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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产品审核怎样避免走过场

栏目: 政采要闻 时间:2014-09-15 20:58:30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进口产品审核怎样避免走过场

制定产品清单 规范论证程序 推行网上公示


■ 汪泳

当下,加强进口产品审核管理是贯彻落实国务院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实现政府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重要保障。而规范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工作,是完善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的需要,有利于提高政府采购工作的科学化和精细化水平,有利于更好地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以保护和保障本国企业和产品提高竞争力,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2009年,为加强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深圳市财政委员会与发改委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精神的要求,制定了《深圳市实施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若干意见》,对进口产品审批进行了规范,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在实践中却发现了新的情况和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专家由采购单位自行邀请,专家组出具的意见几乎是完全同意。这些专家都是采购单位本部门自行邀请,自行出专家费,既然单位本部门已经决定要采购进口产品,专家就不可能出具不同意意见。不过,市财政委近期发布的通知明确要求,各采购单位在申请采购进口产品时,不需组织专家论证,统一由财政部门组织独立的第三方专家对项目预算的合理性、需求的公平性以及进口的替代性等进行论证。

二是,鼓励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措施失效,采购单位最终采购的几乎都是进口产品。《若干意见》第十条规定:经财政部门或发展改革部门审核同意采购进口产品的项目,在审批件中应明确注明鼓励国内产品参与竞争,不得拒绝国内产品参与采购,不得在采购文件及评审活动中对国内产品实行歧视性待遇,不得对不同来源或不同品牌的进口产品实行差别待遇。事实上,虽然财政部门审批件中均已明确注明鼓励国内产品参与竞争,不得拒绝国内产品参与采购,但财政部门审批同意采购进口产品后,几乎没有采购单位最终采购国产产品的案例。

三是,鼓励转让技术的规定基本无效,缺乏强制性措施。《若干意见》第十一条规定:经审核同意采购进口产品的,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进口产品的采购文件中应当载明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这条规定没有现实操作性的原因主要在于没有实质性的加分措施,也没有实质性的强制措施。

综上,目前进口产品审核制度确实存在走过场的问题,同时,过往的专家论证机制,使财政部门在审核进口产品的过程中,大大增加了采购单位及财政部门办件工作量,且实际效果甚微。因此,笔者认为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应该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借鉴美国及国内先进省份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加强对进口产品的管理。

第一,继续研究制定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清单。

虽然2014年年初,深圳市出台了《2014年深圳市政府采购医疗设备控制类进口产品目录》和《2014年深圳市政府采购医疗设备允许类进口产品目录》,在全国尚属首例,但还需进一步完善。

笔者认为,可由市财政委、市政府采购中心和市卫人委、市教育局、市人居委等部门分别组成工作小组,共同研究制定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清单。分三类研究制定进口产品清单:其一,允许采购类,可以减少相应专家论证费用和论证程序,直接进入采购程序。此类产品应当经财政部门事先统一论证并经网上公示无异议,确属国内产品无法替代。其二,禁止采购类,不需邀请专家论证,原则上必须直接购买国内产品。此类产品应当是国内产品可以充分替代或基本替代,或属于重点扶持和保护的自主创新产品。其三,严控采购类,此类产品国内可以生产,但与国外产品有较大差距,并非完全禁止购买进口产品,但需严格把关。

研究制定进口产品清单的主要做法:其一,从年度预算计划方面对重点领域的采购单位进行全面摸底和申报,理清采购进口产品的数量、类别和金额;其二,聘请国内著名专家和第三方权威机构进行事先统一论证,保证清单内容的准确性和科学性;其三,是积极研究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的准入标准,推动国内及本地产品实现进口替代;其四,尝试推进进口产品的分级分类管理;其五,综合考虑进口产品维护维修的被动二次买单和高价买单等问题;其六,横向对比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的中标价格,加强后续履约审核和绩效评估。

第二,加强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的审核。

因清单不可能涵盖各部门及相关领域的所有进口产品,对于清单未涉及的进口产品,仍有许多细化的实质性审核措施有待落实:

进一步规范论证程序和材料。论证专家组应当由5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必须包括1名法律专家。论证专家应为熟悉拟采购进口产品的工作人员,且不得参与该进口产品的采购评审工作。论证阶段,采购单位应主动提供有关限制进口产品的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复印件、申请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的理由(包括但不限于采购需求、进口产品与同类国内产品的技术指标和性能描述、进口产品与同类国内产品的技术指标和性能的优劣对比)等材料。

全面推行网上公示制度。采购单位要认真填写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请表,具体说明采购项目的立项情况、预算安排、设备用途、采购理由等,详细列明拟购买的进口设备的技术参数、数量及所含配件,国内外产品在性能、价格、技术指标等方面的对比,连同电子文档一并提交审核财政部门,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信息等要在深圳市财政委政府采购网和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必要时还应扩大公示范围并延长公示时间。

强化监督管理。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政府采购进口产品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特别是对采购文件、评审情况和供应商履约验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作者单位: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责任编辑:lilei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第414期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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