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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六十三号—第六十八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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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栏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第六十三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人民大会堂大礼堂及周边区域地毯采购项目举报案作出的监督检查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被举报人:人民大会堂管理局、全国人大机关采购中心、日照格瑞菲斯纺织有限公司

二、基本情况

2012年7月16日,本机关收到对人民大会堂大礼堂及周边区域地毯采购项目的实名举报信。举报人反映在“人民大会堂大礼堂及周边区域地毯采购项目”中,中标供应商日照格瑞菲斯纺织有限公司是一家专门生产阿克明斯特编织地毯的厂家,无独立生产本次项目招标标的尼龙簇绒匹染地毯的能力。经审查,本机关正式受理,并依法对举报事项进行了调查取证,征求了相关当事人的意见,现本案已审查终结,本机关于2012年11月22日依法作出监督检查处理决定书(财库[2012]165号)。

三、处理结果

经审查,本机关作出以下处理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77条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第74条的规定,认定本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无效。对日照格瑞菲斯纺织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违法行为,另行处理。

 

(第六十四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日照格瑞菲斯纺织有限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

被处罚人:日照格瑞菲斯纺织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日照高科技工业园 

二、基本情况

本机关收到“人民大会堂大礼堂及周边区域地毯采购项目”的举报信后,根据举报信反映的情况依法进行了调查取证,现本案已审查终结。2012年11月22日,本机关依法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财库[2012]129号)。

三、处罚结果

经审查,日照格瑞菲斯纺织有限公司在“人民大会堂大礼堂及周边区域地毯采购项目”中,投标文件提供的美国地毯协会和中国工艺美术协会地毯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地毯委员会”)联合颁发的《国际高级环保地毯证书》(证书登记05号)及地毯委员会颁发的《中国环保地毯证书》(证书登记019号)与证书颁发机构地毯委员会存档的证书不符,为虚假材料。该公司的上述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77条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第74条规定“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情形。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77条及财政部令第18号第74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日照格瑞菲斯纺织有限公司作出处以该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的罚款(合计人名币7300元)的行政处罚,并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第六十五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中国企业联合会全国企业诚信信息化系统功能扩展项目投诉案作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名称:博雅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6号2C-06室

被投诉人名称:北京兴电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外大柳树路17号富海国际港606室

二、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北京兴电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关于“中国企业联合会全国企业诚信信息化系统功能扩展项目”的质疑答复不满,认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中科软股份有限公司、铭基电子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和东华软件股份有限公司3家相关供应商现场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授权委托书”,明显违反了招标要求,按招标文件“第七章评标办法中废标条件”的规定应予废标,于2012年1月16日向本机关投诉。经审查,本机关正式受理,并依法对投诉事项进行了调查取证,征求了相关当事人的意见,现本案已审查终结,本机关已于2012年11月15日依法作出投诉处理决定(财库[2012]167号)。

三、处理结果

经审查,投诉人的投诉理由不成立,主要为:(1)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定,中科软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供应商的投标书中有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法人授权书,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2)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第六部分有关当场拒绝投标的规定,开标现场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未现场递交授权委托书,不属于当场拒绝投标的情形。综上,本机关根据《政府采购法》第56条和《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0号)第17条的规定,投诉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

 

(第六十六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国家海洋标准计量中心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第二包:离子色谱仪(编号:FZK2011-3-252)”举报案作出的监督检查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被举报人: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天津诺维莱博科技有限公司

二、基本情况

本机关收到对“国家海洋标准计量中心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第二包:离子色谱仪(编号:FZK2011-3-252)”的实名举报信。举报信反映本项目存在错误评审和中标供应商虚假投标问题。经审查,本机关正式受理,并依法对举报事项进行了调查取证,征求了相关当事人的意见。现本案已审查终结,本机关于2013年1月24日依法作出了监督检查处理决定书(财库[2013]10号)。

三、处理结果

经审查,本项目评标委员会存在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的情形;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虽投标文件中没有提供色谱柱温箱的有关材料,但在评标现场就柱温箱问题口头作了澄清,并承诺通过其他途径提供柱温箱,且色谱柱温箱价格较低,因此,该公司的行为不属于主观故意谋取中标,不足以构成“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情形。本项目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存在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的情形,本机关将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第77条的规定另行处理。

 

(第六十七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国家海洋标准计量中心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第二包:离子色谱仪(编号:FZK2011-3-252)”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违法违规行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

二、基本情况

本机关收到“国家海洋标准计量中心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第二包:离子色谱仪(编号:FZK2011-3-252)”的举报信后,根据举报信反映的情况依法进行了调查取证,现该案已审查终结。2013年1月24日,本机关依法对该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违法违规行为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财库[2013]11号)。

三、处罚结果

经审查,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确实存在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的情形。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第77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该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第六十八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飞机修理厂设备购置政府采购项目第2包:检测设备(二)项目(编号:0773-1241GNSC12681)”投诉案作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名称:北京马瑞顿航空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湖渠578-1-36

被投诉人名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民航飞行学院

地址:成都市东大街紫东楼段11号东方广场A座2312号、四川省广汉市飞行学院

二、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飞机修理厂设备购置政府采购项目第2包:检测设备(二)项目(编号:0773-1241GNSC12681)”的质疑答复不满,认为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注册登记地在成都或在成都应有工商注册登记的服务机构,具有明显的地域歧视和排挤其他地区投标方的嫌疑,于2012年12月11日向本机关投诉。经审查,本机关正式受理,并依法对投诉事项进行了调查取证,征求了相关当事人的意见,现本案已审查终结,本机关于2013年2月25日依法作出投诉处理决定(财库[2013]29号)。

三、处理结果

经审查,本项目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注册登记地在成都或在成都应有工商注册登记的服务机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为此,本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36条的规定,该项目予以废标;根据《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第20号令)第19条的规定,责令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二〇一三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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