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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仙过海 各显神通

栏目: 热点新闻 时间:2014-02-21 10:52:26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上海扶持在“实”字上下功夫

 

近年来,上海市推出一系列实实在在的做法,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

 

201011日起开始执行的《上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指出,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应当在采购文件中明确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从中小企业采购。预算金额在20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从中小企业采购。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合理设置供应商的资格条件,不得排斥和限制中小企业。

 

在公开招标政府采购项目中,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合理划分包件,以利于中小企业参加投标。中小企业参加上海市集中采购机构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免收招标文件工本费。在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较小的货物政府采购项目中,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免除中小企业供应商交纳履约保证金义务,对中小企业供应商提高首付款比例。

 

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主任孙昭伦介绍说,去年中心受理的10181批次采购项目中,中小企业9170次,占87.56%,中小企业采购金额占采购合同金额的82.44%

 

  重庆打通资金关和资质关

 

资金和资质往往成为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两道门槛,重庆市近年来有针对性地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帮助中小企业打通这两关。

 

去年重庆市出台了《重庆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明确提出要通过加大政府采购支持力度, 在技术、服务等指标满足采购要求及在报价相当的情况下,应优先考虑中小企业;在采购普通货物、工程和服务时,严禁采购单位人为提高采购准入条件,限制中小企业参与竞争,并积极培育中小企业成为政府采购定点供应商。

 

重庆市去年推出了政府采购中标供应商链式融资业务,以政府采购中标项目为依据,由担保公司提供担保,银行提供相应额度贷款,财政支付货款来归还贷款。

 

政策和资金的双向扶持结出丰硕的成果,2010年重庆市中标政府采购合同的中小企业1243家,占全年中标企业的96%。该市通过举行推荐会等形式宣传政府采购融资贷款业务,20109家中标供应商获得融资贷款共计3202万元,同比增加2413万元,同比增长306%

 

  浙江出台扶持中小企业新政

 

日前,浙江省在《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政府采购和控购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明确提出,2011年要加强制度建设,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研究制订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办法,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对中小企业和节能环保产品的支持作用。

 

据介绍,针对浙江民营企业多、中小企业多的经济特点,转变政策功能发挥的重心和着力点,将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助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作为当前及今后浙江省政府采购工作的重要内容。

 

此外,浙江省政府采购相关部门还将通过其他途径扶持中小企业,如主动与省内有关金融机构接触、商谈,为中小企业政府采购融资和信用担保寻找政策空间和操作可能;并鼓励诚信经营、信用良好的中小企业凭借政府采购中标合同申请信用担保或银行贷款,扩大中小企业在国内经营和国际竞争中的融资能力;试行网上在线询价采购,由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单位自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定向向中小企业在线询价采购,自主选择成交签约等。

 

  辽宁“5个优先”护航中小企业

 

由辽宁省财政厅和中小企业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实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政策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规定了“5个优先”原则,为该省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提供了依据。

 

《意见》规定的5个原则分别为:实行中小企业优先,对于供应商生产经营规模和类型方面,在商品或服务的性能、质量、价格总体相同的条件下,优先采购中小企业提供的商品、服务。

 

该省设定了中小企业商品或服务价格优惠政策,按照规定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和性价比法评标(评审)的采购项目,可以对其投标价格(报价)给予5%-10%幅度不等的价格扣除;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评审)的采购项目,给予相应评标(评审)分值5%-10%幅度不等的加分。

 

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优先采购国家和省评定的“专、精、特、新”产品,并激励中小企业完善品牌建设,优先采购获得国家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等荣誉称号的中小企业产品。

 

  黑龙江96%合同授予中小企业

 

记者从黑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办)了解到,2010年黑龙江省授予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合同金额139亿元,占全年政府采购总额的96%

 

为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该省明确要求确保授予中小企业合同比例。在技术、服务等指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在评标标准和方法等方面向中小企业予以倾斜,优先将合同授予中小企业,确保采购人每年直接从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金额不低于本单位当年政府采购总金额的50%

 

黑龙江省坚持执行价格扣除和价格、技术总分值加分的倾斜政策。在政府采购评审中,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的,对中小企业投标价格给予5%-10%幅度不等的价格扣除。采用性价比法评标的,在评审时对中小企业投标报价给予4%-8%幅度不等的价格扣除。采用综合评分评标的,对自主创新产品给予价格评标总分值和技术评标总分值4%-8%的加分。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中标比例。

 

  河南对中小企业产品一视同仁

 

河南省大力推进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引导中小企业开拓市场,要求各级政府在采购时对中小企业产品要一视同仁。

 

日前,河南省政府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093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要求进一步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意见》明确各级政府在采购时对中小企业产品要一视同仁。

 

早在2009年,河南省就出台了《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其中明确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扩大企业产能和劳动就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不合理的要求故意抬高门槛限制中小企业投标。在符合政府采购项目基本要求的前提下,授予中小企业的合同应占一定比例;优先采购残疾人、下岗职工集中就业的企业生产的产品和服务,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对符合条件的投标企业在评标时给予适当加分。通过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扩大企业产能,提供更多就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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