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标办法推动政府采购回归本源
贯彻落实《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座谈会在江苏泰州举办。与会代表一致认为——
非标办法推动政府采购回归本源
本报讯 记者王童彦报道 随着《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的贯彻落实,我国政府采购正逐渐实现从重程序的合规性采购向重需求的专业化采购转变。
日前,中国政府采购报社与江苏省泰州市财政局、泰州市海陵区政府共同组织召开了贯彻落实《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座谈会。来自部分地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采购执行机构的相关负责人和专家围绕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落实74号令等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与会代表认为,作为我国政府采购制度顶层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74号令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政府采购开始从重程序的合规性采购向重需求的专业化采购转变,采购活动将更加关注采购需求管理和专业化建设问题。
全国人大机关采购中心主任程庆柏认为,74号令贯彻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是对非招标采购方式在政府采购实践中的顶层设计,具有起点高、内容细、亮点多的特点。74号令确立的“先提供或获得明确需求、后竞争报价”核心交易机制,体现了政府采购管理从注重过程控制向结果评价转变的要求,并强调了在操作中“围绕采购需求特点选择采购方式”,遵守“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基本成交原则,实现采购结果“质量、价格、效率”有机统一、物有所值的最终目标。实践中,全国人大采购中心应改变重服务、重程序、轻把关的工作方法,在搞好服务的同时,强化关口把控职能。对采购需求不合理的项目,引入供应商和专家论证机制。
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综合处处长郝爱民表示,对采购机构来讲,推动政府采购管理从程序导向型向结果导向型转变,就是要解决好自身的专业化问题。人行采购中心将借助信息化手段助推专业化,推进采购需求标准化,形成不同类别采购需求的标准库。
上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副处长王周欢表示,政府采购的过程是合同的订立与履行,如果把全部精力集中在合同订立阶段,或将导致采购程序过于复杂化。采购活动应更关注采购需求和合同管理,使之回归本源。
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副处长俞小青指出,采购需求是最关键的因素,而且专家发挥作用的主要环节也在确定需求阶段。但实践中,加强需求管理面临一定困难,应推进采购需求标准化建设。
此外,与会嘉宾还针对如何组建谈判小组、采购文件由谁制作、供应商如何选择、竞争性谈判遵循怎样的程序、公开招标如何转为竞争性谈判等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
江苏省泰州市财政局局长蔡德熙,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区长顾萍,江苏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副处长欧国平,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何红锋,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山西、新疆等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集采机构有关负责人参加了此次座谈会。
(相关报道详见三、四版)
责任编辑:lil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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