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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改革 创新制度 开创政采工作新局面

栏目: 政采头条 时间:2014-02-21 19:48:42 发布:测试 分享到:

在27日召开的2013年全国政府采购工作网络视频会议上,财政部副部长刘昆提出——

深化改革 创新制度 开创政采工作新局面

 

大会现场。本版图片陆恺摄

本报讯 记者王珅报道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将重点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财政“十二五”发展改革目标,推动政府采购管理从程序导向型向结果导向型的重大变革,更好地发挥政府采购制度在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提供优质高效公共服务、提高政府治理能力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在财政部27日召开的2013年全国政府采购工作网络视频会议上,财政部副部长刘昆对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提出新要求。

会上,刘昆回顾总结了我国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取得的成效,10年来,政府采购的范围和规模不断扩大、法规制度体系不断健全、管理体制机制不断完善、政策成效不断显现、开放谈判稳步推进。全国政府采购规模由2002年的1009亿元增加到2012年的13977亿元,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也相应由4.6%提高到11.1%。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框架基本形成,2012年全国政府采购规模中中小企业获得的合同份额近80%。刘昆指出,十多年的改革实践表明,《政府采购法》确立的政府采购管理基本制度,顺应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客观要求,符合行政体制改革的方向。

刘昆强调,在新形势下,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就是要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财政“十二五”发展改革目标,统筹国内改革和对外开放两个大局,推动政府采购管理从程序导向型向结果导向型的重大变革,更好地发挥政府采购制度在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提供优质高效公共服务、提高政府治理能力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具体而言,就是要实现以下“四个转变”:

在制度目标上,要从注重节资防腐向实现“物有所值”转变。一是要完善公平交易的市场规则。二是要推进监督方式改革。三是推动政府采购业务向专业化方向发展。四是拓展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协调处理好政府采购经济与社会目标的平衡关系。

在市场规范上,要从注重公平竞争向完善市场规则转变。一是要明确需求特点、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合同文本及评价方式的纵向对应规则。

二是要明确采购人需求责任。三是要改革现行评审制度。四是加快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

在操作执行上,要从注重程序合规向专业化采购转变。一是推动采购人加强需求研究管理。二是推动集中采购机构的专业化发展定位。三是鼓励社会代理机构走差异化的发展道路。

在监管方式上,要从注重过程控制向结果评价转变。一是改革评审专家管理。二是合理选择采购方式。三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四是逐步建立采购结果评价制度。五是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

在上述改革思路的引领下,刘昆指出,各地各部门要切实转变思想,提高认识,不能把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看成是一个部门独立的工作,而应该将其放到经济发展的全局中去考虑,政府采购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着力抓好以下7个方面工作:

一是着力加强政府采购法律制度体系建设。在填补制度空白方面,财政部近年来重点抓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这两个大的制度立法工作。在制度修订完善方面,财政部以贯彻落实条例为重点,联合各地财政部门,启动了政府采购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投诉处理、信息公告、代理机构认定等部门规章的修订工作。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制度建设,结合本地区和部门实际积极开展制度的填平补齐工作,努力做到“用制度管采”,“用制度管人”。

二是着力扩大政府采购管理范围。目前,我国政府采购规模小、范围窄,服务项目是主要短板。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会购买。财政部正在研究制定《关于推进和规范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拟在按需求进行科学分类的基础上,按照方式灵活、程序简便、竞争有效、结果评价的原则组织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各地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将其作为党组重要工作来抓,要动员财政部门各处室的力量,按照《关于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文件要求,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及时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努力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三是着力丰富政府采购政策体系。要处理好政府采购经济与社会目标的平衡关系,充分利用政府采购政策工具推动经济社会目标全面发展,政府采购法律制度需要推进三个层面的改革:一是要将社会目标要求纳入政府采购的法律规范,在采购需求确定、评审制度选择及绩效评价指标中有相应的明确规定。二是清理社会目标排序。三是丰富政策工具。此外,部分地方出台的购买本地产品等针对本地区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不符合十八届三中全会建立全国统一市场精神,必须进行清理和废除,促进形成全国统一的政府采购市场。

四是着力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和标准化建设。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的目标是建设全国统一的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今年1月,财政部印发了《全国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建设总体规划》和《政府采购业务基础数据规范》,为建设全国统一的政府采购信息管理系统提供了基础规范。我们要力争用三年的时间,建立起全国互联互通的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实现政府采购业务的全流程、全电子化操作。

五是着力推进各类改革创新试点。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为破解部分政府采购项目价格虚高的难题,财政部目前正在大力推进各类改革试点:一是大力推进批量集中采购改革。二是改进协议供货方式。三是推行公务机票购买改革。四是研究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问题。

六是着力推进专业化队伍建设。建设一支专业素质过硬、知识结构全面、满足职业化要求的高素质队伍,是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前提条件,也是确保改革任务落实的必然要求。下一步,一是建立从业人员考试培训制度。二是建立政府采购信用体系。三是成立政府采购行业协会。

七是积极稳妥推进GPA谈判工作。加入GPA谈判涉及面广,不仅需要GPA谈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全力支持,与其他中央单位和各级地方财政部门也密切相关。下一步,财政部还将召开专题会议就GPA谈判工作进行部署安排。

会议由财政部国库司司长翟钢主持。财政部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主任王瑛、财政部国库支付中心副主任王绍双、中央各部门政府采购工作的负责人、中央有关集采机构的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了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分管政府采购工作的厅(局)长、政府采购处和集中采购机构负责人在各地分会场参加了会议。会议庄重而简短,仅用时6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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