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借政采规范节能改造项目
黑龙江借政采规范节能改造项目
本报讯 记者贾璐 通讯员刘佩玉报道 政府采购将成为黑龙江省规范开展节能改造项目的有力抓手。
黑龙江省财政厅日前发布的《关于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LED照明改造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通知》规定,今后,该省省直单位LED照明改造项目应编制年度政府采购预算,由采购单位申报LED照明改造项目政府采购计划,经政府采购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并确定适当的采购方式后组织实施采购。
《通知》同时明确,在采购过程中,对在省内节能照明改造示范效果突出、提供优质产品、售后服务良好、诚实守信,为黑龙江省节能照明改造做过贡献的节能服务公司,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实行优先原则。
据悉,这是该省首次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项目。所谓合同能源管理,即节能服务公司依据用能单位节能目标,提供节能改造服务,并垫支改造费用,用能单位以节能效益支付节能服务公司节能改造项目成本的节能服务机制。黑龙江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此举对规范LED市场发展、促进节能减排、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等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记者了解到,在黑龙江省,LED节能改造项目被纳入该省近年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以政府采购方式组织实施。此次该省下发《通知》,以文件形式明确规定LED照明改造项目应编制年度采购预算,经相关部门审核并确定适当的采购方式后组织采购,以规范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改造项目。政府采购业内专家表示,将合同能源管理纳入政府采购,延伸了财政资金监管链条,既能使公共机构的节能改造成为全社会节能降耗的典范,又能有效扶持合同能源管理产业的发展。
据黑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刘梓久介绍,《通知》下发前,该省已在耗电量较大的部分事业单位进行了试点,第一批试点单位为大专院校。从2012年9月起,选取哈尔滨商业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开展LED照明节能改造试点,效果良好。随后,对11家三甲医院等单位进行了LED照明节能改造试点。实践表明,此项工作环保效果超出预期,受到试点单位普遍好评。
以哈尔滨商业大学为例,该校LED照明节能改造后,照明总功率比改造前减少877千瓦,节电率为65%,年节电450万千瓦时,年可减少燃煤1530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3533吨,可节约电费229.5万元,节省维护和更换等费用35万元。据统计,截至目前,该省两批试点单位已带动50余家省直事业单位实施LED照明改造。
《通知》还对LED照明改造项目预算编制、支付管理、资产管理等内容作出规定。在预算编制上,部门预算办公电费定额不变,实施改造后节省的电费可用于支付节能改造项目成本;在支付管理上,可在合同规定年限内,以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向节能服务公司支付节能改造成本,在部门预算安排的“电费”列支;在资产管理上,按有关规定,各省直单位将节能改造设备计入固定资产账,按固定资产管理。
责任编辑:lil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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