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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采不能脱离财政工作

栏目: 人物访谈 时间:2014-02-21 10:50:45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党组书记、主任  张永平


政府采购工作是财政性资金由货币形态转变为实物形态的重要过程,集采机构的工作是财政工作的延伸,是财政工作的服务窗口。集采机构应该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围绕财政中心开展工作。
◎ 本报记者  赵环宇
“两抓”、“十公开”、“26项内部工作制度”、“三率”考核……2010年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在制度建设上书写了华美的篇章。中心党组书记、主任张永平日前接受本报专访,与本报记者一起回顾了中心在2010年走过的不平凡历程。
立足财政 定位明确
《中国政府采购报》:张主任,您到中心工作仅一年时间,请问您如何在这么短的时间内了解并熟悉了政府采购工作,确立工作思路,并采取有效的举措?
张永平:其实我到中心工作的准确时间应当是1年零1个月。来到中心后首先感觉到中心的基础非常好,人员构成素质较高,内部工作流程设计也科学合理。虽然在财政系统工作了31年,我还是初次接触政府采购工作。对中心工作逐渐了解后,应该说对政府采购工作以及集采机构的工作职能有了比较深刻的认识。正是基于这种认识,中心今年采取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并取得了积极成效。
《中国政府采购报》:对政府采购工作以及集采机构的工作和职能,您是如何看待的?
张永平:我认为,政府采购工作是财政性资金由货币形态转变为实物形态的重要过程,集采机构的工作是财政工作的延伸,是财政工作的服务窗口。集采机构应该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围绕财政中心开展工作。因此集采机构工作不能脱离财政工作。
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和定位,我深知使命重大,2010年中心圆满完成了政府采购目录以内的项目,并以省委、省政府交办的重点项目集中采购为契机,向“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发挥功能”工作思路转变,较好地完成了一系列民生项目的采购。
以药品集中采购为例,从去年11月到今年上半年,中心共组织了基本药物招标、非基本药物招标和对非基本药物全国最低价进行纠正等7次药品集中采购专家评审工作,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成果,基本药物中标价格较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平均降低38.41%,非基本药物中标价较投标价平均降幅19.99%。
作为农业大省,大型农机设备采购是全省政府采购工作的重点,中心接到大马力农机设备采购计划后,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此次招标预算金额12.66亿元,实际中标额度10.99亿元,平均节支率达13.17%,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
民生项目采购意义非比寻常,中心高度重视民生项目的采购。我认为,民生项目采购是树立政府采购形象的契机,中心发挥政府采购服务社会、服务民生的功能,通过采购,加大政府采购制度宣传力度,同时积极贯彻中央关于保民生的政策和措施。对于此类项目的采购,中心注重采购行为和管理行为的规范性,严防出现商业贿赂行为,保证产品的质量和价格。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让政府采购的阳光辐射更大的范围,只有这样,才能让百姓对政府采购竖起“大拇指”,也只有这样,才能使政府采购的形象更加闪亮。
制度为先 公开为重
《中国政府采购报》:在政府采购领域有这样一种说法:公正的结果必然以公正的程序为前提,公正的程序未必产生公正的结果。您如何理解这句话?
张永平:我认为这其实是一个因果错位的问题。也就是说公正的程序是基本前提;如果没有公正的程序,也就根本谈不上结果的公正。但反过来,公正的程序,并不一定导致结果的公正。这就对集采机构的行为规范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认为,规范化是政府采购的灵魂,规范化是政府采购的生命,规范化是政府采购的根本。
《中国政府采购报》:据了解,中心一年来出台了26项内部规范制度,是否就体现了您的这一工作思路?
张永平:是的,规范行为是我来中心后抓的头等大事,目的就是夯实基础,从源头规范。围绕年初确定的“十公开”和“五监督”的工作目标,中心研究制定了26项内部业务工作制度和操作规程。同时,在实际工作中强化了“两抓”,即抓公开和抓规范。
《中国政府采购报》:针对“两抓”和“十公开”,中心具体落实了哪些措施?
张永平:一年来,公开、规范始终贯穿在政府采购的工作中,并取得了较大成效。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增加政府采购透明度,确保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我们推出了11项具体措施,包括所有采购信息及中标(成交)信息均网上发布、客观评分供应商确认制等。但是我个人还是觉得制度比较零散,明年中心准备系统地完善这些制度,并与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联手研究完善黑龙江省政府采购法规体系之策。
“三率”考核 提高效益
《中国政府采购报》:有人说,规范和效率是相互矛盾的。追求政府采购的规范、公正,就必须承受规范下的“阴影”。您如何看待这种说法?
张永平:从本质上看规范和效率是相辅相成、和谐统一的。政府采购规范化运作是政府采购效率的保障,政府采购效率是政府采购规范化运作的目的,政府采购规范化运作最终要求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而要提高政府采购效率,也要发展和改进政府采购程序和规范。由此可见,规范化运作是效率的基础和保障,规范化运作也为我们提供了解决问题、提高效率的办法。
《中国政府采购报》:中心在抓规范、抓公开之初,是否遇到了效率降低问题?中心是如何解决的?
张永平:在最初阶段我们也遇到了类似问题,为提高采购效率,中心一方面制定了《采购中心限时办结规定》,明确各环节工作任务的办理和办结时限,采取按办结时限完成采购任务考核制度。另一方面,加快电子化采购步伐,加大了网络操作技能培训力度,确保政府采购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的全面提高。为减少质疑投诉,采购中心研究制定了《客观评分实行供应商现场确认制》和《招标文件编制规范》,从实际效果来看,对减少质疑投诉起到了一定作用。
中心按照已正式试行的《省政府采购中心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实施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从今年3季度开始对采购效率、节支率和质疑率(简称“三率”)进行了重点考核。采购效率和节支率明显提高,质疑投诉率明显下降。
《中国政府采购报》:谢谢您的介绍,同时预祝中心明年工作再创佳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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