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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类】湖南长沙评审专家委托他人评标受通报

栏目: 曝光台 时间:2014-02-21 10:50:47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2010年8月27日下午3点,由湖南天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的长沙市芙蓉区城管局道路维护设备项目采购中,评审专家张新通过市政府采购监管办的专家抽取系统被抽中并确定参加该项目的评审工作。但当天在开标仪式开始后,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对项目评审专家进行验证时发现,张新专家并没有按时赶到评标现场,也没有及时向代理机构、市政府采购监管办报告因故不能参与评标,而是擅自委托他人代替自己参与评标。最终该项目因评审专家人数达不到法定人数而被废标。
鉴于上述事实,依据《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第28条第1项“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作为不良行为予以通报批评或记录:被选定为某项目并且已接受邀请的评审项目专家,未按规定时间参与评审,影响政府采购工作”的规定,长沙市财政局对张新专家的违规情况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并给予通报批评。
长沙市财政局在通报中希望广大专家评委能遵守《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加强自律,为促进政府采购工作的公平、公正发挥更重要的作用。(来源:湖南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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