。此类情形,录入人员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一般就能完成登记。

系统不能予以登记的情形则是个别代理机构故意录入错误信息导致的。如代理机构提交的信息中部分专职人员已在其它代理机构登记,这种同一人员在两家代理机构重复登记的情形系统不能予以登记。上述工作人员表示,代理机构登记所有信息将通过系统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提供虚假登记信息的代理机构,将被列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向社会公告,所以代理机构有责任保证自己登记的信息真实有效。

此外,工作人员还特别提醒,目前已完成纸质登记和视同完成纸质登记的代理机构,都应当尽快补充完成网上登记,以免影响今后自身业务的开展。


责任编辑:lilei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第446期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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