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构建“四个”体系创新管理模式
本报记者 田冬梅 通讯员 花晓山
“‘十二五’期间要研究规划和着力构建好‘四个体系’。”日前,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浙江省也要对该省政府采购未来5年的发展之路进行谋划,将谋划长远和解决当前有效结合起来,推动政府采购有规划、有目标地前行。
“十二五”期间,浙江省将着力构建“四个体系”,即以《浙江省实施〈政府采购法〉办法》为核心的制度体系,以信息化为手段、覆盖全方位的采购监管体系,以采购从业人员执业资格为基础的人才队伍体系,以供应商、专家和代理机构考核评价为重点的诚信体系。2011年,该省将从这4个方面着手,逐步实施。
地方立法强制度
2011年,浙江省将加快《浙江省〈政府采购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出台的步伐。
“《办法》的出台首先要广泛征求各相关当事人的意见和建议,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进行起草。”该负责人表示,强化和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建设是政府采购改革深化的保障。而《办法》的出台要在总结全省政府采购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能突出解决当前改革发展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同时也要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引领、指导、促进浙江政府采购工作和发展再上新台阶。
在加快出台《办法》的同时,2011年浙江省还将研究制订《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和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办法,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对中小企业、自主创新企业和节能环保产品的支持作用。同时,还将出台有关协议供货全省联动的相关监管制度。“通过出台地方性法规或规章,切实有效地解决政府采购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尽量规避同类问题的再次发生。”该负责人强调,通过进一步创新管理,完善制度,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提高政府采购的效率和服务水平,努力提升政府采购的形象。
信息化建设强监管
“政府采购信息化既是当前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政府采购改革发展的必然选择。”据该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全省政府采购规模的不断扩大,给政府采购的执行和监管效率带来了严峻考验。通过现代电子信息技术,探索建立统一的采购标准体系,实现政府采购管理和操作模式由传统向现代的“跨跃式”发展,并从根本上改变政府采购管理手段落后、操作不够规范透明、系统建设缺乏统一规划、信息资源不能有效共享的状况。
2011年,浙江省要求各地按计划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加快升级完善和推广应用现有政府采购信息管理系统模块。各地可结合财政信息一体化推进的力度,按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的原则推广实施政府采购信息系统,力争在2011年年底列入推广计划的地市能够开通政府采购网站和部分应用模块,主要县区也能相继联动使用。
“按计划3年内推广完成的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由于实施过程中遇到一些问题,如市县交互系统软件采购滞后、数据一体化的调整、与金财工程的有效衔接等,因此需将原计划推后一年完成。”该负责人表示,在此基础上,要求积极的、已有稳定基础的市县也可以先行。
当事人考核强执行
“2011年,浙江省将对全省中介采购代理机构进行一次全面的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达标创星’活动相结合,规范和提高采购代理机构的执业水平。”浙江省在2011年工作安排中要求,各地要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地政府采购的重点工作予以抓实抓好,按照财政部新出台的“61号令”,严格中介采购代理机构的准入管理,逐步实行采购代理资格的网上申报、逐级审批。同时,探索建立中介采购代理机构的项目责任人制度,加强对项目负责人的执业管理,并从机构资格管理向从业人员资质管理延伸,逐步建立政府采购从业人员执业资格制度和行业自律制度,推进政府采购的职业化进程。
2011年,浙江省也将继续强化供应商库的建设与供应商的资格管理。“上下合力,着力建立一个覆盖全省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全面推行供应商网上报名资格预审和中标成交供应商资格后审制度。”该负责人表示,通过建立健全政府采购供应商的采购项目库、合同履行库、诚信记录库和商品服务库,为网上采购创造条件。各地要有专人负责落实并指导此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2011年,我省政府采购工作将强化对采购人的管理,赋予采购人责任主体意识。”该负责人强调,通过对各采购相关方的职责定位和考核,强化政府采购的执行力。同时,各级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和集中采购机构也要理清思路抓谋划,明确任务抓落实,创新管理抓效率,改进作风抓服务,扩面增量抓质量,上下齐心,让全省的工作再上新台阶。
此外,2011年,浙江省还将在总结协议供货全省联动执行经验的基础上,继续探索和完善协议定点全省联动工作。同时,也将加大宣传力度,正确利用舆论助推政府采购工作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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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2011年工作思路
■构建全方位政府采购监管体系,促进依法、廉政采购。
