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政府采购工作经验介绍
1、天津市公安局:首创“采、供、管”一体化运行机制
2007年至2010年,天津市公安局集中组织实施采购项目1300余项,采购金额4.7亿元,累计节约资金近8000万元。
在全面推行政府采购精细化管理的过程中,该局建立了“采购、供给、管理、监督”一体化的工作运行机制,有效提高了公安资产管理和资金使用效能。
一是合理选择采购方式,实现优质采购。认真编制采购预算,强化预算约束,对确需追加和新增的需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由局政府采购科审核并依法选择采购方式。
二是与资产管理衔接,优化资源配置。在办理政府采购款项支出时,除要有采购合同、履约验收报告外,还须附上资产入库单才能报销。采购物品均建有资产责任卡,确保物、卡、账三者相符。
三是将监督检查贯穿采购活动始终。对自行组织的重大采购项目,局纪检审计部门、政府采购科全程介入;对日常采购项目,由政府采购科把好两头关,一是严格审核申报单位是否有化整为零的行为;二是使用单位须填写资产入账单,并由领导签字盖章后送市局采购科审核。
2、天津市畜牧兽医局:服务畜牧工作 奶农得实惠
动物强制免疫和培育良种奶牛,是天津市畜牧兽医局的两项重点工作,2010年全部纳入了政府采购,并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是通过政府采购确定疫苗总价值共计1560.9万元,全部用于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猪瘟和猪蓝耳病等4种动物的强制免疫,全年实现口蹄疫免疫累计免疫家畜539.05万头,禽流感免疫累计免疫家禽5940.08万羽,猪瘟免疫累计免疫生猪757.85万头次,猪蓝耳病免疫累计免疫生猪241.65万头。除猪蓝耳病外,应免畜禽免疫密度常年保持100%,免疫抗体监测合格率达80%以上,超过了农业部标准要求。
二是政府采购奶牛良种冻精372788支,授精母牛数量达18.62万头。通过使用优质冷冻精液进行品种改良,促进了良种的推广,使该市纯种中国荷斯坦牛占全市奶牛存栏的95%以上,奶牛平均年单产提高到6700千克。提高了生产效益,奶农也得到了实惠。
3、天津医科大学:不得擅自采购、自行采购
从2007年开始天津医科大学无论使用何种资金购置仪器设备,均由学校设备处统一负责采购。不论是专项计划内设备采购还是日常设备采购,设备处均将其归入政府集中采购主渠道,对于需要采购进口设备的,按规定提前向上级主管部门申办进口设备审批。
对于专项计划外的零星小型设备采购,设备处设计制作了申报表,由用户填写所要采购设备的名称、型号、数量、预算金额及申购理由,报所在院系、财务处审批,再经设备处审核后进行采购。按照经费使用管理权限,凡超过1万元的采购项目,须学校主管领导审批。并坚决执行政府集中采购和限额标准的相关规定,限额标准以上的,一律实行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尽量实行集中采购。对于需求紧急的设备,按照市政府采购办的相关规定进行校内采购。即使是限额标准以下的设备采购,也要提前做好自行采购审批手续后再进行校内采购,设备处从不擅自采购设备,也不允许院系用户自行采购设备。
4、天津市环境保护局:“采购宝典”备案头
2010年天津市环保局系统政府采购金额为2100万元,节约资金107万元,累计签署合同211项。
几年来,该局以法律为准绳,以规范采购为重点,坚持依法采购。
一是培养自觉性,尤其是引起领导的充分重视。将相关法律法规印发给一把手负责人,及时传达相关文件,并通过业务抽查、内部审计、征求一把手意见等形式,让采购理念深入人心。
二是培训交流,打造全局业务骨干。及时、准确、全面地组织二级单位学习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经办人员务必备有“采购宝典”一套,即工作案头要有采购目录等已经发布的文件,书柜里要有天津市政府采购指南等书。
三是完善制度,细化日常管理。不定期印发温馨提示,指导采购工作,注重做好规划和计划。
四是建立良好的互信协作关系。在依法采购的前提下,我们帮助采购单位制定最优的采购计划、确定合理采购方式、提速采购进度、严把采购质量,最大化地把采购工作办快、办成、办到位。
5、天津市海河医院:4套监督机制紧盯财政资金
天津市海河医院高度重视对各类资金的使用监管,健全了相应的工作和监督管理机构,成立了医院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及监督小组,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保证财政性资金及时、合理使用。成立了医院招投标监督小组,监督各类设备物资采购规范执行情况,检查医院采购制度落实情况。成立了医院设备管理委员会,加强对医疗设备仪器管理,重点对医院医疗设备购置项目进行审查。成立了医院耗材管理委员会,严格执行财政部第18号部长令,对进入医院的耗材进行审查。另外,针对不同的采购项目,按照专业素质高、职业道德素质过硬的原则,建立了相应的院内专家库,特别扩充了基建配套设施、专用设备等非医疗卫生专业领域专家,用于院内项目论证,为提高采购质量提供了有力保证。
2009年至2010年,该院累计完成政府采购4266.61万元。
6、天津市财政局:落实阳光采购 收获精品工程
在规范采购程序方面,天津市财政局严格依法办事。
一是严把预算计划环节。对局本级的采购,根据各处室的需求,行政财务处参考历史成交价,通过询价、调研等方法,掌握价格信息,帮助各处室制定科学合理的采购预算和计划。
二是严把合同执行环节。2009年底,针对旧办公楼装修改造项目,在合同履约阶段,财政检查局对施工方提供的装修材料进行封存,并在施工过程中注意对使用材料和封存材料进行对比,铺设地砖后发动大家检查,对合同的执行进行严格把关,财政检查局落实了阳光采购,收获了精品工程。
三是严把成品验收环节。2008年在执行市局办公家具采购中,请市政府采购中心合同执行部以及该项目未中标供应商组成联合小组进行验收,发现供应商在使用材料上与标书要求的有明显偏离,经专家测算,对该供应商的不诚信行为给予处罚。(整理 周黎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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