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人大建议调整公交低票价 适当体现运营成本
北京人大建议调整公交低票价 适当体现运营成本
新京报讯 12月2日起,北京市人大财经委用三天时间,对北京2014年市级财政预算草案进行初步审查。7个专门委员会对各自领域的政府部门预算编制情况,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针对北京公共交通补贴金额逐年上升,市人大建议市政府调整公交定价机制;同时由于出租车非公益性,建议对当前出租车燃油政策的合理性进行研究。
公交低票价继续 财政负担不起
北京从2007年起实施公交低票价政策,随之而来的是财政补贴连年增长和财政负担不断加重。
数据显示,2010年,北京公共交通补贴128亿元;2011年156.9亿元;2012年175亿元;2013年预计在180亿元以上,未来估计还会增加。
市人大城建环保委提出,在当前财政收入增幅较低,财政支出压力较大的情况下,如果维持这样的低票价和财政补贴,负担会不断加重,难以持续。为此,建议市政府科学合理安排公共交通财政补贴,调整完善公共交通定价机制,在体现其公益性定位的同时,适当体现运营成本,减小财政压力,将财政投入更多用于公共交通服务体系的提升。
应研究是否发放出租车燃油补贴
在出租车燃油补贴方面,北京开支也比较大。从预算数看,2011年和2012年,市交通委的出租车燃油补贴预算额都为6.28亿元。2013年,这一数字上涨至7.24亿元,比上两年增加近1亿元。从单车看,当前每辆出租车每月燃油补贴近千元。
这样的补贴是否应该?对此,市人大财经委也提出,出租车不同于一般的公共交通,其定位应为公用而非公益性。同时,无论从北京人口数量大、道路资源紧张的实际情况出发,还是从缓解交通拥堵、节能减排的目标来看,出租车都不宜作为主要交通出行方式。为此,建议对当前出租车燃油补贴政策的合理性进行统筹研究。
■ 专家观点
“普惠式低价可转为定向补贴”
交通专家徐康明表示,北京地铁、公交已经执行了6年低票价。这种低票价的公共交通运营模式是不能持续下去的,今后的改变可以逐渐由“普惠”式的低票价转为定向补贴,逐渐减少政府财力对公交的补贴。
徐康明认为,公交票价是否调整是多方面利益的平衡,既要考虑政府财力承受能力是否可以持续,又要考虑费用是否成为低收入老百姓出行负担。按照常规来算,每人每月出行费用不超过月收入的10%就是合理的。
徐康明建议,如果要考虑调整公交票价,那在回归市场调节的同时,还要照顾低收入人群、老年人、学生的定向补贴。同时还要为远郊区县出行人群提供快捷的公交出行服务,这方面给予运营单位定向补贴。 新京报记者 郭超
■ 新闻背景
公交补贴前年占财政支出11%
自2007年北京实行公交低票价的政策以来,关于低票价是否持续就一直备受关注。2010年初,市政协委员陈杰曾提交提案,建议每日早6时30分至9时、下午4时30分至7时提高地铁票价,每张可提至五六元。持公交IC卡的乘客仍保持2元票价。
2013年7月,有媒体称北京将调整公交票价,但当时市交通委运输局表示,公交票价的调整需相关部门综合研究,当时没有进行公交票价调整的前期调研。
但不可否认的是,目前的公交票价优惠政策给公共财政带来一定的压力。以2011年数据为例,当年公交运营补贴156.9亿元,占当年全市公共财政支出约11%,社会保障与就业的支出仅占7.2%。
在今年初的市两会上,市政协委员高扬表示,2011年地面公交出行每人次票价亏损约1.7元,轨道交通出行每人次票价亏损约为5元,并呈逐年增长趋势,财政补贴压力较大。
市财政局今年初则表示,今年,财政部门会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这几年补贴政策的梳理、评估以及调研。市发改委当时也表示,对于公交票价调整的调研评估工作一直在进行,但票价调不调,什么时候调,还没确定。
北京市副市长张工在两会上接受采访时称,政府既要引导出行,也要考虑可持续。随着地铁线网逐渐增加,公交线路的增加,绿色出行意识增强,再研究这个问题。
■ 热点议题
空气污染
主要污染物排污费应提高
空气质量改善是北京迫在眉睫的任务。按照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等提出的研究项目,北京共需要财政资金投入3000亿元以上。北京市环保局新闻发言人方力此前提出,在未来5年治理大气污染的过程中,全社会预计将投入资金近万亿元,压力非常大。
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建议,除了建立每年财政投入增长机制,还要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同时,要落实企业和个人排污治理责任,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污费征收标准,多渠道解决资金缺口。
专项资金
大额资金项目应有退出机制
去年,北京有270亿元左右的大额专项资金,这些钱花得是否合理备受关注。
“有时候我们的决策带有盲目性,比如说重视某一产业,就搞一个大额专项,但是这个专项资金投入多少?依据是什么?往往没有很清楚的研究。”市人大财经委相关负责人说,比如市体育局每年大额专项资金几亿元,在2014年年初项目预算到位率仅为近四成,存在“钱等项目”的现象。他建议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估,要建立必要的专项资金项目调整退出机制,对部分成熟的项目,如购买社工岗位、老龄津贴等项目,应当适时转入部门预算列支。
养老福利
养老券应按经济收入发放
市人大内司委在初审意见中提出,目前养老服务券在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的作用不是很明显,发放也没有区分老年人的经济收入和实际需求。“实际上已经成为按年龄等额发放的老年福利。”
“有些离休的老人,收入较高,根本不需要养老券,但依然给他们发放,实际上是浪费了财政的钱。”参与初审的代表说,养老券的发放,应当更加有针对性,对一些确实有需要的群体加大补助,而一些收入高的老人则不发或者少发。
本版采写(除署名外)/新京报记者 蒋彦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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