一是加强政府采购中介代理机构监管,建立长效监督机制。包括全面开展对政府采购中介代理机构的考核;适时开展一次对政府采购中介代理机构的清理和专项检查等。
二是完善专家管理系统,加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在财政部专家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制定和推行切合浙江省实际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明确《政府采购法》所缺失的专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及违规情形的处理。
三是加强对采购人和供应商的管理。对采购人的管理,应推动和引导其实现“自我管理”。对供应商的管理重点是加快推进供应商诚信体系建设。
■从规范行为向改进服务、提高效率延伸,不断提高采购当事人和社会公众满意度。
一是加强协议定点项目的后期监管,切实降低协议产品价格。
二是试行在线询价系统,提高协议定点和零星、小额项目的采购效率。
三是加快推进全省政府采购信息化,使信息化建设成果最终体现在采购满意度上。
四是做好公务用车的编制和标准管理工作。逐步建立健全全省公务用车控购管理系统,推动《浙江省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的出台。
■完善制度建设、机构和队伍建设等基础性工作。
一是抓紧调研、起草《浙江省<政府采购法>实施办法》。
二是开展教育培训,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三是进一步加强集中采购机构建设。包括改进集中采购机构服务水平、加强集中采购机构内部建设。(整理周黎洁)
丽水市:扩面增量与突出重点项目并举
本报讯2011年,丽水市在力争使市本级政府采购金额有较大幅度增长的同时,重点突出民生项目以及对该市发展有深远影响的项目建设有关采购工作。
丽水市2011年政府采购工作要点明确,要进一步扩大采购规模,科学合理地制定政府采购目录。进一步提高集中采购规模,适度扩大部门集中采购范围,合理运用采购方式,力争使市本级政府采购实际采购金额有较大幅度增长。同时,结合本市实际,重点突出民生项目、市重点建设项目以及对该市发展有深远影响的项目建设有关采购工作。
强化制度建设也是该市2011年的重点工作之一。政府采购业务复杂、有关法律规定不健全、原则性与灵活性如何做到较好结合等都给政府采购实际工作带来很大难度。因此,要加快完善、制定有关制度办法,尤其是强化内控机制建设,建立以制度管人、以制度办事的工作机制。
同时,2011年,丽水市还要加强对采购代理机构、采购单位、评审专家、供应商的监督,适时组织开展协议供货等采购执行情况抽查,规范本市协议采购工作,提高政府采购质量和服务水平。(田冬梅)
温州市:重在探索合规与效益并重的监督
本报讯温州市将在2011年探索从合规性监督向合规与效益并重监督的转变。
温州市2011年政府采购工作要点明确,要继续深化政府采购改革,坚持以“规范、高效、服务、创新”为目标,以制度建设和落实为重点,以信息化建设为手段,推进政府采购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在具体工作中要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的监管工作,通过加强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工作,提升政府采购工作人员综合素质,探索从合规性监督向合规与效益并重监督的转变,不断提升政府采购形象。
在强化监管方面,要认真落实省厅发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对供应商行为管理考核;加强对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工作管理,组织开展业务评优活动。进一步加强对分散委托采购工作的管理,组织开展对社会中介代理机构工作考核。
此外,2011年温州市还将针对全省联动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制定新措施,强化对协议供货商的履约管理。同时,要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根据省厅的统一部署,认真做好温州市政府采购信息化完善和改进工作。(田冬梅)
衢州市:主抓监督检查与考核评价
本报讯加强对合同履约验收环节、公务用车使用成本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开展对供应商诚信及社会中介代理机构的考核等是衢州市2011年的重点工作之一。
日前,《衢州市2011年政府采购工作计划》(以下简称《计划》)明确指出,2011年该市将从强化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注重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等方面着手,重点做好合同履约环节、公务车控购管理以及对供应商与社会中介代理机构的考核工作。
在加强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的监督检查上,《计划》指出,要结合在2010年合同履约验收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继续加强对合同履约验收的监督检查。
在加强公务用车控购管理方面,《计划》提出,结合新一轮的“三定”方案,对市级单位公务用车定编方案进行调整。同时,要结合中央加强公务用车运行成本管理的要求,开发设计公务用车管理软件,争取对每辆公务用车的运行成本进行精确统计,为公务用车管理改革提供基础数据。
在对社会中介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的考核方面,《计划》提出,将根据浙江省的相关规定,对该市3家社会中介代理机构进行考核,并及时通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对市级69家注册供应商要将浙江省有关供应商注册登记的规定,以及对供应商诚信指标考核办法宣传到位,对在供应商履约验收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对违规供应商的处理予以通报,进一步提高供应商诚信经商的意识。
此外,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加强政府采购精细化管理、编制规范的政府采购预算等也将在2011年取得突破。(田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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