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延用上一年度协议供货商
本报讯记者邢晓丹报道今年,湖北省上一年度协议供货项目的供应商将根据自愿原则续签合同。
日前,湖北省财政厅在该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了《关于2011年政府采购协议供应商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2011年湖北省省级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服务)范围中,汽车、计算机、服务器、照相及摄像设备、办公自动化设备、汽车加油、办公用品、办公耗材及办公自动化设备维护的协议供应商,经审验合格后可继续顺延2009年度省级政府采购协议供货项目公开招标结果。办公家具、汽车保险、汽车维修的省级政府协议供应商可顺延2010年度省级政府采购协议供货项目的公开招标结果。同时,顺延之后的协议供货价格优惠和供应商服务承诺不变。据该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处长魏承玉介绍,此举旨在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减少采购成本。
此外,魏承玉表示,新一批协议供货项目招标工作将在今年的9月-10月进行,且新一批协议供应商的有效期为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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