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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管住 中观管好 微观管活

栏目: 阳光时评 时间:2014-02-21 19:46:31 发布:测试 分享到:

宏观管住 中观管好 微观管活

——论政府职能转变背景下的政府采购管理创新

 

■ 孙昭伦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是十八大以后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也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对政府职能转变提出的客观要求。5月13日,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中指出“转变政府职能,就是要解决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问题,通过简政放权,进一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激发市场主体的创造活力,增强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就是要把政府工作重点转到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上来”,并对国务院机构改革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政府采购法》颁布实施10年来,政府采购工作作为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适应加入世贸组织和GPA规则要求、创新国家公共财政管理制度的重要手段,对加强政府财政资金预算和支出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在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总结完善和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创新,发挥政府采购制度和政策功能作用,笔者认为重点要把握好以下两个问题。

第一,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创新,要按照建设现代政府、责任政府的要求,通过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提高政府治理能力,把该管的事管住管好。

简政放权、精简机构的根本目的就是要进一步创新政府管理,为社会提供更好的服务。要在发挥政府宏观管理、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强政府治理能力、健全公共服务体系、提高政府管理效能等方面,实现建设现代政府目标。当前政府采购管理创新有许多内容,笔者认为,实现政府采购管理创新要突出3个重要内容:

一是要把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作为财政管理创新的重要职责管住管好。进一步增强政府采购工作宏观监管能力,搞好宏观规划和调控管理,通过总结10年工作经验和教训,加快推进GPA谈判研究,加强政府采购发展战略和法规政策的研究制定,加强法规制度建设,维护法规制度权威性,保障国家经济安全。通过建立有效的监管制度,厘清理顺监督、管理、操作三位一体职责关系,形成政府采购管理合力,为规范财政预算、支出管理工作和各类市场主体及社会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

二是要全面简化和优化政府采购行政审批程序,提高政府采购管理效能和效率。按照“便捷、管用、效能、公开、权威”要求,依法建立标准明确、程序严密、运作规范、制约有效、权责分明的管理制度。同时,提高政府部门履职人员依法行政素质和专业服务能力;提高政府部门勤政廉政作风建设和办事效率;提高政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提高对政府部门依法履职的监督考核力度,确保政府管理效能和效率。

三是要以管理政府、服务社会为管理创新导向,通过创新政府采购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增加公共服务供给,更好地发挥市场主体和社会的资源作用。

大胆探索借助社会资源,充分利用和借助行业协会、专业院校、中介组织、现代电商平台和技术手段,为政府采购提供专业培训、专业性采购、管理数据分析、通用商品信息等多样化的配套服务,以满足政府和社会多样化服务需求。

第二,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创新,要按照建设现代政府、服务型政府的要求,通过简政放权,激发市场主体创造活力,把该放的权限放开放活。

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创新,要在强化政府采购宏观管理的基础上,通过简政放权,落实分级分权管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创造活力。笔者认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创新管理,简政放权,从而实现宏观管住、中观管好、微观管活的改革成效。

一是要发挥集中采购机构政府采购配套管理作用。通过简政放权,优化宏观管理,依法授权并强化集中采购机构配套协同管理职能建设,减少职责重叠,进一步发挥集中采购机构在政府采购过程管理中的规范、示范和引领作用。

二是要加大政府购买基本公共服务的力度。从政府采购政策和制度层面,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和制度导向作用,按照政府采购应采尽采要求,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的规模和扩大政府公共服务采购的内容,引领和引导政府通过购买公共服务,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职能创新,促进事业单位深化改革和转制。

三是要加大培育和发挥市场与社会组织的作用。加快制定出台政府向社会组织、市场主体(企业)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从财政政策和财税制度层面,进一步引导和鼓励社会组织、服务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服务。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将凡适合市场、社会组织承担的,都可以通过委托、承包、政府采购等方式交给市场和社会组织承担。

四是要大力培育和发展现代服务业。按照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要求,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在扶持现代服务业发展、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资格审核、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公共服务类采购项目评审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

(作者系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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